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寶三年(744年),八十有六的賀知章辭官還鄉(xiāng),竟已離家逾五十載,遂作《回鄉(xiāng)偶感》詩二首。
其一曰——“少小離家老大回,鄉(xiāng)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p>
“少小”,屬“句中對”,與“老大”對仗。
就“構詞”講,中國自古講究“雙聲疊韻”——“少小”為“疊韻”,與“踟躕”這樣的“雙聲”構成道理一樣——“踟”,就是“躕”;而“少”也即“小”。
甲骨文中,已經(jīng)有“少”和“小”字,分別寫作四“點”和三“點”。

(甲骨文“少”字“小”字)
殷商卜辭中,“少”“小”其實為一字——三“點”,不過是四“點”的簡省而已。
如“人二三八九”卜辭:“壬戌卜,甲子少(?。┯辍薄疾芳鬃舆@天或有小雨——“小雨”之“小”,為四“點”。
而“拾七、九”卜辭:“其遘小風”——卜風之大小,為三“點”。
唐蘭先生《古文字學導論》考證,“少”為“沙”字初文。
馬敘倫先生《讀金器刻詞》以休盤、無惠鼎等青銅彝器銘文為證,后來“少”加“水旁”為“沙”,孳乳成了合體字。

(甲骨文“沙”字和金文“沙”字)
《說文》:“沙,水(中)散石也。從水、少,水少沙見?!?/p>
許慎的意思,是說“沙”為“會意字”。
“沙”是“會意字”不錯,但他以“水少沙見”解釋“沙”字一定是錯了。
緣由,就在于許叔重無緣見到甲骨文。
的確,“沙”以“水(中)散石”會意,然而更重要的,是因為其初文“少”,已有了更重要的本義——加“水旁”而與初文區(qū)別,只是為了不相混淆罷了。
或曰,“少”最初確為淺水中可見細微石粒之象形,但其所體現(xiàn)的本義,一開始就是借如此渺小的沙粒,會意“大小”之“小”狀態(tài)。
甲骨文“大”,象人正面伸臂站立之形。其最初,并非要表示“大小”之“大”,而是為與象嬰兒尚在襁褓狀的“子”相區(qū)別表示“大人”“成人”,因而是名詞。

(甲骨文“大”字和“子”字)
不過,在上述比較和區(qū)別中,“大”已經(jīng)包含了“大小”之“大”的含義,遂自然而然地隱身有了形容詞的詞性。
最早的文字,先產(chǎn)生的肯定是名詞,然后是動詞。
僅此還不夠,要完整記錄語言,就必須有形容詞以及副詞、虛詞等等。
這種詞匯的豐富過程,一種路徑,是通過原有的名詞等演化、引申,如“大”字;還有一種路徑,就是通過“會意”方式造出新字,如“少”“小”等。
《說文》:“小,物之微也。從八、丨,見而八分之?!?/p>
“小,物之微”,多少沾邊兒。后面的解說,還是錯了——許慎不知道,“小”是“少”的簡省之結果。
《說文》又:“少,不多也。從小,丿聲?!?/p>
“少”無論如何不是“形聲字”——許慎,未見過甲骨文,不知道殷商時“少”“小”為一字,只有筆畫繁簡的區(qū)別,也不知道“少”是“沙”之初文。
這也的確怪不得他。

《說文敘》里,許慎提出了他的造字“六書說”。
細究起來,在他之前還有班固的“六書說”和鄭眾的“六書說”——三種,皆源于劉安劉歆父子。
相較來說,應該鄭眾的“六書說”更接近劉氏父子的六書理論,也更符合后來被稱為漢字的文字造字階段及過程。
鄭眾“六書說”認為,最基礎的造字方法是“象形”,然后是“象意”。
“象意”,便是后來許慎所說的“會意”。
推敲起來,“象意”似更精準——象某形而取其意——如“少”“小”,象沙粒而取其“物之微”的含義。
于是,有了“大小”之“?。ㄉ伲?,后來又引申為“多少”之“少”,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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