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李鐵案二審將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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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李鐵案二審將宣判

4月30日上午,李鐵案二審將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律師秦明表示:李鐵的刑期基本上不會再加重是否能夠減刑,主要看李鐵及其辯護人關于身份問題能否被法院所采納。由于現(xiàn)在檢方未提出抗訴,就目前從法院的庭審形式安排上來看,本案大概率將會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