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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則

俱胝豎指

俱胝和尚,凡有詰問,唯舉一指。后有童子,因外人問,和尚說何法要。童子亦豎指頭。胝聞,遂以刃斷其指。童子負痛號哭而去。胝復召之。童子回首。胝卻豎起指。童子忽然領悟。胝將順世,謂眾曰:吾得天龍一指頭禪,一生受用不盡。言訖示滅。

無門曰:俱胝并童子悟處不在指頭上。若向者里見得,天龍同俱胝并童子,與自己一串穿卻!

頌曰:俱胝鈍置老天龍,利刃單提勘小童。巨靈抬手無多子,分破華山千萬重!

俱胝和尚每次回答他人關于佛法的提問時,只豎起一根手指。后來有一童子,見外人問“和尚傳授什么法門要義”,也學著豎起手指。俱胝聽聞此事后,用刀砍斷了童子的手指。童子痛哭逃跑時,俱胝突然叫住他,待其回頭時再次豎起手指,童子見狀豁然開悟 。俱胝臨終前對眾人說:“我得到天龍禪師傳授的一指禪法門,一生受用不盡?!闭f完便圓寂了 。

無門禪師對此評道:俱胝與童子的悟道關鍵不在手指本身。若能真正參透這一點,便會明白天龍禪師、俱胝、童子乃至自己,本質上都貫通于同一佛法真諦 。頌詩進一步闡釋:俱胝看似把天龍禪師的禪法發(fā)揮得笨拙,實則用斷指利刃勘驗童子;正如巨靈神抬手輕揮便劈開華山,佛法奧義無需繁復,只需直指本心——那看似簡單的“一指”中,蘊含著破除萬千迷障的力量 。

困惑

初參這個公案,我是不適應的,我是以一個教育的視角來觀的。這個教育的當下,有點暴力。按照現(xiàn)在來講,這樣的老師是犯法的。俱胝公案若發(fā)生于今日,教師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需承擔法律責任,這體現(xiàn)社會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護已從道德層面上升為法律強制 。

禪宗公案誕生于特定宗教修行語境,其受眾是主動尋求開悟的求道者,且教學雙方存在“以心印心”的契約關系(如童子自愿追隨禪師參學)。而現(xiàn)代教育是面向所有未成年人的公共服務,師生關系受法律約束,不存在“宗教修行豁免權”。

俱胝斷指的行為在禪宗語境中并非暴力懲戒,而是一種極端的“截斷妄念”教學法。禪宗強調“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當童子機械模仿豎指動作時,其心已陷入對表象的執(zhí)著。禪師通過斷指這一震撼方式,迫使童子從語言符號的陷阱中抽離,最終在劇痛與示指的強烈反差間頓悟“自性本具”的禪機 。俱胝斷指的行為,其本質是“以霹靂手段顯菩薩心腸” 。

俱胝和尚

俱胝和尚是唐代婺州金華山(今浙江金華)高僧,屬洪州禪南岳懷讓法系 。早年因常誦《七俱胝咒》而得名“俱胝”,曾因無法回應實際尼姑的禪機詰問而深感慚愧,后得天龍禪師點化,悟入禪宗 。其生平記載多見于《景德傳燈錄》《無門關》等禪宗典籍,但具體生卒年不詳,推測活躍于中唐時期(約9世紀) 。

剛開始住庵的時候,有一位比丘尼師父,名叫實際,前來參禮。她戴著斗笠,手執(zhí)錫杖,圍著俱胝和尚繞了三匝,說道:“道得即下笠子。”如是問了三遍,俱胝和尚均無言以對。于是,尼師便去。

俱胝和尚道:“日勢稍晚,何不且???”尼師道:“道得即住。”俱胝和尚又無言以對。

尼師走后,俱胝和尚慨嘆道:“我雖處丈夫之形,而無丈夫之氣。不如棄庵,往諸方參尋知識去?!?/p>

山神預言“肉身菩薩”將至,后杭州天龍禪師來訪。俱胝具陳前事,天龍僅豎一指示之,俱胝當下大悟,得“一指頭禪”法門 。此公案成為禪宗“直指人心”的經典范例。

俱胝以豎一指接引學人,象征“萬法歸一”“不二法門”。天龍豎指破除二元對立,將森羅萬象歸于平等,直指自性本心 。此方法摒棄文字邏輯,強調直觀體悟。

方法

1)截斷眾流:通過極端行為(如斷指)打破學人對表象的執(zhí)著 。

2)萬法歸一:以“一指”象征真空妙有,破除分別心 。

3)當下即是:強調悟道不在他處,于日常行止中體認自性 。

天龍和尚

為唐代禪宗高僧,屬洪州禪法脈,師承大梅法常(馬祖道一弟子),活躍于中唐時期(約9世紀)。他早年修行經歷不詳,但因其獨創(chuàng)的“一指禪”教學法聞名,主要活動于杭州地區(qū) 。其生平記載多見于《五燈會元》《祖堂集》等禪宗典籍,雖無詳細行跡記錄,但通過點化俱胝和尚等公案確立了在禪宗史上的地位 。

天龍禪法影響了曹洞宗等后世宗派,如曹山本寂早年曾參學俱胝,后開創(chuàng)曹洞宗 。

“一指禪”成為禪宗“行為藝術”典范,與德山棒、臨濟喝并列,啟發(fā)了無門慧開等禪師對“超越形相”的闡釋 。

一指之奧

俱胝的“一指禪”并非單純手勢,而是天龍和尚所傳的“萬法歸一”法門。此指象征破除一切二元對立(如主客、是非、色空),直指自性本心。正如《景德傳燈錄》所載,天龍以豎一指令俱胝頓悟,因其動作已超越語言邏輯,將森羅萬象攝歸平等一相 。

莊子言“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齊物論》),旨在消解名相分別,揭示萬物本質的同一性。俱胝的“一指”恰似莊子以“一指”統(tǒng)攝天地,破除概念枷鎖,直契道體 。

此指如“指月”之指,文字與動作僅為工具,真義在月(自性)。《指月錄》強調“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 ,警示不可執(zhí)著表象。

童子之指

童子機械模仿手勢,陷入“指月”中的“指”相執(zhí)著。俱胝斷指實為“截斷妄念”的極端手段,以劇痛打破其對形式符號的依賴?!稛o門關》評此公案“悟處不在指頭上”,強調須超越形相 。

莊子批判公孫龍“白馬非馬”的詭辯(《齊物論》),認為執(zhí)著名相恰如童子迷于指形,而忘卻“天地一指”的齊物本質 。

六祖慧能言“真理如月,文字如指”,童子之誤在于“觀指以為月體”,俱胝斷指迫使其直面“無指之月”,即自性真空 。

童子因斷指劇痛而“無指可執(zhí)”,此時俱胝再豎一指,令其于“空無”中豁然領悟:佛法不在外相,而在自心。《五燈會元》載童子“舉手不見指頭”而悟,正顯“無相之相”的般若智慧 。

教育之機

童子最初模仿俱胝和尚豎指的行為,陷入對“符號化禪法”的機械復制,將“豎指”視為標準答案而非心性體悟。這種形式主義恰如世人執(zhí)著佛經文字而忘本心 。此時童子對佛法的理解停留在“指月之指”的形相層面,未能觸及“月”的本質(自性佛性) 。

俱胝和尚斷其手指,通過生理劇痛瞬間切斷童子的思維慣性。這種極端手段類似香嚴童子聞香開悟的“瞬間截斷”——當童子因斷指之痛本能地欲再豎指卻無指可豎時,外在依賴被徹底摧毀,被迫直面“無相之相” 。此過程印證禪宗“殺人刀、活人劍”的教學邏輯:以暴力破執(zhí)(殺人刀),促其死中得活(活人劍) 。

當俱胝在童子斷指后復豎一指,童子透過“無指可豎”的空白,體認到佛性不關指頭有無。這呼應《楞嚴經》“見見之時,見非是見”的深意——真相不在所見之相,而在能見之性 。正如香嚴童子觀香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而悟空性,童子在此刻超越符號,直契本心 。

禪宗認為,語言、手勢等符號若被執(zhí)為真理,如同認地圖為實地。童子學形不學神,恰如世人將佛像等同佛性。斷指行為實為摧毀符號迷信,逼其向內求索 。這與香嚴童子突破香氣表象而悟道的路徑異曲同工 。

極端疼痛可打破思維慣性,類似棒喝、擊竹等禪宗手段。當童子因斷指劇痛而“身心脫落”,其妄念之流被強行截斷,反而獲得直面本心的契機。此即禪宗“不破不立”的悖論智慧。

俱胝與童子的關系折射禪宗“迷時師度,悟時自度”的傳承邏輯。教師如同“母雞啄殼”,學生如同“雛雞破殼”,雙方共同完成覺悟的誕生 。正如天龍和尚豎指啟悟俱胝,俱胝斷指啟悟童子,這種“以心印心”的傳遞超越語言,直指心性共鳴 。

教育,即是喚醒

禪宗教育不灌輸知識,而是激發(fā)學人本具的覺性。香嚴童子聞香悟道、俱胝童子斷指開悟,本質上都是通過外緣刺激喚醒內在覺性。教師的作用如同點燃火種的引信,真正的覺悟之火需由學生自心迸發(fā) 。

斷指公案的殘酷性實為“大慈大悲”的具象化。相較于世俗教育對形式安全的執(zhí)著,禪宗更關注生命的終極解脫?!皝G掉一個手指頭雖不幸,但總比萬劫輪回強”——這種教育觀以短暫肉身之苦,換取永恒心靈自由 。

好,到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