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教育部啟動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對不正之風和“招生腐敗”進行專項治理。
這次的專項行動是為了讓教育更加公平公正,是為了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規(guī)范性,是為了健全公平入學的長效性,是有利于減輕學生和家長的教育焦慮,對教育生態(tài)的良好發(fā)展有很大的作用。
直白一點就是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子們可以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環(huán)境和教育機會。

這次的專項治理主要針對四大類,第一類是對“掐尖招生”、“暗箱操作”亂象的整治。
比如搞測試選拔、看競賽證書、收簡歷選學生,設重點班、快慢班,將“校園開放日”變成針對學生和家長的私密考察日。
大家發(fā)現(xiàn)沒有,所謂的測試選拔、競賽證書、收簡歷選學生對普通家庭的孩子們很不友好,因為孩子們的這些入學“憑證”都是家長靠金錢堆積起來的,普通家庭為了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付出的精力、財力實在太大了,甚至對家庭而言是不堪重負的。
而家長所做的這一切只是為了孩子升學,所學的這些對以后踏入社會基本沒用。
這種“掐尖招生”、“暗箱操作”一旦被成功治理,家長也就不用再費心地給孩子制作厚厚的簡歷了,孩子們也就沒有那么多的額外壓力了。

第二類是對特定類型招生中的不正之風亮劍。
比如嚴控外語、藝術、體育等特定類型招生規(guī)模,要求由省級統(tǒng)一審核,開展招生項目評估、建立招生項目臺賬,從嚴控制學校數(shù)量、招生規(guī)模、招生范圍,對于未經(jīng)省級審核同意的特定類型招生項目進行全面清理。
小升初招生只能測興趣特長,不能考其他文化課,幼升小招生不得開設此類招生項目。

第三類是針對以培養(yǎng)拔尖人才為名,行掐尖之實的行為出擊。
數(shù)學、科技類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要注重培養(yǎng),而不是掐尖,那些所謂的跨省跨市跨區(qū)域的選拔、考試將被重點管控。
這類項目原則上不得與小學、初中招生入學掛鉤,嚴禁隨意突破招生范圍。

第四類是對民辦學校招生進一步規(guī)范,并且有了明確的懲戒措施。
如去年有超計劃、超范圍,或者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guī)招生的民辦學校,今年將核減招生計劃,同時全面排查有停辦風險的民辦學校,要求做好預案處置。
民辦學校也就是所謂的私立學校,費用一般比公立學校高很多,教學質(zhì)量甚至比很多公立學校要好,所以很多家長會選擇把孩子送到民辦學校,但是民辦學校倒閉跑路的風險也很高。
這次的專項行動可以有效地遏制這種風險。
可以說教育部的這次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對整個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和家長們是非常利好,講究的就是教育要公平公正,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然而長沙市教育局在3月24日發(fā)布的中考中招制度改革中有一項卻透露著教育的不公平性,并在網(wǎng)上引發(fā)了高度的輿論關注。



3月24日,長沙市教育局公布了一項最新政策,自2025年起,高層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優(yōu)待實行單列,不納入統(tǒng)招計劃。
說得直白點就是給這些高層次人才的子女上學開通VIP通道,不用跟普通學生們一樣去參加競爭激烈的中考。
長沙市把高層次人才按照國際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市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等4個層次分類,分別用A、B、C、D指代。
其中D指的是年收入50萬以上的企業(yè)高管。
在今年3月份,長沙市的高層次人才認定名單中一共有94名,其中D類就有81人,這81人大量是湖南當?shù)仄髽I(yè)的總經(jīng)理、副總經(jīng)理、財務總監(jiān)、人力總監(jiān)、廣告營銷副總等。
說得好聽點是高層次人才,其實就是高收入人群。
這些高層次人才的子女不納入統(tǒng)招計劃,這看似公平,看似不會侵害其他學生的利益,實則一點都不公平。
學生們升學考試就得各憑本事,就得公平競爭,可這是什么?這是拼爹!
那么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為,在長沙只要父母年收入達到50萬以上,那么子女哪怕是個學渣,也可以順利升學?
可是這對那些勤奮學習的莘莘學子們公平嗎?
這80多人看似不多,可也是實實在在地占據(jù)名額,如果有學生因此與升學無緣,那不就是耽誤了別人一生嗎?
要知道在升學考試中,一分之差就可能刷掉很多人。
其實長沙市的這項改革政策是為了吸引人才,但卻忽視了教育的公平性。
雖然教育部的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是針對義務教育的,而長沙市教育局的這項改革是針對中考招生的,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是教育的公平性。
長沙市不能只顧著吸引人才而忽略了教育的公平性,教育是教育,為何要跟家庭收入扯上關系?這不是直刺大眾的心嗎?
如果因為吸引高層次人才就傷了大眾的心,那么就是得不償失,就是不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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