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世故是我們文化中獨特的一部分,無論是身居高位還是鄉(xiāng)野四鄰,人情這東西還不完,也成了某種利益交換的籌碼,人情世故在社會職場是對公平的踐踏,但又難以杜絕,畢竟人性是自私的,一個蘿卜一個坑,坑沒了,蘿卜自然無法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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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號訊,江蘇淮安“副校長父親幫殘疾兒子安排工作,退休后兒子即遭辭退”引發(fā)熱議,雖然這名副校長沒有濫權,但學校一些人的做法也讓人覺得人心隔肚皮,毫無人情可講,一個殘疾人通過關系得到了一個職務,學校說是照顧而不是工作,法院認定是工作,判學校賠償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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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陳是某鄉(xiāng)鎮(zhèn)小學的副校長,2006年,這所學校文印室的一名工作人員調到幼兒園當老師去了,學校需要一名會操作電腦的人員,恰好老陳的兒子有這項技能,小陳有殘疾,但當時會操作電腦的還不多,加上當時殘疾人就業(yè)保障的政策,所以學校的負責人一致同意讓小陳做這份工作,負責各種文印,打印和信息下載分發(fā)等,可以居家辦公,但當時沒簽合同。

老陳說,當時是口頭約定多少錢,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學校每年不定期打款,小陳同事也享受各種福利,比如年關米面油,困難職工補助等,學校從2019年開始為小陳交社保,因為始終沒簽合同,學校認為這是“照顧”殘疾人小陳,而不是工作勞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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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陳在2022年退休了,然后就搬到了淮安市區(qū)生活,小陳也隨父母一起搬到了市區(qū),學校馬上就辭退了小陳,畢竟你不工作了,學校不可能一直給你發(fā)工資,但是老陳不愿意了,認為這種辭退不合理,于是和學校打起了官司。

學校堅持是照顧小陳,而不是聘用,而老陳一家認為小陳為學校工作,雖沒簽合同但就是勞務關系,非法辭退需要給賠償,于是起訴到法院,一審后,老陳一家敗訴,老陳一家不服上訴,于是就來到了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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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院認為,小陳和學校之間構成勞動關系,小陳連續(xù)多年為學校工作,而且是在校內,學校也向其發(fā)放工資,小陳也不存在其他工作,雙方構成事實勞動關系特征,因為小陳在2022年隨家人搬到市區(qū)生活,所以認定小陳和學校的勞動關系時間是2006年9月份到2022年2月份,二審法院判決學校賠償小陳6萬元損失。

此事曝光后,有人說,老陳就是利用關系給兒子謀了一份工作,是利用職權行為,對其他人不公平,但也有人說,老陳只是想讓兒子自食其力,兒子拿著最低工資,甚至都沒有占任何編制名額,沒有吃空餉,憑勞動吃飯,這樣的人只是基于愛,不應受指責,反而是學校的一些人做事太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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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家看過的腌臜事情太多,對于老陳這種行為都覺得是清廉表率了,學校確實做的有些絕情,但辭退也是情理之中,畢竟小陳離開學校了,再給他發(fā)錢就坐實了吃空餉之名,法院判決學校賠6萬也沒毛病,很多事情不是單純的誰對誰錯,畢竟人都有私心,對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