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9日,T1俱樂部通過社交媒體宣布,英雄聯(lián)盟分部上單選手崔祐齊(ID:Zeus)正式離隊。次日,HLE俱樂部宣布Zeus選手加盟。作為幫助T1戰(zhàn)隊成功衛(wèi)冕并拿到隊史第五個英雄聯(lián)盟全球總決賽冠軍的主力選手,Zeus的離隊令眾多粉絲感到不解甚至是不滿。
很快,T1俱樂部CEO Joe Marsh出面做了正式回應。在他的表述中,有幾個關鍵點值得注意。 首先,俱樂部希望留住Zeus,且向他提供了“最佳待遇”。 其次,經紀公司談判態(tài)度消極,未對俱樂部提供的報價做出任何回應。 第三,在俱樂部提高報價后,經紀公司仍未給出明確答復,同時設定談判最后期限向俱樂部施壓。 最后,作為培養(yǎng)Zeus多年的俱樂部,并未得到應得的尊重。
整篇回應將矛頭直指Zeus經紀公司,將Zeus未能成功續(xù)約的責任完全丟到了經紀公司的身上。

隨后,針對T1俱樂部CEO的發(fā)言,Zeus經紀公司也給出了回應。首先,T1的第一份報價未達到Zeus方面的預期,協(xié)議沒能進行。其次,T1是選手的優(yōu)先選擇,但同樣也想要得到市場估價。最后,雙方在截止時間前未達成協(xié)議,談判就此破裂。
就在上個月,由于Zeus經紀公司向韓國電競協(xié)會公平委員會提出的更正有關Zeus選手轉會的各種虛假傳聞的請求未收到回復,經紀公司公布了更多信息希望恢復Zeus的名譽。
其中最關鍵的證據在于雙方針對薪資和合同期限的談判內容。根據經紀公司提供的信息,Zeus方面對T1的所有報價都給出了回應,且最終要求報價與競爭對手HLE提出的報價基本持平。但T1則表示無法匹配報價,最終雙方談判破裂,Zeus選擇與HLE戰(zhàn)隊簽約。
通過Zeus的轉會,我們能夠大致梳理出LCK選手轉會的全過程。
首先是合同到期前的續(xù)約談判,參與方包括了選手本人、經紀公司或經紀人以及原俱樂部管理層。
當續(xù)約談判破裂后,選手會流入自由市場,聽取來自多方的報價,同時協(xié)商合同的細節(jié)條款。經紀公司和法律團隊會在這個階段發(fā)揮關鍵作用,該過程同時受到聯(lián)賽監(jiān)管機構的監(jiān)督。
當選手本人完成最終簽約后,由簽約俱樂部向聯(lián)賽官方和韓國職業(yè)電子競技協(xié)會(KeSPA)進行審核備案,審核通過即宣告轉會完成。另外要補充的是,LCK賽區(qū)的轉會規(guī)則是由韓國拳頭公司制定和修改的。
在掌握了所有公開信息后,接下來我們可以聊一下以T1及HLE為代表的資方,和以Zeus選手為代表的勞方之間的勞資博弈。
單就這場轉會的最終結果來看,毫無疑問Zeus方面是獲勝的一方,而兩家被Zeus拖入拍賣會模式的資方,都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輸家。
T1自不用說,在合同到期的情況下,失去了現階段全球范圍內最強勢的上單選手,沒有收到一分錢的轉會費。在失去Zeus后,T1最終選擇簽下Doran,這一系列的行為引發(fā)了粉絲的不滿。根據韓國投資證券公布的數據,T1戰(zhàn)隊的商業(yè)價值評估因此下降了12%。

但HLE的情況則完全不同,他們不僅簽下了明星選手,同時還間接削弱了競爭對手的實力,全球總決賽即時賠率躍居LCK賽區(qū)頭名。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什么還會將他們定義為輸家呢?的確,HLE成為了競技層面上的贏家。但俱樂部的運營并不只包含競技層面,還包括經濟層面。
根據《福布斯》公布的2024年世界最有價值足球隊排行榜,皇家馬德里以66億美元排在榜首,在皇馬身后的是價值65.5億的曼聯(lián)。值得一提的是,曼聯(lián)俱樂部在2012/13賽季功勛主帥弗格森爵士退休后,已經12年未曾染指過英超獎杯,本賽季甚至排在英超聯(lián)賽第13位。
但糟糕的成績,并沒有對俱樂部在商業(yè)層面的成功帶來重大影響。相比于其他行業(yè),成本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和重資產上,體育俱樂部最大的成本就是轉會支出和薪資支出。根據各類財報,豪門足球俱樂部的薪資支出能夠占到俱樂部總支出的50%~65%。
回到HLE戰(zhàn)隊和Zeus簽下的合同,根據Zeus經紀公司提供的信息,HLE向Zeus提供了一份1+1選手選項每年1300萬元人民幣的合同。這個報價遠高于T1向Zeus提供的第一份報價,即3+1每年800萬元人民幣的合同。
同時,由于HLE提供的合同附帶選手選項,Zeus可以選擇在賽季結束后與HLE續(xù)約或者進入轉會市場。 按照近年來Zeus的發(fā)展勢頭,這份合同可以說是穩(wěn)賺不賠的。
但站在資方的角度,明年Zeus合同到期后,如果選擇再次進入市場聽取報價,選手選項的存在會讓HLE失去任何反制手段。

就像2021/22賽季,姆巴佩在進入合同年后,提前放出不會與巴黎圣日耳曼續(xù)約的消息后,皇家馬德里隨即加入競價。在姆巴佩合同還剩半年的情況下,皇馬開出了1.5億歐元的轉會費。 這使得巴黎圣日耳曼最終以5000萬歐元加1億歐元簽字費,同時附帶球員選項的1+1合同,留住了姆巴佩。
在這場勞資雙方的博弈中,皇馬失去了簽下姆巴佩的機會,錯過了重建的時機,巴黎圣日耳曼被姆巴佩和皇馬聯(lián)手逼出了自己的底牌,而姆巴佩則利用多方競價的拍賣會模式,為自己贏得了一紙遠高于市場預期的天價合同。
Zeus的經紀公司同樣利用了這個方式,不同的是,留給資方的時間更短,且在沒有公開信息的情況下,T1和HLE進入了近乎于盲拍的模式。如果Zeus更大膽一點的話,他甚至利用信息差虛構一份T1的報價,迫使HLE進一步交出自己的底牌。
按照前面說的,勞方似乎永遠立于不敗之地,那么有沒有資方占便宜而勞方吃虧的情況呢?
這種情況普遍存在于選手剛進入一線隊和職業(yè)生涯初期階段。同樣以Zeus為例,2019年他進入T1戰(zhàn)隊青訓,2021年進入戰(zhàn)隊大名單,2022年成為隊伍首發(fā)同時幫助隊伍拿到S賽冠軍,隨后與隊伍完成續(xù)約,簽下自己第一份一線隊合同。
然而在此之前呢,Zeus拿著兩年前簽下的“童工合同”,幫助俱樂部贏得了S賽冠軍,彼時他的薪資完全不能匹配他的表現。
同時,相比于足球運動員在合同到期前半年就可以進入轉會市場自由接觸下家,電競選手只能在合同到期后接觸其他俱樂部。在沒有進入市場前,選手是無法判斷市場對自身估價的,這就使得掌握選手合同的資方在前期談判中占據絕對的主導地位。
這也是為什么,Zeus在幫助T1拿到S賽兩冠一亞后,選擇進入市場,聽取來自其他資方的報價,就是為了防止T1利用規(guī)則限制進行壓價。

無論Zeus最初是傾向于和T1續(xù)約,還是想要進入市場聽取報價,選擇本身并沒有優(yōu)劣之分。不同于一些足球運動員在鏡頭前親吻隊徽,向俱樂部表達忠心的行為,Zeus自始至終都沒有明確表示自己會和T1完成續(xù)約。
除此之外,根據現有信息,Zeus方面也并未在合同到期前違規(guī)接觸其他俱樂部。于情于理,Zeus都只是想要給自己謀求更好的待遇,并沒有什么可以指摘的地方。
另一邊,T1接連給出低于競爭對手的報價,且堅持在合同中加入俱樂部選項的行為,一方面體現出俱樂部對Zeus估價的天花板為1200萬年薪,另一方面也對Zeus是否能夠維持目前的競技水準持謹慎態(tài)度。
信息的不透明,明星選手的稀缺性,選手自身的意愿,資方可供支配的資金,同生態(tài)位隊伍中是否有位置空缺,聯(lián)盟對于合同本身及合同年的規(guī)則限制,正是因為這些因素的存在,才讓勞資雙方的決策和博弈變得不可預測和值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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