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對夫妻花19萬坐郵輪去南極旅游,不料,兩人卻被告知無法同房睡一個房間,十幾天的行程中只能各自和陌生人拼房,在妻子看來,平臺方面就是玩了一場“文字游戲”,但平臺也覺得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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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小朱介紹,去年雙十一她在飛豬平臺上下單購買了19萬的南極郵輪游,因為支付限額,她和丈夫兩人是分開下單,兩人當(dāng)時選定的都是雙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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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小朱聯(lián)系到平臺客服,告知對方兩人是“一起的”,并提交了結(jié)婚證,可十月份客服卻告知兩個人無法在一個房間,因為只說了兩個人是“一起的”,沒說兩個人“一起住”,房間已經(jīng)全部分配滿額,無法調(diào)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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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天的行程要和陌生人同一房間,小朱自然是不能接受,現(xiàn)在退也退不了,于是投訴了此事

不過平臺方面也覺得有些委屈,工作人員表示,兩筆訂單是分開下單的,期間從沒提出同住需求,簡單來說就是4月份說是一起,8月份才說是夫妻關(guān)系,這時候已經(jīng)安排好分房了,11月才提供法定材料

其實這樣一看,就是雙方溝通不到位鬧出來的烏龍,但細琢磨吧,平臺和消費者都有點問題

先說小朱這邊,確實,分開下單沒標明“要同住”是疏忽。雖然她4月份就聯(lián)系了客服說明兩人“一起的”,但這個表述太含糊,客服可能只當(dāng)他們是朋友或同行人,沒理解成夫妻非要住一起。而且,8月份才明確夫妻關(guān)系,到11月才補結(jié)婚證,時間跨度太長,顯得不夠積極

再看平臺這邊,確實有流程上的理由,分房早就安排了,臨時改確實麻煩。但作為服務(wù)商,難道不應(yīng)該有點靈活性?特別是4月份就接到“一起”的提示,客服不應(yīng)該深挖一下具體需求嗎?這是一趟19萬的大單子,又不是買瓶礦泉水,服務(wù)細節(jié)不到位讓人有“敷衍”的感覺

從常理上講,這夫妻倆花了大價錢旅游,本來想要美好的體驗,結(jié)果搞得分房跟室友似的,這心情肯定很糟。平臺呢,覺得自己“規(guī)矩沒錯”,也不愿背鍋。問題是,旅游體驗不光是產(chǎn)品,還有服務(wù),這事兒按流程沒錯,但就顯得不夠人情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