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關發(fā)布
近日,天津新港海關查獲禁止出境文物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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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關員對一票申報為“椅子、餐具”的出口家居用品進行現場查驗時發(fā)現,實貨中有收藏物品。經天津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鑒定,其中包含的民國《中華最新形勢圖》(1931年)1件及明代青花瓷片3件為國家禁止出境文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任何單位或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給予處罰。
供稿/ 天津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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