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

話題#多名觀眾反映被演唱會座椅扎傷#沖上熱搜榜,

引發(fā)網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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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有多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fā)帖稱,

4月19日在江西九江市體育中心

觀看巨星演唱會時,

被看臺座椅外露的玻璃纖維扎傷,

腿部出現不同程度的

瘙癢、疼痛癥狀,

去醫(yī)院后醫(yī)生診斷為

遭“玻璃纖維”扎。

部分當事人認為

是場館中的座椅出現問題。

在嘗試了不少辦法后,

刺痛感仍未得到明顯緩解,

目前正在維權中。

該帖子評論區(qū)中,

不少當晚的觀眾也紛紛發(fā)聲,

稱自己也有類似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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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現場網友拍攝的演唱會座椅。(圖源網絡)

據九江發(fā)布消息,4月19日晚,“2025聲動九江 巨星演唱會”在八里湖新區(qū)體育中心震撼開唱。蘇有朋、楊丞琳、胡彥斌、黃霄云等知名藝人齊聚潯城。該演唱會的主辦方為江西智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4月23日下午,媒體記者聯系到九江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辦公室,接線人員稱已經接到了反映,正在積極處理。“舉辦演唱會的九江市體育中心是九江市文化旅游發(fā)展集團的資產,已經在跟他們溝通了?!?/p>

媒體記者隨后致電九江市文化旅游發(fā)展集團,工作人員表示,對于此事領導高度重視,現在已經成立了專班,正在進行多方核查,并且聯系上了部分受傷的觀眾,達成了初步的調解意見。針對觀眾提出的導致玻璃纖維扎傷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發(fā)現座椅老化的情況,具體的原因還在核實,并對場館安全開展整體檢查。

此事引發(fā)網友熱議,

部分網友對演唱會場館的安全性

表示擔憂,

認為在大型活動中

觀眾的安全應當被放在首位;

也有網友對該事件的責任劃分問題

表示關注,

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徹查此事,

給觀眾一個滿意的交代。

那么,

多名觀眾稱被演唱會座椅扎傷,

誰該為此事擔責?

責任如何劃分?

看演唱會被座椅扎傷,

受傷觀眾該如何維權?

有哪些救濟途徑?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guī)斐蓡T、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麗紅律師的專業(yè)解讀!

1、多名觀眾稱被演唱會座椅扎傷,誰該為此事擔責?責任如何劃分?

馬麗紅:涉及到責任問題,需要考量如下因素:首先是場地管理方的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的規(guī)定,場地管理方應對觀眾承擔安全保障義務,該義務包括對場館設施(包括座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因座椅材質缺陷或維護不當導致觀眾受傷,場地管理方應承擔直接責任。其次是演唱會主辦方的責任。作為活動組織者,依據《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主辦方需對演出場所的安全狀況進行核查,如果未盡到與觀眾之間的合同義務的,需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再次,也需要考量座椅生產商和供應商的責任。若因座椅質量缺陷(如玻璃纖維外露)導致觀眾受到人身損害,依據產品質量的規(guī)定,生產者應承擔產品責任;銷售者也應承擔連帶責任。

2、看演唱會被座椅扎傷,受傷觀眾該如何維權?有哪些救濟途徑?

馬麗紅:受傷觀眾首先可以通過協(xié)商調解方式,與場館、主辦方協(xié)商賠償,要求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等,若構成傷殘還可主張殘疾賠償金。其次,消費者還可通過行政投訴方式,向當地文旅部門或市場監(jiān)管部門反映情況,要求對場館安全或產品質量問題進行調查并進行查處。如果協(xié)商或行政投訴途徑都無法解決問題,消費者也可通過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可以主張場館方、主辦方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或生產者產品缺陷侵權。也可向主辦方主張未提供安全服務,違反合同義務。

無論通過哪種方式維權,消費者首先要進行證據固定,保留門票(合同關系憑證)、醫(yī)療記錄、傷情照片、現場視頻、其他證人證言等,必要時申請公證。如果選擇通過司法途徑維權的消費者,需要注意人身傷害適用1年訴訟時效,盡早主張權利。

來源:法治日報

轉自:環(huán)球時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