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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保時捷司機撞倒摩托車后第一時間下車將黃色“車牌”摘下,換上藍色車牌。網(wǎng)絡截圖。

5月6日,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保時捷司機在彎道超車,彎道屬于視線盲區(qū),超車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受傷的后果,屬于危險駕駛行為,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保時捷司機可能需要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還需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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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浙江寧波余姚市公安局發(fā)布警情通報:2025年5月2日18時許,我市S206嘉余線(176K+50M)處,周某(男)駕駛未懸掛車牌的轎車在違法超車過程中,與前方同向行駛的摩托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摩托車駕駛員何某(男)摔倒受傷。事故發(fā)生后,周某拿出隨車攜帶的原車車牌進行粘貼安裝。 經(jīng)醫(yī)院診斷,何某左手臂橈骨下段骨折。目前,周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瀟湘晨報記者 錢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