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倚老賣老的新聞見得多了,但像今天這樣令人發(fā)指的,還是頭一次見。
邵陽一位老人,93歲,都已經(jīng)是黃土埋到脖子上,連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竟然還犯下了強奸案。
而他強奸的對象,是一個年僅12歲的幼女!

都快掛墻上了,怎么還不老實?
93歲的老人強奸一個12歲的小女孩,這是人干的事嗎?禽獸都不會干吧!
而做了這等豬狗不如的事情,法律應(yīng)該要給予嚴懲吧?
然而,判決的結(jié)果讓人拳頭硬了。
2024年10月14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慎考量,鑒于周某所犯罪行性質(zhì)極為嚴重,在綜合權(quán)衡體現(xiàn)人道主義、高齡罪犯喪失行動能力等各項因素之后,對周某作出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的判決,同時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五年。
看到這里,一切還算正常對不對?
但是!
2024 年 11 月 14 日,邵陽縣看守所經(jīng)過評估,以周某“生活不能自理”為依據(jù),建議周某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

也就是說,犯下了這種滔天罪行,毀了小女孩的整個人生,而這個犯罪分子,卻因為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就可以不用去坐牢。
只要去社區(qū)每天進行兩次手機打卡,每個月去司法機關(guān)學習就好了。

這個處罰結(jié)果,看得我一口氣差點沒上得來。
這跟在家養(yǎng)老又有什么區(qū)別?
我無法想象,受害女孩的家人看到這樣的懲罰,會是怎樣的心情。
還有那個受傷的12歲女孩,今后又如何去開展她的新人生?
而這個事件一經(jīng)曝光,迅速沖上熱搜,在網(wǎng)上掀起軒然大波。
有人覺得事件實在太過炸裂,能強奸卻不能自理,說出來真的無法令人信服。



而更多人是對這個處置方法的爭議。



我不理解:
一個93歲高齡的老人,連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竟然還能實施犯罪?
他把魔爪伸向小女孩的那一刻,不覺得良心痛嗎?
我很憤怒:
這樣的處罰真的會讓他心存悔意嗎?
犯下了這樣足以毀人一生的罪行,重判了卻不能執(zhí)行,高高舉起的板子又輕輕放下,如此,法律還有足夠的震懾力嗎?
年齡,什么時候成了免死金牌?

陰間新聞最害怕的不是一個,而是一窩窩出現(xiàn)。
就在“93年老人強奸幼女不用坐牢”的新聞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另一個“70歲房東猥褻女租客不用刑拘”的新聞又沖上熱搜。

2月19日,江蘇南通的劉先生說,就在兩天前,房東趁著自己不在家,以送家具的名義進入出租屋,猥褻了他的女友。
房東做出這等禽獸行為并不是臨時起意。
早在之前,他就多次向劉先生的女友打聽劉先生什么時候回來,確定屋內(nèi)只有女子一人才上門。

(房東與劉先生女友的聊天記錄)
這一次,劉先生果斷報了警。
然而,警方對房東作出了拘留7天的行政處罰,但因房東超過70周歲不予執(zhí)行。
而更令人憤怒的是,案發(fā)之后,房東的家人態(tài)度還十分囂張。
他的兒子口口聲聲說:
70周歲不執(zhí)行處罰是(法律)給的‘福利’,有‘免死金牌’。
就賠你1666元,圖個吉利吧。

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如果法律成為了老年人犯罪的保護傘,那么受害人的權(quán)益誰來保護 ?
這樣的事件遠遠還不止一起。
1月21日下午,張女士去上海某公司面試理療師。
在面試過程中,董事長朱某某提出讓張女士做他的干女兒,甚至當著她的面脫褲子,將某部位正對著她,并不斷要求她往 “大腿內(nèi)側(cè)推”。
張女士果斷報了警,警方對他處以5日行政拘留,但因其已滿73周歲,不執(zhí)行!

看完這一系列案例,我真的是滿頭問號,而且如果你再往深一層想,真的是細思極恐。
我們有沒有想過這樣的老人,簡直是“無敵一樣”的可怕存在?
反正年齡大不用坐牢,那誰家有老人,讓他們出來搶個劫,改善改善生活?
反正年齡大不用坐牢,那他們會不會更加肆無忌憚地侵害幼女、猥褻女性?
這是不是在向外界透露一種信號,年齡就是免死金牌,作奸犯科不用付出任何代價,會不會有更多老壞人效仿?
如果如此本末倒置,那法律維護受害者的公平,就成了一個笑話。
這些案件,背后揭示出了一個更為廣泛的議題:
這個世界,仍然是“我老我有理,我弱我豪橫”。
比未成年犯罪更恐怖的,是老年人犯罪。

這幾年,在我們城市附近的社區(qū)、農(nóng)村的宣傳廣場上,經(jīng)??梢钥吹健袄麆ψo蕾”的宣傳標語:

那是因為,在很多農(nóng)村地區(qū),留守兒童被侵害、被猥褻的案例,時有流出。
2025 年 1 月,湖南省檢察院發(fā)布的通報顯示,全省2024 年共起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 2846 人。
而加害者,很多都是老年人。
他們摧毀了一個女孩的一生,讓她們遭受嚴重的心理創(chuàng)傷,但往往卻因為年齡而免受處罰。
年事已高,竟成了他們犯罪的擋箭牌。
道德對他們而言沒有束縛,法律也拿他們沒辦法。
所以,他們肆無忌憚,甚至一犯再犯。
但我想說的是,這個社會不該是這樣,我們應(yīng)該快速行動起來,去把這個法律的漏洞補上。
在此我提出幾點建議:
第一,提升看守所的關(guān)押能力,是最急迫的一件事。
早在很多年前,一些監(jiān)獄因為條件不健全,對關(guān)押艾滋病罪犯有一定畏難態(tài)度。
但后來,很多監(jiān)獄系統(tǒng)推動了艾滋病人專項管理措施,做到了“應(yīng)關(guān)盡關(guān)”,讓犯罪分子即使身份特殊,也無法逃逸。
對待老年人犯罪,是不是也應(yīng)該如此?
老年人確實會伴隨很多基礎(chǔ)病,但不能因為這些病,就縱容他們在外面為非作歹。
第二,不能因為年齡,就“一刀切”。
很多基層司法機關(guān)因為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害怕承擔責任,于是采用的是較為柔和的處罰。
但就是這種柔和的方式,讓法律的尊嚴被他們踩在腳下。
一些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那能不能公開醫(yī)學報告并接受第三方監(jiān)督?
如果一定要監(jiān)外執(zhí)行,是不是應(yīng)強制佩戴電子鐐銬、限制活動范圍,防止再犯?
犯罪者無需入獄,甚至可能和受害者生活在同一社區(qū),這對受害者而言是持續(xù)的恐懼來源。
司法的“人道”若過多偏向于犯罪者,那無異于對受害者是第二次更深的傷害。
我們這個社會,對老年人的包容度其實是很高的。
有時候他們倚老賣老,占占小便宜,大部分的年輕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也就過去了。
但強奸、猥褻這樣的重大案件,根本不是小打小鬧。
它傷害的是一個人的身體和靈魂,足以影響一個人的命運。
尊老,從來就不是一種單向的道德綁架。
如果一個老人,滿口仁義道德,卻做下骯臟下作的事,這樣的老人,還值得我們尊敬嗎?
我們的善意和關(guān)心,只會留給那些有道德,有素質(zhì)的人。
而那些已經(jīng)變老的壞人,等待他們的,希望是法律拳拳到肉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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