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個省市發(fā)布了電動車管理新政策,從5月1日起,這3種車型將會禁止上路行駛,除了兩輪電動車以外,三輪、四輪電動車也包括在內,同時這2種違規(guī)行為將會受到罰款處罰,車主要注意了,一起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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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黃石

根據《黃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懸掛白底紅字號牌的超標電動車,2025年3月1日過渡期結束后,這些車輛禁止上路,違規(guī)者將面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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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違規(guī)行為以警告、口頭教育為主,5月1日后再次違規(guī)將罰款300元,并建議市民通過以舊換新政策更換合規(guī)車輛,辦理“白底黑字”合規(guī)號牌后合法上路。

甘肅康縣

目前康縣公安交警正在對老頭樂等非標電動車實施專項整治,通過宣傳勸導與處罰結合的方式,嚴查無牌、無證、無保險車輛上路行為,并計劃于2025年5月1日后對仍上路車輛強制報廢,呼吁群眾自覺遵守法規(guī),主動淘汰非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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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根據《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guī)定,白色臨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為3年,到2025年4月30日,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從5月1日起將會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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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過渡期滿后,仍然騎行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首次警告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罰款200元;再次違法將收繳車輛。

四川涼州

涼山州公安交警部門要求非“超”標二、三輪電動車(白底紅字車牌、無牌或防盜臨時牌)統(tǒng)一安裝備案車牌,備案登記后可在規(guī)定期限內合規(guī)上路且全省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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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需攜帶身份證及車輛合格證(無證需簽署承諾書)于2025年5月31日前到指定地點辦理,逾期未備案車輛將面臨扣押,禁止上路行駛。

北京市

新修訂的《北京市消防條例》將于2025年5月1日施行,例明確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qū)域停放或充電,違者面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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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面各省市電動車管理規(guī)定來看,從5月1日起,這3種類型的電動車將禁止上路行駛,違規(guī)上路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第1種:超標電動車

超標電動車都是有過渡期的,過渡期結束以后,這種車輛將會禁止上路行駛,目前湖北黃石、河北省都有規(guī)定,要求超標電動車從5月1日起禁止上路,如果違規(guī)的話,將會受到罰款處罰。

第2種:無牌電動車

電動車在上路之前需要進行注冊登記,如果屬于超標車,并且有過渡期的話,也需要進行備案登記,都要安裝好牌以后才能夠上路行駛,無牌的車輛是禁止上路的,也是各地交警嚴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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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種:老頭樂

老頭樂屬于“三無”車型,包括無牌、無證、無保險,在上路的時候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而且出現交通事故,由于沒有保險,可能導致老年人無理賠償,所以多地禁止老頭樂上路,并且呼吁老年人做到四不,包括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

這兩種違規(guī)行為將會被罰款

從5月1日起,除了不能繼續(xù)使用上面三種車型以外,這兩種違規(guī)行為將會受到罰款處罰,包括違規(guī)停放與違規(guī)充電。

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電動車禁止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等區(qū)域停放或充電,同時也禁止電動自行車及電池進入電梯,不允許電動車停放在樓梯走廊,更不允許在家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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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違規(guī)停放電動車,都在占用消防通道,個人可以罰款500元,同時違規(guī)停放于充電的單位,最高罰款1萬元。

總結

上面是為大家總結的,5月1日起,多個省市的電動車管理新政策,其中包括三種車型將會禁止上路行駛,違規(guī)上路將會受到罰款甚至扣車處罰,同時有兩種違規(guī)行為也將會受到罰款的處罰,所以車主在用車的時候要注意避免。

那么,您對2025年5月1日的電動車新政策怎么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