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40多年里,我從沒跪過活人。印象中只有對佛陀和去世的先人有過下跪的行為,前者是出于對覺悟者的敬仰,同時將拜懺或朝山視為一種修行,后者則是對仙逝親人的緬懷,亦是對死亡的敬畏。
向活人下跪,不僅不必要,而且是自我矮化。天地君親師,天地可跪,但沒有意志,跪君王是奴役,跪雙親是疏遠,跪師長是糟粕。并非我大逆不道,而是人類文明發(fā)展至今,倘若人格平等這件事還沒有進入血液里,下跪這種事、乃至這種念頭仍然存在,就意味著我們距離文明還有很長的距離。
小時候,鄰居一個奶奶在院子里拿了另一家的東西,結果被主人捉住,老太太賭咒發(fā)誓說自己以為是對方丟掉的,到底是偷還是撿,動機已經無從猜測。我只記得最終她是通過下跪求取原諒,裹著小腳又白發(fā)蒼蒼的老人跪在地上,給我幼小心靈以巨大的震撼。這種最卑微最屈辱的方式,讓圍觀的鄰居們滿意地散去,不再追究。
我還記得有段時間流行向師長、父母下跪,在一些拜師儀式上,師父坐在太師椅上志得意滿,享受弟子們的跪拜。在一些有毒的教育中,孩子們要給父母下跪,洗腳,表達對父母的感恩和懺悔。從下跪的動作中,我體會不到尊師重道,只看到權力的影子,從此師父便有了掌控弟子的合法性;我也體會不到孝親和睦,只看到作為生命締造者的高高在上,仿佛那不是獨立的靈魂,而是父母用“孝道”綁架的奴仆。
“禮”是一種秩序,這種秩序是否一定要通過一方壓倒另一方來建立,我很懷疑。君王看到四海臣服,底下黑壓壓跪著一片,這才有了統(tǒng)馭天下的快感,便要下跪不僅變成日常行為,更成為臣民的日常心理。跪還是不跪,才成了問題。而要求別人下跪的心理訴求,也延續(xù)到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孩子跪、師父要徒弟跪、老板要員工跪,以至于“跪”進入日常語言系統(tǒng)。“我跪了”代表著徹底拜服,“給我跪”代表著要用絕對實力壓倒、并從心理上徹底壓服對方。跪,幾乎成為失敗和臣服的同義詞。
然而,能力弱小或者某次失敗就一定意味著“跪”嗎,我依然表示懷疑。強弱必然存在,倘若因為強弱就要產生一方下跪的心態(tài),本身就是畸形的。膝下有黃金的,何止是男兒,生而為人,就該如此。
想到這些就明白:不讓別人下跪,和自己不跪同等重要。
小到人際交往,大到國際關系,“跪”這種事本身就不可容忍,既不該有恃強凌弱的傲慢,也不必有弱小就該挨打的自卑。下跪本身就是叢林法則的變種,哪怕至今仍然有人認為叢林法則是人類社會的底色,我也幼稚地相信,人類之所以能產生文明,便是因為逐步告別叢林而走向合作,也許生物本能尚未完全消除,也許資源有限將伴隨始終,但找到一套越來越“文明”的分配機制,承認人格和國格的平等,才讓我們走到今天的富足。
而且下跪這種事,甚至超越了叢林法則,因為叢林中只是出于利益在爭奪,讓對方下跪或者自己跪出了優(yōu)越感,則代表了一種著折辱對方或享受屈辱的無聊行為。對這種事津津樂道,實在談不上文明,只要有人向自己下跪,就意味著自己終要跪別人。因此,不跪的本義,應該是消除跪的行為和心理。唯有此,我們才有資格為自己的人格和國格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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