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采取合法有效手段,避免學生遭受不法侵害?暑假將至,為做好校園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學校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7月11日,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姚義堂以法治副校長身份走進廣東實驗中學云城校區(qū),為教師們講授了題為《依法教育引導 共筑美好青春》的法治宣講課,聚焦校園欺凌、性侵未成年人、新型毒品犯罪等三方面,結合法院近年來審理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件,以案釋法,深入淺出講述如何更好地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為教師們依法教育引導學生提出建議。
釋疑解惑:一學生遭受室友欺凌,為何學校被判擔責?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屢見不鮮,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課堂上,姚義堂介紹道,“校園欺凌,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和心理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需要注意的是,校園欺凌分為直接欺凌和間接欺凌,其中直接欺凌包括肢體欺凌和言語欺凌,間接欺凌則指通過散播謠言、利用人際關系、煽動他人惡意對待等方式,將受欺凌者排除在某個團體之外。
倘若學生在學校遭受欺凌,校方要對此擔責嗎?姚義堂以白云法院審結的一宗涉校園欺凌案件為例進行了講解。
梁某于2017年9月升讀某中學,2018年2月開始了文科班下學期的住宿、學習生活。2018年9月21日,梁某申請休學,病情摘要顯示:“患者因情緒欠穩(wěn)、自語,行為異常等癥狀于2018年4月來醫(yī)院門診就診……,目前需門診定期取藥兼心理治療。建議休學一學期。”梁某表示,2018年3月,他的母親向班主任發(fā)送了宿舍同學玩弄生殖器的視頻及辱罵老師的微信聊天截圖,次日同學發(fā)現(xiàn)向老師告密的就是梁某,導致梁某隨后被孤立、報復。
法院經審理認為,梁某主張遭到同宿舍同學恐嚇、毆打等欺凌,并據此要求9名同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證據不足,不予支持。但某中學在處理梁某反映的涉嫌遭到同宿舍同學欺凌行為的過程中存在不足,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導致梁某心理壓抑未能及時予以疏解。法院酌定學校對梁某所受損害承擔10%的賠償責任。
為何法院會認定涉案學校在這起欺凌事件中存在過錯?姚義堂解釋道,一方面,該校未建立欺凌防控工作機制,對于教師應當如何應對及處理涉及學生欺凌的問題缺乏有效指引。而且,在梁某衣服是否被同學惡意調換一事的調查中,由于班主任采取集中詢問同宿舍同學的方式進行調查,導致是否同學惡意為之、是否存在欺侮等相關事實無法查明并公正處理。
再者,學校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梁某的傷情、調查了解其受傷原因,存在一定的監(jiān)管缺失。另外,梁某母親曾多次反映孩子被同學報復、恐嚇、毆打,然而,對于此類有可能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控告,學校并沒有積極聯(lián)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也沒有引導梁某母親報警處理,僅通過教師與個別學生談話予以處理,處理方式明顯流于形式。此外,無證據證實學校有及時給予梁某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
警示提醒:學校應當建立欺凌防控工作機制
“這個案例對于學校而言,具有深刻的警示意義?!币αx堂提醒,如果學校和老師充分履行管理職責,妥善處理學生受欺凌的問題,涉案學生的身體和心理不至于受到傷害。
對待校園欺凌現(xiàn)象,姚義堂認為,學校應當建立欺凌防控工作機制,為老師們應對涉及學生欺凌的問題提供具體指引;老師們應當掌握調查處理、與家長保持溝通、安撫學生和及時聯(lián)絡上報的方式方法,還應當教育學生要敢于對校園欺凌說不,引導學生如何對待校園中發(fā)生的不當行為以及如何在險境中求助。
“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欺凌者或者被欺凌者?!币αx堂建議,老師們可以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開展教育引導工作,讓學生充分認識到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后果。具體來說,要教育學生謹慎控制好玩耍的度,不能過分采用肢體動作、夸張語言對待同學;引導學生發(fā)現(xiàn)有傷害同學的動作或言語,應及時和同學溝通致歉。
平日里,學校和老師應當加強語言引導和行為引導,教育學生受到不法侵害時,可以采取以下行動:(1)發(fā)現(xiàn)機會立即逃離;(2)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作出力所能及的反擊;(3)大聲呼救,引起周圍人的注意;(4)事后告訴家長和老師,依法懲戒欺凌者,謹防欺凌的繼續(xù)發(fā)生;(5)尋求同學的幫助,很多欺凌行為是單獨發(fā)生的,與同學在一起可以更好保護自己;(6)當情節(jié)嚴重時敢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比如通過報警尋求公安部門幫助。
另外,對待加害方,不能容許所謂“只是好玩”的行為,要引導學生加強自身品德學習和參加有益健康的興趣活動,教育他們主動遠離暴力影視和其他不良影響。
來源:廣州日報新花城
編輯:馮珉珊
總第<1789>期,2024第<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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