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籌建海防時,原本打算建立北洋水師和南洋水師兩支近代海軍,分別由北洋大臣、南洋大臣管理,負責南北兩個方向的海防。并決定每年撥款白銀四百萬兩作為海防經費,北洋水師、南洋水師各得一半。
然而晚清時期時局動蕩,清政府財政很緊張,因此海防建設開始以后,海防經費實際上缺口巨大,到位資金連一半都不到。而近代主力艦造價高昂,靠這么點錢自然是難以購買,以至于籌辦海防初期,南北洋都只有一些國產炮艦支撐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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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北洋水師畢竟承擔拱衛(wèi)京師的重任,清政府為了京畿安全,自然是要格外重視一些。而且相對來說,北洋水師更接近中央,海軍衙門管理上更為直接,南洋水師則地方化色彩要更加濃重一些。太平天國運動時,清政府不得不增強地方督撫權力,以便鎮(zhèn)壓起義軍,此時對于地方勢力進一步增強極為忌憚,所以海軍衙門更愿意扶持北洋水師。
就這樣李鴻章在海防經費之外,靠著額外撥款為北洋水師從歐洲購買了“定遠”、“鎮(zhèn)遠”兩艘大型鐵甲艦和“濟遠”、“致遠”、“靖遠”、“來遠”、“經遠”等巡洋艦,總算讓北洋水師得以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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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南洋水師可就沒那么好的運氣了,只靠有限的海防經費買不了幾艘船。加上自沈葆楨去世以后,繼任的南洋大臣在海防建設上較為保守,認為鐵甲艦過于笨重,吃水又深,不如以巡洋艦加炮臺保護長江一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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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南洋水師在陸續(xù)購買了“南琛”、“南瑞”、“開濟”、“鏡清”和“寰泰”五艘無防護巡洋艦以后,就因為經費不足等原因止步不前,再未增添主力艦,實力當然根本無法和北洋水師相提并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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