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波輪聯合、歸綏觀察室、江平教授

呼格冤案是社會各界關注了十八年得以平反的事件。 它是自新中國建立 以來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定案執(zhí)行死刑,而后為冤死者翻案的第一例,對于新民主和法制進程具有時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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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墓,設計靈感來源于司法進程中的曲折之處,用敘事性設計方法將墓的整體結構和外形概括為:像一滴眼淚,也像一個問號。

呼格冤案是各界關注十八年多得以平反的事件,表達疑問是設計的初衷,化作一滴眼淚是人們的悲傷,運用場地與曲線建立的關系,形成了一個既像問號又像一滴眼淚的形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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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因保護人類而存在,因傳遞思想而流傳,因見證歷史而永恒?!?/strong>這是建筑師的職責。

——建筑師白宇

01

背景簡述

呼格吉勒圖 (內蒙古“四九女尸案”被冤主角)

事件主要時間點:蒙冤判決(1996年)- 命案真兇(2005年)- 再審無罪(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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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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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墓碑近景

02

設計理念

墓的整體結構和外形包含兩層意思:像一滴眼淚,也像一個問號。

呼格冤案是各界關注十八年多得以平反的事件,表達疑問是我們設計的初衷,化作一滴眼淚是我們的悲傷,運用場地與曲線建立的關系,形成了一個既像問號又像一滴眼淚的形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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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的輪廓由一條線索串起,而后化作一個圓,有圓滿之意。外輪廓的銹鋼板承載著記憶,保持著一種自然的狀態(tài)隨時間發(fā)生色彩和質感的變化,從而將時間這樣的一個無法捕捉的概念視覺化,用溫暖的色彩守護著墓碑,縮影出這段歷史。

圍繞墓碑的三種顏色的石材寓意公、檢、法三種權利,最外環(huán)刻有事件內容和社會各界呼聲的鋼板表達了第四方維權,新聞及公眾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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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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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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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內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歲時,厄難倏降,蒙冤而死。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報案,被疑為兇手,后不堪厲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斃。

呼格負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狀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兇現身,呼格之冤方顯于天下,令華夏震驚,然案牘塵封無所動。又逾九年,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再審,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無罪。

優(yōu)良的司法,乃國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無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權柄者,應重證據,不臆斷,重人權,不擅權,不為一時政治之權宜而棄法治與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

中國政法大學 江平教授 撰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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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墓的輪廓由一條線索串起,而后化作一個圓,有圓滿之意

03

公眾參與

為表達對逝者及蒙古民族的尊重,設計師預留了公眾參與的空間,在墓地的外圍,采用了特有的蒙古族祈福方式,來訪者可在墓地的周圍擺放石塊,就像祭敖包擺石頭那樣,從而壘出敖包作為祈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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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訪者可在墓地的周圍擺放石塊,壘出敖包作為祈福的方式

也就是說,每一位來參觀呼格墓地和悼念呼格吉勒圖的人都可以從外邊帶來一塊石頭,擺放在胡格墓地的圍墻外,久而久之把公眾的聲音、思想、祝愿用敖包的形式呈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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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墓碑旁的石塊

04

建造過程與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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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墓地平面圖和鳥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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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立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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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剖面圖

參與建造呼格墓的社會公眾人士:
– 中國法學界的泰斗·江平(呼格墓志銘撰寫)
– 新華社功勛記者·湯計(推動呼格冤案平反記者)
–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涌(呼格墓志銘執(zhí)筆者)
– 著名書法家·張杰(“呼格吉勒圖之墓”墓碑書寫者)
– 中國書協理事會·劉俊京(呼格墓志銘書寫者)
– 包工頭·張征 及THEZEN團隊(呼格墓發(fā)起人及建造方)
– 建筑師·白宇 及英國杰典國際建筑設計團隊(呼格墓主創(chuàng)設計師)
– 新華社記者·王一鵬(參與組織者)
– 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編導·程君軼(參與組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