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湖北一男子殺妻拋尸獲刑15年,不料在11年后“亡妻”離奇復(fù)活,并且?guī)е抡煞蚝蛢鹤踊貋硖接H,“亡妻”是真的死而復(fù)生?還是背后另有隱情?

事情要從1994年1月20日晚上說起,名叫張在玉的女子和丈夫佘祥林因為家庭瑣事大吵一架,張在玉一氣之下離家出走。
佘祥林尋思著,等她氣消了,估計也就回來了,所以沒有出去尋找,誰都沒想到張在玉一走便是永別。
張在玉離開家三天后,仍然沒有回來,佘祥林著急地跑到娘家尋找,但也沒有下落,一個大活人就這樣憑空消失,佘祥林感覺事情不妙,立刻向當?shù)鼐綀罅税浮?br/>警方接到案子后,立馬組織警力,在張在玉可能出現(xiàn)的地方仔細搜尋,但還是沒有找到任何蛛絲馬跡。
一直等到4月11日的早上,一名村民路過一個水塘時,看到一具尸體在水面若隱若現(xiàn),村民嚇壞了,趕忙報警。
警察趕到現(xiàn)場以后,對尸體進行打撈,尸檢以后發(fā)現(xiàn)死者是一名女性,年齡在30歲左右,身高1.55,由于在水里浸泡時間過長,已經(jīng)無法辨認死者的面部特征。
警方發(fā)現(xiàn)死者與不久前失蹤的張在玉體貌特征十分相似,于是,便找來張在玉的家人辨認。張在玉的母親第一眼看到死者之后就忍不住失聲痛哭,她言之鑿鑿的表示,死者就是不久前失蹤的張在玉。
為了給案件提供法律依據(jù),警方讓張在玉的母親做一個DNA比對,但是在1994年,做DNA比對需要2萬元,張在玉的家人根本承擔不起。

警方還說,死者頭部有被鈍器傷害的痕跡,據(jù)此推測她應(yīng)該是被人用鈍器殺害以后拋尸河中或者被鈍器所傷溺水身亡,不管怎樣這都是一起性質(zhì)惡劣的刑事案件。
張在玉的母親聽后,立馬向警方舉報,稱佘祥林有家庭暴力的傾向,而且嫌棄她的女兒有精神疾病,就在張在玉死的那天,兩人還剛剛吵過架。
而且在平時,張在玉偶爾會突然發(fā)病,有時連孩子都不認識,有次佘祥林回家之后發(fā)現(xiàn)長張在玉在掐自己的女兒,差點就把女兒掐斷氣了,所以從那以后佘祥林就對張在玉十分痛恨,想找機會擺脫她。
接到這個線索后,警方把兩起案件做了并案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佘祥林確有作案動機,也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明,于是警方立馬對佘祥林采取控制,經(jīng)過長達6個月的審訊,佘祥林最終承認了自己殘忍殺害張在玉的犯罪事實。
佘祥林說那天跟妻子吵完架以后,妻子摔門而出,因為她患有精神疾病,佘祥林害怕她走丟,所以一路尾隨。
當張在玉經(jīng)過池塘時,一個邪惡的念頭在佘祥林心里萌生,于是佘祥林飛快地跑過去,撿起地上的石塊朝著妻子頭部砸去,妻子應(yīng)聲倒地,害怕事情敗露,佘祥林將尸體裝入麻袋以后,拋尸河中。
至此案件終于水落石出,佘祥林也因此被判入獄15年,而在法庭上,佘祥林卻一改之前的態(tài)度,一直表示自己是冤枉的,但是為時已晚。
佘祥林的父母也始終不相信自己的兒子會將妻子殘忍殺害,在佘祥林入獄以后,老兩口一直沒有閑著。開始了漫長的伸冤之路。
但令老兩口沒想到的是,11年以后,此案會再次迎來轉(zhuǎn)機。
2005年一名女子帶著一個陌生男子和一個孩子出現(xiàn)在佘祥林的家門口,但是佘祥林家早已物是人非,佘祥林的母親因傷心過度已經(jīng)去世,女兒也不堪家里的流言蜚語跑到深圳打工,只有體弱多病的父親在家苦苦支撐。

年邁的父親看到該女子以后愣住了,這不就是自己的兒媳張在玉嗎。他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便把女子帶到村委會核實身份,沒想到此人正是失蹤11年的張在玉。
據(jù)她講述,當年自己離開家以后,忘記了自己的名字和回家的路,她便一路乞討來到山東,并認識了現(xiàn)在的丈夫,兩人結(jié)了婚并且育有一子。如今張在玉回想起來家庭住址所以帶著家人回來探親。
既然張在玉還活著,那么佘祥林肯定是被冤枉的。2005年四月,湖北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了重審,佘祥林是被冤枉的,最后無罪釋放。據(jù)了解,佘祥林在獄中表現(xiàn)良好,經(jīng)過減刑他本來就只有4個月就能刑滿釋放了。
含冤入獄11年,佘祥林出獄以后已經(jīng)與社會脫節(jié)。甚至沒有見過手機。他精神恍惚,視力也快速下降,最終經(jīng)過賠償程序,佘祥林得到了70余萬的司法賠償金。
這起冤案對于佘祥林一家可謂是滅頂之災(zāi),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變得支離破碎,母親去世,女兒被迫跑到深圳打工,家里十分凄慘。
佘祥林的女兒得知父親出獄,簡直不敢相信,她回到家以后,日夜守在父親旁邊,寸步不離,生怕以后再也見不到父親。
2014年,佘祥林的女兒出嫁,佘祥林心里的石頭總算落下。他一直很自責,覺得自己虧欠女兒太多。佘祥林表示自己不想在被打擾,只想安安靜靜過幾年太平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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