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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的“蜜雪冰城”部分門店一夜之間“改頭換面”,原本標志性的紅底白字招牌改成了綠底白字、灰底白字,引發(fā)關注。有商戶無奈表示,是城管部門上門要求,轄區(qū)內店鋪招牌不得使用“紅黑藍”色。面對質疑,當?shù)?a class="keyword-search" >城管部門工作人員解釋稱,“是市政府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文件還沒有,就是先行一步”。4月10日,一家被改招牌的“蜜雪冰城”門店店員稱,已將招牌改回了紅色。
以“城市規(guī)劃”為由推行“招牌三色禁令”,卻沒有出示任何正式文件或法律依據(jù),僅以“口頭通知”要求商戶執(zhí)行,難怪會招致非議。更令人費解的是,當?shù)刈匀毁Y源和規(guī)劃局發(fā)布的《三河市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導則》,僅提出廣告牌匾應“色淺、淡雅、明快、協(xié)調”,屬于引導性意見,并不具備強制力,城管部門卻額外加碼,將“禁止紅黑藍”作為執(zhí)行標準。對于此番操作,有關部門應該給商戶們一個合理的回應和交代。
一場荒誕的“招牌整頓”,一面照見基層治理的鏡子。近年來,類似“一刀切”的管理思維非但沒有起到美化城市形象的作用,反而飽受詬病。值得提醒的是,有律師指出,在有關文件不具備法律強制力的情況下,城管部門強制要求更換招牌,干擾了商戶的正常經營,若沒有充分的法律依據(jù)和合理事由,是涉嫌侵犯商戶合法權益的。城市的魅力在于多元共生的煙火氣,而非權力主導的“統(tǒng)一調色”。任何涉及公民權益的政策、決定,都應該通過法律程序明確依據(jù),而不是“任性決策”,甚至粗暴地“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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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法制日報
監(jiān)制:張劍
編輯: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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