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8日)對京華城案進行持續(xù)審理,本次開庭焦點為已認罪的關鍵證人、前鼎越開發(fā)董事長朱亞虎。對于檢方指控威京集團2020年以七名員工為人頭,佯裝捐款210萬元(新臺幣,下同),實則行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部分,朱亞虎指出,當時沈慶京沒說目的,但他判斷是向柯文哲示好,目的是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是否構成行賄,是他個人的主觀判斷。同時他也強調,自己是奉命行事,“沈慶京下命令我,我不得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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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虎上午先接受檢察官主詰問后,再由沈慶京辯護人反詰。對于2020年2月20日沈慶京與柯文哲于臺北市政府會面,朱亞虎表示,當時透過時任市長室機要秘書董晉曄,安排沈慶京與柯文哲見面,自己并未進入辦公室,僅在外等候一小時。朱亞虎指出,雖然他在市長室外,沒聽到對談內容,但沈慶京會后滿臉笑容,主觀猜測他們在談論京華城相關事宜。

對于臺灣檢方指控,威京集團2020年間以七名員工為人頭,佯裝捐款210萬元,實則行賄柯文哲部分。朱亞虎解釋,沈慶京當時指示他找七人捐210萬元給民眾黨,但沒說目的。他原以為捐210萬元是答謝臺北市政府讓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560%,是在報恩。但560%是因臺監(jiān)察機構的調查及糾正而回歸,兩年后答謝確實不合理,于是他判斷是向柯文哲示好,也有可能是慶祝民眾黨剛成立的捐款。

朱亞虎稱:“行賄我認了,我認罪,這可以代表當時的初心,還有我的懺悔。”沈慶京律師廖威智對朱亞虎提問:“你是認為這筆錢就是行賄嗎?”朱亞虎則是強調,自己并非決策者,而是奉命行事,回應沈慶京下命令,自己不得不做。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廖彥鈞問,朱亞虎之前筆錄中提到,2020年4月1日傳信息給李文宗說:“沈慶京很小氣,才給210萬元,還要用我名義”,這210萬到底用途為何?是否為行賄的前金還是后謝?朱亞虎則稱,就是順其自然、昭然若揭、于法有據的政治獻金,他與沈慶京都心照不宣。

朱亞虎也坦承有搭乘沈慶京的車,去臺北市政府市長室與柯文哲見面,隨后也要表達謝意,這是沈慶京的慣例,就是要轉達謝意。但他沒親自去請過國民黨籍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幫忙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