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話說“掛羊頭賣狗肉”,如今,在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竟有不良商販掛驢腿賣豬肉,他們將驢小腿和豬肉“接骨植皮”,用價格較低的豬肉冒充驢肉賣給消費者。兩年間,王某某等17人銷售假驢肉的金額達(dá)5萬余元至130萬余元不等。近日,經(jīng)山東省高青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高青縣人民法院以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等17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部分適用緩刑。
(4月27日《法治日報》5版)
“自古民以食為天,咱家驢肉不一般。新鮮的驢肉嘞,肉質(zhì)鮮美,25元一斤!”攤主周某的吆喝聲吸引了大量顧客圍觀?!?5元一斤?這么便宜,是真驢肉嗎?”顧客不禁疑惑?!翱矗默F(xiàn)殺驢肉,從河北保定運來,肉質(zhì)緊實,沒有一點膻味,您買點嘗嘗就知道了!”攤主周某一手拎起驢蹄,一手指著驢腿肉說。而實際上,攤位上方掛著的是“驢腿”而攤位上面擺著的卻是“豬肉”。
將驢小腿和豬肉“接骨植皮”這是妥妥的“技術(shù)派”,再加之不少商家還成了“演技派”,也就讓消費者“霧里看肉”了,想不上當(dāng)?shù)故请y上加難了,因為消費者沒有“火眼金睛”,“肉眼凡胎”的普通消費者,有幾個能識破這種“千變?nèi)f化”之術(shù)?
不良商家何以能如此膽大妄為,成為“技術(shù)派”和“演技派”?此類事件并非個例,市場上不時出現(xiàn)的“掛羊頭賣狗肉”“掛牛頭賣豬肉”等等亂象,再次警示我們打擊不良商家刻不容緩。要杜絕此類現(xiàn)象,必須讓不良商家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法律是維護市場秩序的有力武器,此次17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彰顯了法律的威嚴(yán)。法律的“打斷腿”手段,讓不良商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
除了法律手段,還需要加強市場監(jiān)管。相關(guān)部門應(yīng)加大檢查力度,提高檢測技術(shù)水平,及時發(fā)現(xiàn)市場上的假冒偽劣商品,從源頭上杜絕此類欺詐行為。還要加強對市場的日常巡查,建立健全市場準(zhǔn)入和退出機制,對違規(guī)商家堅決予以取締。不管是攤位上的“假肉”,還是企業(yè)里的“假肉”,亦或是火鍋店里的那些所謂“原切肉”,主要的問題還是出在了監(jiān)管環(huán)節(jié)的失守上,商家固然可恨,而如若監(jiān)管的“火眼金睛”閉上了,則讓不良商家給消費者造成的傷害成為“難以愈合的傷口”。總不能讓消費者吃口“放心肉”還要去做DNA鑒定去吧?!
“掛驢腿賣豬肉”事件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它告訴我們,打擊不良商家既要敢于“打瘸腿”,更要敢于“打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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