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劇人都清楚:丁致遠之所以與胡曼黎離婚,是因為他自己出軌外遇。

丁致遠成婚后沒給過父母錢,不僅因為他從碩士到博士的學(xué)費生活費都是胡曼黎買保險賺來的;

而且上海物價高,畢業(yè)后的他雖說留校做到了教授,但是工資畢竟有數(shù),別說買房養(yǎng)活老婆孩子了,能養(yǎng)活他自己都已經(jīng)不錯了。

再說,胡曼黎一直掙錢安排家里生活,都已經(jīng)習(xí)慣了。

從他們分開后,得知胡曼黎要出售二手包時,他告訴邱麗蘇他有十幾萬可以給胡曼黎家用來看。

這些年,胡曼黎根本沒有讓他上交過工資卡;他沒給過父母錢,那純粹就是他的事,與胡曼黎半點關(guān)系都沒有。

他們家能在黃金地段買房,能買車,包括家里的大部分東西,就連丁達爾都知道那是媽媽掙回來的。

胡曼黎一直是在往前奔,也通過在直播公司工作的鐘寧,給他鋪了一條利用知識變現(xiàn)的直播大道。

可以說從劇中的旁觀者到屏幕前的觀眾,個個都能看出他才是家庭婚姻中的叛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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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他二叔的保險,是胡曼黎推薦的沒錯;辦事人王春露當(dāng)時是胡曼黎的徒弟也沒錯。

但他們開單時,進的那可是雙錄室,是他們怕花錢才沒按胡曼黎的建議買;他們夫妻與王春露當(dāng)時的交談內(nèi)容都是有錄音的。

所以丁致遠二叔的理賠不了,從流程與原則上來說,胡曼黎毫不擔(dān)責(zé);

胡曼黎主動找薛曉舟借錢給他們,是人情不是本分。

再看看邱麗蘇,那個口口聲聲說愛他的人,坑了他一把后連面都不露了。

二叔拿曾經(jīng)幫過他丁致遠兩萬塊錢說事,非要找他借20萬回家給兒子辦酒席,他不想背上忘恩負義的罵名,就想著借錢拿給二叔。

不得已他跑去找邱麗蘇借錢,他以為邱麗蘇就像曾經(jīng)的胡曼黎一樣,老家親戚來了作為他的配偶就的屁顛屁顛的伺候著。

畢竟之前他的二叔二嬸來上海都是胡曼黎安排的。

這邱麗蘇怎么著也該借。

當(dāng)邱麗蘇的秘書說“可借”,并讓他帶著二叔二嬸到公司去拿錢時,丁致遠別提有多高興了。

他的對象可給他掙臉了。

可誰知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人家邱麗蘇不僅連面都沒閃,還讓他的二叔簽一份付利息且承諾半年就還的借款協(xié)議……。

也不知道丁致遠這個哲學(xué)教授怎么當(dāng)?shù)?,他二叔找他借錢,他同意后,那他找人借錢拿給他二叔不就行了么。

他倒好,還拉著二叔二嬸去,還讓二叔給人家寫借條。

其實也幸好二叔認真,知道看看協(xié)議;若是像他那樣為了盡快拿到錢,因為邱麗蘇的關(guān)系進門就簽字,那……。

丁致遠星找新對象與直播公司都沒借到錢后,就打電話給父母,想著讓父母調(diào)和一下,讓二叔二嬸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可誰知他那爸媽……。

他爸一開口就說他離婚不告訴家里不對;

他媽就開始數(shù)落他把錢都給了胡曼黎,然后就開始算賬,明確表示胡曼黎手上有他們老兩口的50萬,讓丁致遠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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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像她自己說的,當(dāng)初的拆遷費有100萬,她拿了50萬買理財,結(jié)果要不回來了就天天念叨。

聽到她念叨的兒媳婦胡曼黎,怕她手中其余的50也被人忽悠去買理財,所以就讓她拿出來給孫子丁達爾買了教育險。

清楚了吧,胡曼黎丁致遠在上海買房,丁家父母與丁致遠都沒出錢。

拿了丁家父母的50萬,是給丁家第三代買了保險了。

但這在丁致遠媽媽口中就是:“那50萬是我們家的錢,”“你二叔的醫(yī)療費該她出”“你上初中時你二叔給你拿了兩萬塊,你不能忘恩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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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媽媽還說“你爸做了一輩子老師,我坐了一輩子辦公室,不能因為你讓人笑話。”

也不知道丁致遠上的是啥初中,一下子就要20000萬;即便上海消費再高,以胡曼黎四十歲來推,丁致遠也最多44,那也就是個80后,讀初中也就是93年前后,那時候的初中那么貴?

還是丁致遠讀的是國際學(xué)校。

然后丁致遠就跑去找胡曼黎先要20萬,告訴他在兒子保險里,他都不成,鬧著讓胡曼黎給兒子退保。

自己要不來后,就慫恿二叔二嬸跑到胡曼黎家里,天天賴在那里鬧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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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在丁家人眼里,只有他們一個地方出來的才是一家人,丁達爾就不是他丁家人。

而且老人的面子要比孫輩的教育重的多。

所以這丁致遠那不知羞恥,以自我為中心的歪理邪說胡攪蠻纏,就是從他那奇葩的家風(fēng)養(yǎng)成的。

特別是丁媽媽丁爸爸,都是文化人,結(jié)果一點都不明事理;若是當(dāng)老師與坐辦公室,就坐出那中為了面子不顧里子的人,那是該給好好整頓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