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米SU7三款熱銷車型展示。

記者試駕小米SU7。
陽光訊(記者 熊璽 張亞娟 王義卓 文/圖)近日,小米SU7在高速上因碰撞爆燃,3名女大學生身亡。該事件備受社會關注,引發(fā)網友對智能輔助駕駛的熱議。近日,《陽光報》記者探訪了西安市的三家小米汽車銷售門店,了解這起事件對銷售有無影響。
事件回顧
小米SU7高速上爆燃
3名女生身亡
2025年3月29日22時44分,一輛小米SU7在德上高速池祁段施工區(qū)域發(fā)生碰撞事故并燃燒,車上3名女大學生身亡。事發(fā)路段因施工修繕,用路障封閉自車道、改道至逆向車道。事故發(fā)生前車輛處于NOA智能輔助駕駛狀態(tài),以116km/h速度持續(xù)行駛。車輛檢測出障礙物后發(fā)出提醒并開始減速,駕駛員接管車輛進入人工駕駛狀態(tài),持續(xù)減速并操控車輛轉向,隨后車輛與隔離帶水泥樁發(fā)生碰撞起火,碰撞前系統(tǒng)最后可以確認的時速約為97km。
事件發(fā)生后,在網絡上引起廣泛關注。4月1日晚間,小米汽車官方微博發(fā)布《關于大家關心問題的回答》,回復了網絡熱議的話題。4月1日晚間,小米創(chuàng)辦人、董事長兼CEO雷軍在社交媒體發(fā)文回應本次SU7事故。雷軍說:“我們團隊第一時間成立了專項小組,30日趕赴了現場,31日配合警方調取并提交了我們掌握的車輛數據。由于事故還在調查,我們一直沒有接觸到事故車,很多問題此刻還沒有辦法回答。等到此時,我覺得我不應該再等了,我必須站出來,代表小米承諾:無論發(fā)生什么,小米都不會回避,我們將持續(xù)配合警方調查,跟進事情處理的進展,并盡最大努力回應家屬和社會關心的問題?!?/p>
記者探訪西安小米汽車門店
小米SU7高速爆燃事故在網上吵得沸沸揚揚,小米集團股價下跌,線下門店銷售是否也受影響呢?4月3日,《陽光報》記者兵分三路探訪了西安市的3家小米汽車銷售門店——西安市星火路門店、西安市電視塔附近門店、西安市高新區(qū)門店。據了解,小米SU7熱銷車型共3款:2024款純電700km后驅長續(xù)航智駕版21.59萬元起;2024款純電動220kW830km后驅超長續(xù)航高階智駕Pro版24.59萬元起;2024款800km四驅超長續(xù)航高階智駕Max版29.99萬元起。此次發(fā)生事故的就是2024款純電700km后驅長續(xù)航智駕版,也就是基礎款。
在第一家(位于西安市星火路)小米汽車銷售門店,銷售顧問介紹,SU7是一體塑形的,在國產車里已經是非常安全的了。至于發(fā)生事故后車門打不開,有可能是車上人被撞暈了,也有可能是不熟悉車況,每個車門都有機械鎖,就算電子故障了,也可以使用機械鎖。
在近兩個小時的時間里,記者看到僅有一對小情侶進店進行了短暫咨詢。店內銷售人員也抱怨,這次的事故對銷售的影響還是蠻大的,這幾天到店的人明顯少了。
在第二家(位于西安市電視塔附近)小米汽車銷售門店,銷售顧問說,事故發(fā)生后,他們的營銷額未受到較大的沖擊,依舊有前來試駕的市民。小米汽車旗下SU7依舊是賣得比較好的產品,其最大的市場優(yōu)勢在于智駕與續(xù)航兩個方面。小米一直強調智能駕駛只是輔助工具,不能完全替代人去控制車輛。駕駛的時候,要以人為主體,方向盤必須牢牢掌握在手中,才能最大可能地避免發(fā)生事故。但記者觀察到,在探訪的2個小時里,只有2位年輕女性前來試駕,還有一家3口咨詢了小米SU7車輛信息,雙方聊天中并未談及事故引發(fā)的疑慮等話題。
在第三家(位于西安市高新區(qū))小米汽車銷售門店,記者去的時候店內并沒有前來看車的市民。約40分鐘內,僅有一對夫妻模樣的顧客前來看車。銷售顧問告訴記者,過去SU7是賣得比較火的,上個月店里賣了300多輛,現在購車需要等10個月才可以提車。這次的爆燃事件,對店里的銷售還是有影響的。
市民持觀望態(tài)度
榆林靖邊的張先生說:“媳婦想買一輛SU7,在網上已經看了好長時間了,準備清明假期來西安買?,F在出了這個事件,媳婦買車的熱情瞬間降了下來。媳婦開車水平太差,就是看重智能輔助駕駛,才想買一輛SU7,但是現在只能再等等看吧?!?/p>
無獨有偶,西安南郊的李先生近期也準備給女朋友買一輛新能源車,女朋友也看中了新能源車的智能輔助駕駛系統(tǒng)。李先生告訴記者:“我女朋友已經在網上研究了很長時間的智能輔助駕駛功能了,給我說得頭頭是道,說智能輔助駕駛功能如何如何好。最近出了這個車禍,還是先等等吧,看看智能輔助駕駛功能能不能完善一點,再給女朋友買?!?/p>
律師:智駕系統(tǒng)如有缺陷
車企需承擔相應責任
針對本次事故的責任,陜西菲格律師事務所崔善佳律師認為:
車企有責任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次事故中,小米汽車雖然表示NOA輔助駕駛功能已發(fā)出警告并要求駕駛員接管,但若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NOA輔助駕駛系統(tǒng)或車輛本身存在缺陷,小米作為生產者仍需承擔相應責任。
駕駛員在使用智能駕駛系統(tǒng)時,應保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接管車輛。此次事故中,駕駛員是否按照相關規(guī)定履行了安全駕駛義務,NOA輔助駕駛系統(tǒng)預留的接管時間是否低于行業(yè)合理時間,則可能作為判斷本次事故駕駛員是否承擔相應責任的核心要素之一。
對于此次事故,保險公司應根據保險條款和事故調查結果進行賠付。然而,智能輔助駕駛技術的發(fā)展對保險行業(yè)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如何準確評估智能輔助駕駛系統(tǒng)的風險并制定相應的保險政策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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