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2025年度全省禁種鏟毒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強化我省禁種鏟毒工作,凈化社會環(huán)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山東省禁毒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特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禁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嚴禁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

二、嚴禁任何餐飲行業(yè)、食品生產經營者或個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籽、罌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動鏟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以及罌粟殼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罰。

四、凡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且不主動鏟除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動鏟除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種植的罌粟一律強制鏟除。

五、每個公民都有檢舉、揭發(f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的義務。對于積極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舉報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舉報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的,公安機關將按照《山東省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給予500至1萬元人民幣獎勵,并為舉報人嚴格保密。

六、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公安、農業(yè)、林業(yè)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巡查踏查。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依法承擔禁種鏟毒的主體責任,發(fā)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鏟除,確保4月30日前徹底鏟除干凈。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fā)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鏟除,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七、凡有關市、縣(市、區(qū))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未認真履行禁種鏟毒職責,5月1日后被國家禁毒辦或省禁毒辦暗訪踏查、無人機航測發(fā)現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達到重點整治標準的,省禁毒委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分級分類重點整治,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山東省涉毒違法犯罪舉報電話

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山東省涉毒違法犯罪舉報電話

各 地 報 警 電話:110

省 公 安 廳 禁毒總隊:18615660626

濟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1-85083500

青島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2-66573160

淄博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3-2136611

棗莊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632-3658283

東營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46-7957126

煙臺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5-6297284

濰坊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6-8783511

濟寧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7-2961259

泰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8-8288101

威海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631-5192620

日照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633-7997251、7997522

臨沂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9-8102375

德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4-2292530

聊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635-7170669

濱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43-3301625

菏澤市公安局禁毒支隊:0530-3332599

濱 海公安局禁毒支隊:0546-8506398

齊 都公安局刑警支隊:0533-7506110

銀 山公安局刑警支隊:0531-76820110

法律鏈接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我國《刑法》規(guī)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罌粟不是菜

種植一株也違法

如果發(fā)現有人非法種植罌粟,

請及時撥打電話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 | 山東省禁毒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