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李鐵被押解至湖北省咸寧中院,等待二審公開宣判。CCTV1在今早的新聞節(jié)目中報道此事,讓我們來看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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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7:35,央視直播張仲魯連線前方記者武兵。武兵介紹道:
我現(xiàn)在在湖北咸寧中級人民法院門口,李鐵案二審宣判將在上午8點半進行。李鐵和李鐵的辯護律師團隊都已經(jīng)到達法院,今天現(xiàn)場也來了一些其他媒體,他們和我們一樣也沒有被允許進入法庭拍攝。據(jù)我們了解,李鐵的家人今天也沒有來到現(xiàn)場。
據(jù)了解,今年2月-4月李鐵的辯護律師團隊多次前往武漢到湖北省高院跟李鐵二審合議庭進行溝通,今天宣判的焦點就是李鐵的刑期究竟會不會減少。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在沒有檢察院抗訴或發(fā)現(xiàn)新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二審一般不會加重刑罰,這就意味著李鐵的刑期大概率不會變長。從一審到二審爭議的主要焦點就是主體的身份認定問題,這也是李鐵上訴的主要理由,辯護律師團隊主張他不是國家公務(wù)人員,與受賄罪的主體是沖突的。兩項罪名量刑不同,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基準是10年以上到無期,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5-15年,存在顯著差異。今天二審結(jié)果宣判后,李鐵如果還是不認可這樣一個判決結(jié)果,根據(jù)法定程序,他可以在判決生效的6個月內(nèi),向再上一級人民法院,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總之今天的二審宣判結(jié)果無非就是兩個,要么維持原判,服刑20年,要么縮短刑期。
去年年底,李鐵案一審宣判在12月13日的8點半開始,9點左右,央視新聞播報了李鐵被判20年有期徒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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