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也對山西“訂婚強奸案”發(fā)聲了!這場備受矚目的案件仍引發(fā)了巨大爭議。


并且法院也做出了明確的回應,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不能違背其意愿,不管訂沒訂婚。

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不能違背其意愿,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今這起案件是比較復雜的。

在很多人的傳統(tǒng)觀念里,訂婚那可是一件大事,意味著兩個人離結婚就差臨門一腳了。再加上男方給了彩禮,女方也收下了,不少人就覺得這兩人的關系基本板上釘釘,發(fā)生點親密關系似乎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兒。
可這起案件里,女方卻稱男方違背了她的意志,從網(wǎng)友們的反應來看,爭議那是相當大。

一部分人堅決站在女方這邊,他們認為,不管是不是訂婚,只要違背了婦女的意愿發(fā)生性行為,那就是強奸,法律就該嚴懲。
畢竟,女性的自主意愿和人身安全是不容侵犯的,不能因為所謂的習俗和傳統(tǒng)就忽視了這一點。

但另一部分人卻對男方表示同情,他們覺得,男方為了這場婚事付出了不少,訂婚、辦席,還給了女方彩禮和戒指,這一系列操作下來,在男方心里可能就覺得兩人已經(jīng)是事實上的夫妻了。

現(xiàn)在女方突然說“違背了我的意志”,這讓男方情何以堪?而且,女方在案發(fā)后半年多才退還彩禮,這中間是不是有什么隱情呢?

不管事情怎么樣,人民日報明確指出,訂婚并不等于性行為默示同意。與婦女發(fā)生性行為不能違背其意志,這和雙方是否訂婚沒有關系。

很多網(wǎng)友想當然地認為,訂婚之后女性就是默示同意發(fā)生性行為,甚至被告人席某某可能也是這么想的,他覺得訂婚了,辦了席,女方家庭接受了彩禮,當然可以有夫妻之實。

可現(xiàn)實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這種想法與法律規(guī)定和現(xiàn)行刑事政策都不符,從法律層面來看,法院支持對席某某判決強奸罪,因為他確實違背了婦女意志。

當時,在2023年1月30日,兩個人經(jīng)當?shù)鼗榻樗鶢烤€,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系。在交往期間,兩人還口頭約定了彩禮。
到了5月1日,雙方按照民間習俗熱熱鬧鬧地舉辦了訂婚儀式,席某某家當天交付了10萬元彩禮,還送上一枚7.2克的戒指。
同時,席某某及其父母鄭重地書面承諾,結婚一年后會在婚房的產(chǎn)權證上添加女方名字。

轉天,也就是5月2日中午,女方家按習俗宴請席某某,飯后,兩人一同前往位于陽高縣某小區(qū)14層的婚房。
席某某心里燃起欲望,向身旁的被害人提出發(fā)生性關系的要求,被害人一聽,立刻明確拒絕,認真地說道:“等咱們結婚后再說?!?/p>
可席某某哪肯罷休,完全不顧被害人的反抗,強行與她發(fā)生了關系,在這過程中,被害人拼命掙扎,卻還是敵不過,身體多處被弄出淤青。
事后,被害人情緒崩潰到了極點,憤怒之下點火燒了臥室柜子和客廳窗簾,接著慌慌張張?zhí)映龇块g,順著步梯跑到13層,大聲呼喊救命。

然而,席某某迅速追了上來,又強行把她拖拽回房內(nèi),席某某還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機,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親打來電話,他才把手機歸還。
當晚,被害人懷著滿心傷痛,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

這起事件也給廣大男性同胞提了個醒,不能因為一些傳統(tǒng)習俗就忽視了法律的規(guī)定,一定要加強法律學習,增強法律意識,不管情況怎么樣,都不能違背女性的意愿。
參考資料:
人民日報:訂婚≠性行為默示同意,讓爭議回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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