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雨無阻,守護不缺席!

面對4月11日晚強降雨
與周末出行高峰的雙重考驗
樂山全市公安交警部門
于4月11日晚間至次日早間
堅持組織開展周末夜查交通違法行動
用堅守筑牢道路安全防線
全力守護雨夜平安路

周末夜查數(shù)據(jù) ? 4月11日晚至次日早間
全市公安交警部門現(xiàn)場查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 61 起。
其中,重點交通違法:酒醉駕11起、無證駕駛6起、貨車超載6起、超員5起、貨車超速2起、貨車改型1起。

案例一:面包車超員搭載學生,依法嚴處!

查處時間:2025年4月11日18時24分許。
查處地點:峨邊縣新林路。
車輛牌號:川LG***9。
車輛類型:小型普通客車。
違法情況:經核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9人,超員2人。經進一步調查,該車駕駛人魯仁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機動車駕駛證處于扣留狀態(tài)。
違法駕駛人:魯仁某某。
處罰情況: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魯仁某某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含)未達到50%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400元,駕駛證記9分。
案例二:面包車超員上路,依法嚴處!

查處時間:2025年4月11日21時02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qū)樂青路草房子路段。
車輛牌號:川LU***8。
車輛類型:小型面包車。
違法情況:經核查,該車核載8人,實載11人,超員3人。
違法駕駛人:王某某。
處罰情況: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王某某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含)未達到50%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
案例三:準駕不符還酒駕無牌摩托車,依法嚴處!

查處時間:2025年4月11日20時00分許。
查處地點:夾江縣華興路。
車輛牌號:無。
車輛類型:三輪載客摩托車。
違法情況:經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該車駕駛人楊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3mg/100ml。經進一步調查,楊某準駕車型為C1。
違法駕駛人:楊某。
處罰情況: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楊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駕駛未按規(guī)定登記、備案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三項交通違法合并處以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罰款2900元,駕駛證記12分。
案例四:再次酒駕,依法查處!

查處時間:2025年4月12日01時13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qū)桃園路。
車輛牌號:川L7***0。
車輛類型:輕便二輪摩托車。
違法情況:經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該車駕駛人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5mg/100ml。經進一步調查,王某于2024年9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違法駕駛人:王某。
處罰情況: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重點路段嚴查
整治違法“零容忍”
行動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門
周密部署、加強警力、從嚴執(zhí)法
無懼風雨,一線整治



公安交警部門緊盯國省干道、縣鄉(xiāng)村道
高速公路連接口、景區(qū)周邊道路
城市人流密集地周邊道路
以及事故易發(fā)點段等重點路段
嚴查酒駕醉駕、超員、超載等違法行為
形成嚴管嚴查、嚴防嚴控的高壓態(tài)勢




動態(tài)巡邏防控
點亮平安“警示燈”
為應對強降雨天氣
與周末交通流量疊加的安全風險
樂山公安交警強化路面管控
增加夜間亮燈巡邏頻次
通過警車引導、鳴笛喊話、指揮疏導等方式
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車距



隱患即時處置
筑牢安全“防護線”
對因強降水引發(fā)的積水路段
公安交警部門
增設臨時警示標志,實施臨時交通管制
并聯(lián)合多部門搶修
進一步筑牢安全防線


宣教同步跟進
繃緊出行“安全弦”



整治行動開展的同時
執(zhí)勤交警對廣大駕駛人
開展“以案說法”警示教育


并做好“亮身亮尾”整治勸導
“抵制酒醉駕”宣傳教育工作
營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圍



黑暗中、風雨里
那一抹“熒光黃”是最安心的守護!
他們用實干擔當、堅守拼搏
為群眾撐起“平安傘”!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fā)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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