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下去都不敢做生意了!鄭州,女子賣了 100 克黃金,錢到賬后賬戶就被凍結了!女子:“金條沒了,錢被凍結了,我就是正常做生意,怎么知道他的錢是詐騙款呢?難道每次交易都要先報案?”網(wǎng)友:警方更應該是去把黃金追回來,而不是凍結銀行賬戶。

(來源: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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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1日,一名客戶在線上聯(lián)系王女士,聲稱要購買一塊100克的金條用于投資。

由于本人無法親自前往,便要求王女士將金條交給其朋友。王女士未加懷疑,與客戶談好70000元的交易價格后,將金條交給客戶朋友驗貨。

對方確認黃金為真后,通知客戶轉賬。隨后,王女士的銀行卡收到58000元轉賬,收款碼收到12000元,總計70000元到賬。

王女士滿心歡喜地完成交易,以為這單生意能讓自己賺上一筆。

然而,當她準備將銀行卡里的錢轉出時,卻發(fā)現(xiàn)賬戶被云南警方凍結。

原來,她收到的這筆錢是云南的一個受害者A直接轉過來的。詐騙犯設計了一個巧妙的騙局,一邊欺騙王女士購買金條,另一邊誘使受害者A將錢轉到王女士賬戶,然后拿著黃金去變現(xiàn)。

這種方式使得錢沒有經(jīng)過騙子賬戶,增加了警方追蹤的難度,騙子得以逍遙法外。

王女士感到十分冤枉,她認為自己只是正常做生意,在交易前不可能去報案讓警方核查對方資金的合法性,因此覺得警方凍結她的賬戶不合理。

而且,如果警方將錢追回去還給受害者A,那自己的黃金被騙子拿走,她的損失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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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民警則表示,客戶未到實體店交易,王女士卻未產(chǎn)生懷疑,這本身存在一定問題。警方凍結銀行卡的行為是合理合規(guī)合法的。至于王女士的交易行為是否合法,需要她攜帶所有能證明交易合法性的材料到本地處理,待認定后才會解封銀行卡。

此事引發(fā)了熱議,有網(wǎng)友說,不懂就問,如果騙子用偷來的錢去交電費,那電網(wǎng)公司會被關停嗎?

也有網(wǎng)友說,全國老百姓的電話都實名認證,反而騙子的電話卻不實名。出了問題不知道是誰!

還有網(wǎng)友說,難道資金還分為詐騙資金和正常資金嗎?誰能告訴我,人民幣是否分為兩種?一種詐騙人民幣,一種是交易人民幣。收錢的時候如何分辨人民幣的種類?難道每次都報案驗錢嗎?

從法律層面來看,警方凍結王女士賬戶的行為是基于法律程序和案件調(diào)查的需要。在打擊詐騙犯罪的過程中,保障受害者的權益是至關重要的。

王女士認為自己無辜,但在法律程序中,需要通過提供相關證據(jù)來證明自己交易的合法性。

只要我女士賣黃金的價格是正常的市場價,一般可以認定為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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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提醒我們,在日常商業(yè)活動中,要注重交易記錄和證據(jù)的保存,以便在遇到問題時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這起事件也凸顯了詐騙手段的復雜性和隱蔽性。詐騙分子利用人們的信任和商業(yè)交易的流程漏洞,設計出巧妙的騙局。

警方在打擊此類犯罪時面臨著諸多挑戰(zhàn),需要不斷加強技術手段和偵查能力,以提高破案率,讓犯罪分子無處遁形,才能保證商戶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