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用購買黃金的方式洗錢,
成了電信網(wǎng)絡(luò)詐騙犯罪的“衍生品”。
犯罪分子在詐騙得逞后,
會立刻用贓款購買黃金,
再將黃金賣出,
借此快速“洗錢”。
近日,高青公安成功抓獲
兩名為詐騙團伙“洗錢”的犯罪嫌疑人。
近日,高青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多名金店商家報警稱,有人在線上聯(lián)系購買黃金,且不挑款式、不講新舊,只要求購買價值3萬余元的黃金,并稱會有“親屬”線下去店鋪拿貨。因商家曾接受過民警關(guān)于購買黃金“洗錢”防電詐宣傳,對此類詐騙行為非常敏感,這些異常行為引起了商家的高度警覺,隨即向警方報案。
民警結(jié)合報警人提供的信息和相關(guān)線索,對兩名可疑男子展開深入調(diào)查。民警經(jīng)過連續(xù)奮戰(zhàn)、循線追查,逐步摸清了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和作案手法,最終鎖定了嫌疑人李某、王某。
此時,二人已逃竄至外地,辦案民警果斷出擊,于5月8日將二人在賓館內(nèi)抓獲。經(jīng)調(diào)查,二人受到高利誘惑,根據(jù)上游詐騙團伙遠程指揮,用詐騙團伙的資金買走大量黃金,試圖以此切斷資金流向,再由他人運往外地銷售,通過黃金“洗錢”變現(xiàn)逃避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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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二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犯罪分子使用涉詐資金
購買黃金是一種“洗錢”行為,
相關(guān)商戶在經(jīng)營中,
如遇遮擋面部、盲目掃貨、專人盯梢,
特別是大額、多次購買黃金
等貴金屬的異常情況,
應(yīng)立即暫停交易并通知公安機關(guān)。
廣大居民朋友要提高警惕,
對任何陌生人提出的
投資、購買黃金的要求,
要加強甄別,謹防被騙。
大眾新聞·魯中晨報記者 任靈芝 通訊員 高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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