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倫敦西北部的哈羅區(qū),一樁遺產(chǎn)爭奪案成為了大家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

一位82歲的英國老人去世前竟然將價值65萬英鎊的倫敦房產(chǎn),送給了經(jīng)常光顧的一家咖啡廳的女服務員。

然而,當老人的家人得知情況之后,不干了,怒告法庭要求收回房產(chǎn)……

故事的主人公理查德·喬伊(Richard Joy)是一位生活在倫敦的老人。

終身未婚、無子女的他,一生都住在父母留下的房產(chǎn)中,與世無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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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癡迷歷史與軍事,收藏了大量珍貴的硬幣、勛章,家里堆滿了書籍,甚至連已故父母的房間都保持原樣,幾十年不曾改變。

2011年,喬伊開始頻繁光顧家附近的“Upper Crust”咖啡館,在這里,他結識了38歲的烏克蘭女服務員瑪麗亞·羅曼尼申(Mariia Romanysh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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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女服務員為人和善,給喬伊枯燥的晚年生活增添了很多快樂,逐漸成為喬伊生活中最重要的人。

基本上,他每周都會光顧3次咖啡廳。

2016年,喬伊做出了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決定——將自己的家族老宅無償贈予羅曼尼申。

他甚至將房產(chǎn)證“塞”到她手中,鄭重地說:“這房子是你的了,我希望你留下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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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喬伊去世。

然而,他的堂兄馬丁·拉尼(Martin Larney)作為遺產(chǎn)執(zhí)行人,發(fā)現(xiàn)了他的“贈房”行為,立即提起訴訟,指控羅曼尼申利用喬伊年邁體弱、心智衰退的情況,操控他做出了錯誤的決定。

他要求法院收回房產(chǎn),并依據(jù)喬伊2011年的遺囑分配遺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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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爭論異常激烈。

拉尼的律師安德魯·尼克林(Andrew Nicklin)指出,喬伊2016年已處于“認知障礙”狀態(tài),無法做出重大法律決策,甚至可能受到羅曼尼申的影響。

但羅曼尼申堅決反駁,聲稱喬伊在去世前仍思維敏捷,不僅能看懂復雜的電視劇《神探夏洛克》,還能與她的女兒下棋。

她強調,自己和家人一直無償照顧喬伊,甚至將他當作“養(yǎng)父”一般陪伴在側。她的律師更是直言:“他們成為了喬伊的‘家人’,這棟房子本就是喬伊心甘情愿送給她的!”

經(jīng)過了激烈辯論,法院做出了裁決:

喬伊2011年所立遺囑有效,而2016年的贈房文件無效!這意味著房產(chǎn)將歸還給喬伊的家族。

最終,羅曼尼申在巨大的法律壓力下選擇撤訴,放棄對房產(chǎn)的所有權主張,案件以家族勝訴告終。

根據(jù)喬伊2011年的遺囑,房產(chǎn)及大部分遺產(chǎn)將由堂兄拉尼、堂姐多琳以及一位朋友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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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他的部分軍事紀念品將捐贈給倫敦帝國戰(zhàn)爭博物館,部分硬幣收藏則被出售,以支付喪葬費用。

這起案件涉及多個英國法律,跟隨房產(chǎn)君,我們來看看這幾個關鍵法律概念:

1. 遺囑認證法(Probate Law)——2011年遺囑為何有效?

在英國,遺囑必須符合《1837年遺囑法》(Wills Act 1837)的規(guī)定,才能被視為有效:

  • 必須由立遺囑人(Testator)在心智健全的情況下簽署

    ,并有兩名見證人簽字。

  • 立遺囑人必須清楚自己在立遺囑,并了解遺產(chǎn)如何分配。

  • 如果有人要挑戰(zhàn)遺囑的有效性,通常需要證明立遺囑人簽署時心智不健全、受到不當影響,或被欺詐

法官裁定2011年的遺囑才是喬伊“最后真正有效的遺囑”,原因可能是當時他仍然精神清晰,而2016年的房產(chǎn)贈與可能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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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贈與法(Gift Law)——2016年的“贈房”為什么無效?

在英國,房產(chǎn)贈與(Gift of Property)是不可隨意撤銷的,但前提是贈與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贈與人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Mental Capacity)。

  • 贈與人自愿,沒有受到脅迫或欺騙。

  • 贈與行為必須有明確的書面文件,通常需要律師見證并完成土地登記(Land Registry)。

本案中,喬伊先生2016年簽署的房產(chǎn)贈與文件,被家族律師質疑他是否具備精神能力(Mental Capacity)來做出如此重大的決定。這也是該贈與被挑戰(zhàn)的核心法律依據(j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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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5年精神能力法》(Mental Capacity Act 2005)——判斷喬伊先生是否有認知能力

根據(jù)《2005年精神能力法》(Mental Capacity Act 2005),一個人必須具備足夠的認知能力,才能作出法律決定,尤其是涉及財產(chǎn)和遺囑的重大決定。

法庭通常會評估:

  • 贈與人是否能夠理解自己的決定及其法律后果?

  • 贈與人是否受到了他人的不當影響(Undue Influence)?

  • 贈與人是否存在認知障礙(如阿爾茨海默癥)?

在上文的故事中,家族律師提交了喬伊先生“可能存在認知障礙”的醫(yī)療證據(jù),并指出當時他依賴烏克蘭女子一家人生活,可能受到他們的影響,從而導致房產(chǎn)贈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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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當影響”(Undue Influence)——是否被操控?

如果有人在遺產(chǎn)繼承或贈與中受到了他人的不當影響,法律可以宣判該行為無效。

  • 在英國法中,如果贈與人是年邁、體弱,且完全依賴某個人生活,法庭可能推定該受益人對其施加了不當影響。

  • 在本案中,法官認為烏克蘭女子及其家人可能處于“支配地位”,影響了喬伊的決定,因此贈與無效。

5. 遺產(chǎn)繼承順序(Intestacy Rules)——如果沒有有效遺囑怎么辦?

在英國,如果去世者沒有有效遺囑,遺產(chǎn)將按照《1925年繼承法》(Administration of Estates Act 1925)進行分配:

  • 配偶或民事伴侶(如有)優(yōu)先繼承

  • 子女(如有)繼承其余遺產(chǎn)

    ,如果沒有子女,財產(chǎn)會流向更遠的親屬,如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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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在英國引發(fā)了廣泛討論。

有人認為,羅曼尼申可能是真心關懷喬伊,她和家人陪伴了他度過晚年時光,而喬伊也確實將她視為親人,贈房可能是出于真情。

但另一方面,家族成員則堅信,年邁的喬伊已經(jīng)喪失了判斷能力,而羅曼尼申的舉動,更像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

她的溫情陪伴,究竟是出于善意,還是另有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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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4554321/Family-recluse-Ukrainian-waitress-home-court-batt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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