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腳阻擋動車關門,它照見的是人性的自私、常識的缺乏,也是對法律的漠視。涉事女子達到了目的,等待她的卻是法律的制裁,正印證了那句話,“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鐵路公安局深圳公安處日前發(fā)布通報,近日,一名旅客在深圳北站強行阻擋列車車門關閉,已構成“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違法行為,被深圳鐵路警方行政拘留。
網傳視頻顯示,4月18日13時許,由東莞南站開往廈門站的D2404次列車??吭谏钲诒闭?站臺準備發(fā)出。正當列車車門緩緩關閉時,車內一名女子因同行人還未上車,竟強行用身體阻擋車門,阻止列車關門發(fā)車。
最夸張的是,當時兩名工作人員立即上前制止,但女子情緒激動,全然不顧工作人員的勸阻,直至3名同行人趕到才離開車門,隨后列車關門駛離。
這段視頻在網上播放量很高,不少網友直呼該女子的這一番操作實在是“逆天”。用腳阻擋動車車門關閉,是極其罕見的行為,在工作人員強行阻止下固執(zhí)己見,拒不服從管理,簡直是將任性和無知演繹到了極致。
視頻下面的網友評論很熱鬧,大多數是譴責女子不顧及公共安全和其他乘客利益的自私行為,也有人反思鐵路管理上的漏洞。譬如有人說,現場的兩名女性工作人員看上去很瘦弱,根本拉不動阻擋車門關閉的女子,應該換成男性。有一說一,動車管理可以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歸因于此,確實有點強人所難?,F場工作人員起到的只是一種維持秩序的作用,誰能想到這還是個體力活?
也有人擔心,如果當時列車即時發(fā)車,會不會造成人員傷亡?我查了一下資料,在有人強行阻擋車門關閉的情況下,列車不會發(fā)車,會等突發(fā)情況解除后再發(fā)車。即使如此,該女子的行為也是極其惡劣的,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事發(fā)次日,鐵路警方就在廈門找到了該女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
現實中,類似的奇葩事并不少見。在高鐵、動車或者地鐵列車上,阻擋車門關閉的情況時有發(fā)生,用包的,用雨傘的,用手用腳的……五花八門,不一而足。
他們看似缺乏常識,其實是在按照自己的邏輯做事,犧牲別人的利益行自己的方便可能成了他們的一種慣性思維,且屢試不爽。排隊插隊,沒人說就節(jié)省了幾分鐘;遛狗不拴繩,還理直氣壯地說一句“我的狗不咬人”……這種事干得多了,便宜占得多了,就會想當然地以為全世界都會等著他們、讓著他們。而這種介于違法和道德行為之間的地帶,法律也很難介入。只是這一回踢到了鋼板上,居然敢與動車對抗,敢與法律對抗,等來的自然是法律的制裁。
用腳阻擋動車關門,它照見的是人性的自私、常識的缺乏,也是對法律的漠視。涉事女子達到了目的,等待她的卻是法律的制裁,正印證了那句話,“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開屏新聞首席評論員 吳龍貴
責任編輯 貓恩泊
責任校對 易科彥
主編 嚴云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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