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特勒上臺前,德國主要通過民間渠道從中國進口鎢砂。然而,隨著德國擴軍備戰(zhàn)計劃的實施,僅靠這些渠道已無法滿足對鎢等稀有礦產的巨大需求。同一時期,德國擁有發(fā)達的工業(yè)體系,極度依賴鎢、銻等戰(zhàn)略礦產,而中國恰好資源豐富。與此同時,日本在東亞的侵略步步緊逼,中國急需軍火和工業(yè)設備,增強抗戰(zhàn)能力。雙方在需求上形成互補,貿易成為自然選擇。
為繞開國際市場并節(jié)省外匯,1934年起,德國與中國以“以物易物”方式開展大宗貿易。德國直接用軍火和工業(yè)設備交換中國的鎢、銻等礦產,不僅滿足了自身擴軍需要,也推動了中國產業(yè)升級。德國大量軍事顧問、武器和機械設備涌入中國,幫助中國提升軍事實力,發(fā)展重工業(yè)生產。這一切的核心,是圍繞戰(zhàn)略資源展開的利益合作。正如德國軍事顧問塞克特將軍所言:“原料問題是我們政策的焦點?!?br/>為了高效獲取中國礦產資源,1934年,德國專門成立了“合步樓公司”,名義上為私人公司,實際后盾則是德國國防軍、經濟部及國家銀行。數據顯示,1934年,德國從中國進口鎢砂2510噸,到1938年猛增至8962噸。1934至1938年,德國從中國進口鎢砂共計29384噸,占其進口總量的63.1%。一噸鎢礦足以制造三萬發(fā)穿甲彈,一噸銻礦則可生產五百挺機槍。中國礦工在江西、湖南等地辛勤挖掘的礦石,不知不覺遠渡重洋,最終在德國兵工廠中被制成武器。可以說,沒有中國提供的鎢砂,就沒有德軍裝甲師的鐵甲橫掃歐洲。
然而,德國發(fā)動戰(zhàn)爭是否正義,中國政府是否有道義負擔?實際上,此時中國面臨的關注點并非國際道義,而是生存和國防。1939年10月,德國閃擊波蘭之后,時任行政院長孔祥熙對德國外長表示,只要德國同意繼續(xù)以武器交換鎢砂,中國保證未來五十年穩(wěn)定供應?,F實考量遠重于道義。對于中國而言,只要能換來一門火炮、一頂鋼盔,就能讓抗日陣地多堅持片刻,讓將士少流一些鮮血。
總的來說,中德之間以資源換裝備的合作,是當時兩國在各自壓力與利益驅動下的理性選擇,充分體現了國際政治現實主義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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