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wǎng)上有帖子,討論《“蘭”字的構(gòu)成原理是什么》。
這位朋友,是有感而發(fā)——評論另外網(wǎng)友“欄變成欄,從字形上已經(jīng)看不出這個字的最初含義了……變成今天這個樣子,結(jié)果要讓俗體楷書成為正宮”的說法。
不過請恕冒昧,分析“蘭”字的構(gòu)成原理是什么,好像并未“對癥下藥”,解決不了前述網(wǎng)友的疑問。
關(guān)于漢字的“構(gòu)成”,很多人都知道《說文·敘》所言“六書”。其實,在這之前還有兩種“六書”理論——鄭眾和班固的“六書”——這三種“六書”,均源于劉安、劉歆父子。
寫過幾篇小文,對以上三種“六書”有簡單介紹。歡迎有興趣的朋友,搜閱并指正。
要說的是,從劉氏父子到班固、鄭眾、許慎的“六書”,更適用于小篆及之前的古文字,包括甲骨金文——其解決的,確實是“字源”問題。
秦漢隸變,是漢字史上發(fā)生的“驚天巨變”——按照許慎的話說,篆體所存造字之初的“筆意”已無多,此后便皆為“筆勢”了。

(隸變過程中的偏旁變形)
概括地說,隸變“改造”篆體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解散篆體,改曲為直。
隸書不再顧忌“象形”原則,把原來“隨體詰詘”的圓曲線條,分解或改變成平直的筆畫,更便于書寫。例如“日”“女”等字。
第二是省并。
隸書往往把篆體的兩筆合并為一筆,或把兩個以上的偏旁及其相關(guān)部分,合并成較簡單的筆畫。例如“大”“無”等字。
第三是省略。
隸書有時直接省略了篆體字的一部分。例如“香”“曹”等字。
第四是偏旁變形。
隸書將篆體用作偏旁的字與原來的獨體字并無差別,變?yōu)橄嗷^(qū)別。例如“人”用作偏旁寫作“亻”;“犬”用作偏旁改為“犭”。見上圖。
第五是偏旁混同。
隸書為求簡便,把某些生僻或筆畫較多的偏旁,改成筆畫少且常見的偏旁。例如把“敦”“淳”“醇”“鶉”“孰”等字原來不同的偏旁,皆改成“享”;把“活”“括”“適”原來 “上氏下口(音kuo)”筆畫較多的偏旁,都改成“舌”。
隸變之后,篆體及之前文字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等構(gòu)字方法創(chuàng)造的字,其實已發(fā)生了很大變化。這與現(xiàn)行漢字對比,可以看得更清楚,見下圖。

(現(xiàn)行漢字雖稍異繁體隸楷,但改變篆體之前六書是一致的)
古文字學(xué)界,稱以上變化為“古文字形體的簡化”。
這種簡化,在甲骨文和金文階段實際上就開始了。
比如,變圖形為符號;省略重復(fù)的偏旁;截取原字;以簡單的偏旁替換復(fù)雜的偏旁;以簡單字形取代繁復(fù)字形字形;隨文簡化,等等。
例如甲骨金文的“牛”“秦”“車”“鮮”等不少字。
這種變化,使?jié)h字中的一些字或一些字的某部分,成為了“記號”或曰“符號”。

(金文中截取原字以簡化字形舉例,奇數(shù)為原字,偶數(shù)為截取字形)
所謂“記號”,——是說這些筆畫, “和文字所代表的詞在意義上和聲音上都沒有聯(lián)系的字符”。
包含“記號”的漢字,距造字之初的“筆意”已遠,難以直接推斷造字時“所以然”之“意”——許慎稱這樣的字為“筆勢”。
總體來說,甲骨金文中的“記號”成分很少。
但到了隸變,獨體字的“象形”字,幾乎完全失去了以形表意的功能而成為“記號”;“會意”字的“意符”、“形聲”字的“意符”及“音符”,由于字形及語義、語音的變化,在失去表意功能或表音功能之后也成為“記號”。
例如,隸變后,原來的獨體字“泉”“易”,成了可以分成兩個部件的合體字。
還例如,原來的“亦”“朱”“甘”“牟”等指事字,是在象形字上用添加指示符號來表意,隸變后,“亦”“朱”“甘”成了渾然一體的筆畫結(jié)構(gòu);“牟”字則變成了意義毫不相干的兩個部件。
還有,“奉”“春”“舂”“秦”“奏”“泰”等的“春字頭”,以及“奕”“奐”“樊”“奠”“莫”等的“大字底”,都是與表意表音無關(guān)的純“記號”。
說回到“蘭”字。
恰是沿襲自甲骨金文以來的漢字演變路徑,現(xiàn)代簡化字中,又有了一些新的“記號”。見下圖。

(現(xiàn)代漢字新“記號”舉例)
從上表可以看出——
“環(huán)”“雞”“動”“燭”“過”等字,以筆畫簡單的“記號”,代替了筆畫繁復(fù)的“音符”。
“婦”“掃”“實”“廟”“棗”“轟”等字,以筆畫簡單的“記號”,代替了筆畫繁多的“意符”。
“衛(wèi)”“蘭”“頭”“擊”“聲”“買”“見”等字,,以筆畫簡單的“記號”,取代了繁體的“形聲”字或“會意”字。
“蘭”字,即屬于這一類。
上述“記號”的采用,有道理么?
完全說清楚可能比較難。
但簡化字的原則,一是“述而不作”;二是“約定俗成”。
就“蘭”字來說,應(yīng)該是截取了“蘭”字草書的一部分——截取部分原字取而代之,自甲骨金文時期就是簡化文字的重要方法了。

(草書蘭字)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硬道理”,就是從繁體“蘭”的20筆畫減到了“蘭”的5筆畫——易寫易記易識。
1956年1月國務(wù)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中,第一表收入了“不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共350個,其中包括“蘭”字。
這一點,其實是和以往繁體“蘭”字只做“聲旁”不作“部首”是一致的。
在這個第一表中,也包括了“欄”“攔”“爛”等字,就都是以“蘭”作“聲旁”的“形聲”字。

陸宗達先生在《說文解字通論》中,高度評價了許慎的“筆意筆勢”理論,說:“漢字的形體是不斷變化的,筆畫日趨約易,加以書法取資,致使原有的筆意漫漶不明,已不能分析它的點畫結(jié)構(gòu)有何意義了,這種字形叫‘筆勢’?!?/p>
陸先生說:“筆意與筆勢是漢字字形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p>
他批評一些古代學(xué)者,“糾纏于一點一畫的意義,一直一橫的作用,就會導(dǎo)致把(古漢字)形體之學(xué)弄得支離破碎,隨意妄說的地步”。
對于“分析”現(xiàn)代漢字,是不是道理相同呢?
漢字學(xué)界,對于現(xiàn)代漢字的字形、字音、字義研究,提出了“字符分析法”原則——第一,把語言的符號(文字)和文字的符號(字符)明確區(qū)分;第二,根據(jù)字符組字時的不同功能把字符分為“意符”“音符”“記號”三類。
對于現(xiàn)代漢字,這可能是更科學(xué)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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