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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起虛擬貨幣網(wǎng)絡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程某等3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并處罰金。該案涉案金額達4.6億元,涉及全國近3萬人。

經(jīng)查,詐騙團伙設立“OURBIT數(shù)字貨幣交易平臺”(歐比特平臺),對外宣稱“新加坡注冊”“持有美英金融牌照”,推出“全新止盈止損”“首創(chuàng)交易0滑點”等噱頭,參照比特幣市場交易價格偽造交易K線圖,虛構9種虛擬貨幣交易假象,營造出專業(yè)合規(guī)的平臺形象,吸引投資者入局。

詐騙分子化身投資“老師”,在微信群里活躍,頻繁曬出盈利截圖,安排“托”附和,營造輕松盈利的氛圍,誘導被害人參與高杠桿投資。梁某被騙300多萬,他懊悔地說:“起初爆倉虧損,追加投資后稍有盈利,可平臺頻繁卡頓,恢復后又開始虧損,還遭遇‘插針’直接爆倉?!?/strong>

該詐騙集團設有嚴密分工體系,下設產品、商務、技術等部門。商務部門通過分級代理模式發(fā)展下線,以最高40%的分成比例吸引代理人員。代理利用社交平臺虛構投資導師身份,發(fā)布虛假盈利截圖誘導被害人入局。平臺與代理形成封閉的“用戶-平臺對賭市場”,所有客戶資金未接入真實交易市場。

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被告人程某等34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涉案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法院依法判處34名被告人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鑒于涉案人數(shù)眾多、案情復雜,法院分案審理,目前判決均已生效。

法官提示: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虛擬貨幣相關業(yè)務活動不受法律保護,參與此類投資不僅存在資金損失風險,還可能觸犯法律。投資者應樹立正確的財富觀,時刻保持清醒,切勿輕信社交群組中的投資信息,對“高收益”宣傳保持高度警惕,攜手維護健康有序的金融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 。

來源:鄂州法院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