以江青為首的“四人幫”被捕,是一件影響中國的大事,讓無數(shù)人拍手稱快。
但是,關(guān)于江青被捕的過程,卻是眾說紛紜,流傳著很多謬誤。

比如羅斯·特里爾寫的《江青正傳》一書中,對這個故事是這樣記載的:
“他們(抓捕江青的士兵)足登輕便橡膠底鞋,像貓一樣輕巧,摸到了大臥室的電燈開關(guān),啪的一聲打開了燈,一擁而入,沖進了碩大的臥室,自動步槍對準(zhǔn)了臥榻。
“江青像只老虎一樣從被單中跳起來,吃驚地睜大雙眼,睡袍四下飄起。‘不許動!’士兵們齊聲大吼。剎那間,死一樣的沉寂,似乎聽到了陣陣回聲。
“然后,江青癱倒在地板上,大聲悲號起來。壓倒她那陣陣嗚咽,一個校級軍官粗聲粗氣地說:‘你被捕了!’江青轉(zhuǎn)過淚水模糊的臉喊道:‘主席尸骨未寒,你們就膽敢搞政變!’”
根據(jù)這本書的描寫,江青當(dāng)時“癱倒在地板上,大聲悲號”。

那么,這位羅斯·特里爾是誰呢?他是美國著名的中國問題研究專家,出版過一本《毛澤東傳》,是西方數(shù)百種《毛澤東傳》中最被推崇、最暢銷的作品之一,在西方世界的影響力,不亞于斯諾的《西行漫記》。
另外,在中國作家所國心出版的《1967年的78天——“二月逆流”紀(jì)實》一書中,也有類似的記錄:
“趙營長一字一句地向她宣讀了中央的逮捕令。江青聽了,怔了一會兒,又換了一副面孔。她又哭又鬧,倒在法國式沙發(fā)上賴著不走:‘這是陰謀,主席尸骨未寒,你們就對我下毒手呀……’
“這個30年代上海灘上的二流演員,在扮演其人生的末場戲。然而,演戲也是需要觀眾,需要劇場效果的。江青見對方(包括她的內(nèi)衛(wèi))都冷冷地站著,無人買賬,又自覺沒趣了。她擦擦眼睛,站起來整整衣服,把手背到身后,昂起下巴說:‘告訴他們,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在這本書中,也是說江青“又哭又鬧”。

那么,事實真的如此嗎?
其實未必,很多細節(jié)都是虛構(gòu)出來的。
首先,負責(zé)抓捕江青的并不是什么“趙營長”,也沒有帶什么“自動步槍”,而是中央警衛(wèi)團團長張耀祠帶著幾個人去的,沒有帶任何武器。
后來,著名紀(jì)實作家葉永烈曾經(jīng)采訪過張耀祠,說執(zhí)行這么重要的任務(wù),為什么不帶武器?張耀祠笑著說,四周站崗的警衛(wèi)員都是我的部下,還怕江青鬧事嗎?
確實,張耀祠作為中央警衛(wèi)團團長、8341警衛(wèi)部隊的負責(zé)人,中南海所有的警衛(wèi)員都要聽他的指揮,去抓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江青,還用得著帶武器嗎?
據(jù)張耀祠回憶,他帶著幾個人進入江青的住處后,江青剛吃完晚飯,正在沙發(fā)上坐著,看到張耀祠進來,就沖著他點了點頭,也沒有在意,因為張耀祠來她這里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但是,當(dāng)她看到張耀祠后面還帶著幾個人,就有點生氣了,指著他們說:“你們要干什么?”

張耀祠站在江青面前,用嚴肅的語氣向她宣布:“江青,我接中共中央指示,決定將你隔離審查,到另一個地方去,馬上執(zhí)行!你要老實向黨坦白交待你的罪行,要遵守紀(jì)律。你把文件柜的鑰匙交出來!”
江青聽后,并沒有“又哭又鬧”,而是繼續(xù)坐在沙發(fā)上,怒視著張耀祠,問他:“是什么人指使你們來的?”
張耀祠說:“我們是奉華總理、葉帥的命令,來執(zhí)行中央決定的?!?/p>
江青恨恨地說:“主席尸骨未寒,你們就對我這樣?!?/p>
張耀祠要求把文件柜的鑰匙交出來,江青說:“這里許多都是中央的機密,我要對黨負責(zé),鑰匙我只能交給華國鋒?!?/p>
然后,江青就把鑰匙裝進一個信封里,在信封上寫道——“華國鋒同志親啟”。

另外,江青還給華國鋒寫了一封信,是這樣寫的:
國鋒同志:
來人稱,他們奉你之命,宣布對我隔離審查。不知是否為中央決定?隨信將我這里文件柜上的鑰匙轉(zhuǎn)交于你。
江青,十月六日
這就是抓捕江青的經(jīng)過,根本沒有什么“又哭又鬧”,“癱倒在地板上,大聲悲號”。
至于外界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些傳言,張耀祠后來分析說:“大概是后來在審判江青時,江青在法庭上大吵大鬧,通過電視轉(zhuǎn)播,給人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由此推理,以為拘捕她時,她也會如此表演?!?/strong>

那么,江青在法庭上又是如何“大吵大鬧”的呢?
在1981年1月25日,法庭開始宣布對“四人幫”集團的判罰結(jié)果,當(dāng)江華庭長讀到“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時,江青突然歇斯底里地叫喊起來,說:“打倒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堅決不承認反革命的法庭判決!……”
法警把她押出去后,江青繼續(xù)大哭大鬧,還躺在地上打滾。
顯然,江青是被“死刑”嚇壞了,但實際上,她只聽到“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時就開始叫喊,卻沒有聽到后面還有一句,就是“緩刑二年執(zhí)行”。
所以,到了外面后,一位法警告訴她:“江青,你聽清楚了沒有?是緩期二年執(zhí)行!”
江青聽后,這才不鬧了。

其實,在要不要對江青判處死刑這個問題上,一直有兩種意見,大多數(shù)人認為,江青在“文革”時期犯下了無數(shù)罪行,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必須要判處死刑,但也有不少人認為,這屬于黨內(nèi)斗爭,不能開殺戒。
雙方爭執(zhí)不下,最后就采取了折中方案:判處江青死刑,但緩期二年執(zhí)行,既不用立即殺掉她,又可以平息民憤,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
1983年1月25日,兩年緩期到后,鑒于江青在這期間沒有惡劣情節(jié),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并允許保外就醫(yī)。
1991年5月14日,江青在家里自縊身亡,結(jié)束了自己的爭議人生,終年77歲。
(參考資料:《“四人幫”興亡》《鄧小平改變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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