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關于常態(tài)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的決策部署,防范打擊交通運輸領域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凈化交通運輸領域市場環(huán)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quán)益,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交通運輸領域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線索征集范圍

(一)在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在項目征地、拆遷和建設過程中,非法占地、惡意阻撓施工、非法索要高額賠償?shù)男袨?;通過不正當手段壟斷工程材料供應等行為。

(二)壟斷交通運輸領域市場資源分配,長期控制某一地區(qū)運輸市場、欺行霸市、具有黑惡性質(zhì)的非法營運團伙。

(三)在火車站、客運站等重點場所附近非法拉客,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惡意破壞道路運輸市場經(jīng)營秩序的涉黑涉惡勢力;采取暴力、脅迫、恐嚇等手段非法壟斷、控制道路運輸領域的涉黑涉惡勢力。

(四)利用不法手段壟斷控制貨運場站、港口碼頭、區(qū)域運輸市場,暴力打壓競爭對手,強行進行貨運資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惡性質(zhì)的非法營運團伙。

(五)規(guī)避公路超限超載運輸檢查,闖卡沖卡、拒檢逃檢等行為;通過盯梢、跟蹤交通運輸執(zhí)法車輛的方式獲取查車執(zhí)法人員位置,為超限貨運車輛探路、帶路,幫助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逃避檢查、處罰等行為。

(六)為獲取不法利益,脅迫、煽動出租汽車、客車、貨車司機罷運、違規(guī)上訪、非法聚集或圍堵黨政機關的行為。

(七)在交通運輸行政檢查和執(zhí)法時,拒不配合并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同伙、甚至雇傭“打手”、對抗執(zhí)法人員檢查,進行人身威脅,甚至以暴力、脅迫方式圍攻、毆打執(zhí)法人員的行為。

(八)阻斷、破壞重要公路設施,盜竊交通附屬設施,嚴重影響交通運輸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

(九)在交通工程建設、交通運輸行政審批、行政執(zhí)法等領域不公正、不規(guī)范,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公職人員。

(十)其他交通運輸領域違法犯罪線索。

二、舉報方式

來訪舉報:葫蘆島市交通運輸局掃黑辦

三、有關要求

(一)舉報人需實名舉報,盡可能詳細描述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們將對舉報人及其信息嚴格保密。

(二)舉報人對所檢舉、揭發(fā)、提供的線索不得虛構(gòu)或夸大事實,不得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舉報人謊報或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舉報人擬反映的線索如與交通運輸領域無關,請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

歡迎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掃黑除惡斗爭,踴躍提供相關線索。

特此公告。

文章來源:市交通局掃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