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自明天(5月10日)起施行。

《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包含三個方面: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務工作內容,二是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三是優(yōu)化婚姻登記服務。

《條例》明確,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費用。根據(jù)《條例》,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