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西臨猗“男孩被生母繼父虐待致死案”宣判。據(jù)黃河新聞網(wǎng)運城頻道消息,繼父王某虎被判死刑 ,生母謝某朵被判無期。

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王某虎、謝某朵先后虐待張某僑多次。經(jīng)查,2023年5月4日,王某虎、謝某朵先后對張某僑毆打長達3小時,張某僑休克而死。2天后,王某虎將張某僑尸體掩埋至其祖父墳墓,王某虎指使謝某朵報警稱張某僑“離家出走”。之后,王某虎、謝某朵被檢察機關(guān)批準逮捕。

案件回顧:

2023年5月4日,山西省運城市臨猗縣臨晉鎮(zhèn)居民謝某某向臨猗縣公安局報案,稱其10周歲的兒子張某僑于5月3日凌晨在臨晉鎮(zhèn)下豆氏村離家出走未歸,請求臨猗縣公安局幫助尋找。5月8日,臨猗縣公安局發(fā)布協(xié)查通報。

2023年5月24日早上,距離男孩失蹤20多天后,臨猗縣公安局發(fā)布相關(guān)警情通報——臨猗縣公安局于2023年5月23日找到失蹤人員張某僑,已確認死亡。犯罪嫌疑人謝某某、王某某已被臨猗縣公安局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而嫌疑人謝某某、王某某分別是張某僑的生母、繼父。

該案起訴書中審理查明,2023年5月2日晚,被告人王某某出車返回家中,指使被告人謝某某將已熟睡的被害人張某某叫醒,帶到客廳“管教”。此后,被告人謝某某先后朝被害人張某某腰背部、臀部、四肢等部位進行毆打,迫使張某某承認偷拿家中現(xiàn)金。

5月3日凌晨2時許,被害人張某某大便失禁后,被告人王某某才停止毆打。然而,到當天早上6時左右,被告人謝某某發(fā)現(xiàn)孩子已身體冰涼無呼吸。5月4日凌晨1時許,作為孩子繼父的被告人王某某,將孩子遺體掩埋至該村其祖父墳墓中。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并且均一人犯數(shù)罪,應當數(shù)罪并罰。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對兩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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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晨報、黃河新聞網(wǎng)運城頻道、極目新聞

編輯 | 實習生 蘇瑞雅

一審 | 凃曉嵐

二審 | 許志強

三審 | 唐宏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