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將于5月1日下午就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首、該黨總統(tǒng)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宣判。李在明被判有罪的可能性有多大?宣判結果對韓國未來政局有哪些影響?

大法院推翻二審直接定罪可能性較低

總臺記者 唐鑫:綜合韓國各方反饋的情況來看,韓國大法院在5月1日下午直接宣判李在明有罪并定罪的可能性不大。回顧案情,在2022年總統(tǒng)選舉競選過程中,李在明被指控散布虛假信息,隨后遭到起訴。一審法院宣布李在明有罪,然而今年3月26日的二審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決,宣布李在明無罪。案件隨后進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的審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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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臺記者 唐鑫:大法院作為韓國最高法院,若認定李在明有罪并直接宣布量刑結果,依據(jù)一審的量刑,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李在明可能直接失去被選舉權,這意味著目前呼聲最高的總統(tǒng)候選人將直接被除名。韓國法律界分析指出,尤其在一審、二審結果嚴重沖突的情況下,更為妥當合理且符合常規(guī)的做法是發(fā)回二審重審,或者直接認定二審結果,以彰顯司法謹慎與公正。按照以往慣例,除極個別特殊案例外,大法院通常沒有直接定罪的先例。更何況,此案件在韓國社會關注度極高。因此,韓國目前主流觀點認為,即便今天大法院認為二審無罪的判罰存在問題,也不會直接宣布定罪。

大選在即 此案對選情影響引發(fā)關注

總臺記者 唐鑫:由于時任總統(tǒng)尹錫悅被彈劾下臺,韓國將于6月3日提前舉行大選。李在明案無疑是大選前可能對選舉形勢產生重大影響的關鍵案件,韓國社會以及國際社會都對此次大法院的宣判結果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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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臺記者 唐鑫:關于大法院今天針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的宣判結果,除直接宣判有罪這一可能性較低的情況外,還存在另外兩種可能走向。其一,大法院直接宣布李在明無罪。這相當于直接認定二審結果,并以此作為終審判決。其二,大法院認為二審無罪的判決結果存在問題,進而將案件發(fā)回二審法院重新審理。不過,無論是直接宣布無罪,還是發(fā)回二審重審,這兩種結果都不會對李在明參選造成實質阻礙。也就是說,只要大法院今天沒有直接定罪并剝奪李在明的參選資格,他參選下屆總統(tǒng)的進程就不會受到任何阻礙。

總臺記者 唐鑫:李在明目前是下屆總統(tǒng)呼聲最高的候選人,在各方調查機構的民調中高居首位,其支持率普遍在30%、40%,有時甚至超過50%,遠超其余候選人個位數(shù)的支持率。不過,即便如此,情況也不能說百分之百的樂觀。目前執(zhí)政黨尚未確定下屆大選的最終候選人。且有傳聞稱,代總統(tǒng)韓德洙今天下午也有可能宣布辭去職務,參選韓國總統(tǒng)。顯然,李在明還面臨著諸多挑戰(zhàn)。當下,最為關鍵的就是今天下午大法院將如何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進行宣判。

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

李在明出生于1964年,曾任韓國城南市市長、京畿道知事,現(xiàn)任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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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的韓國總統(tǒng)選舉中,作為共同民主黨候選人的李在明以不到1%的差距敗給尹錫悅。2025年4月,尹錫悅被罷免總統(tǒng)職務,韓國將于6月3日舉行新一屆總統(tǒng)選舉。李在明在今年4月宣布辭去共同民主黨黨首一職,隨后再次當選為共同民主黨的總統(tǒng)候選人。

2024年11月15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根據(jù)檢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競選總統(tǒng)期間作虛假陳述,謊稱不認識牽涉一起地產腐敗案的關鍵人物。李在明隨后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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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今年3月26日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李在明被判無罪。檢方隨后對二審結果提出上訴。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將于5月1日對此案進行三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