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一名在社交媒體上擁有數(shù)萬名粉絲的“粉頭”,聲稱有內(nèi)部渠道,可以讓粉絲參加一場偶像的晚宴,而且能同桌共進晚餐。

北京的王女士被這條信息深深吸引,“粉頭”告訴她名額非常少,必須立即報名,并要先付幾千元的入場費。不過就在王女士等待這場晚宴的過程中,這名“粉頭”卻因詐騙罪被抓了。

虛構(gòu)藝人線下活動 “粉頭”騙取入場費

被告人胡某是一名擁有近6萬名粉絲賬號的博主。2024年11月,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案,胡某因利用社交賬號詐騙而被公訴機關(guān)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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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在這個賬號發(fā)布了2600余個社交動態(tài),多是與某位男藝人相關(guān)的信息,這也吸引了很多喜歡這位藝人的粉絲關(guān)注。在藝人的超話社區(qū),胡某的賬號也達到了被稱為“大名鼎鼎”的等級。

那么被告人胡某究竟是如何利用自己的所謂“大粉”賬號行騙的呢?據(jù)被害人王女士稱,事發(fā)前,她在社交媒體上關(guān)注了胡某的社交賬號,沒多久就收到了胡某發(fā)來的私信,胡某稱他們的偶像在北京有一場高規(guī)格的晚宴,詢問王女士是否有意愿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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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王女士:胡某說晚宴是一個保密的商業(yè)活動,可能就四五個名額,以此制造一種緊迫感。她說看我經(jīng)常跟她的賬號互動,而且我也在北京。

胡某對王女士說,她有這場活動的付費進場名額,不過數(shù)量有限先到先得。這樣的說辭讓王女士心動不已。

當事人 王女士:剛開始說坐某藝人同桌,要5000多元,我沒同意。她就說坐到鄰桌大概兩三千元,我比較心動,交了錢。

胡某稱,王女士如果參加這個活動,她還可以找到這位藝人的經(jīng)紀人安排王女士與偶像的單獨合影簽名。不過由于這場晚宴涉及這名藝人沒有對大眾公開的商務活動,所以告訴王女士一定要進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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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順利與偶像見面,王女士時刻保護著這次活動的秘密,緊張又期待地想象著與偶像見面時的場景。

然而王女士沒想到的是,就在臨近晚宴來到的時間,胡某卻突然通知王女士晚宴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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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胡某承諾的晚宴日期一再更改,王女士還是依然對這場晚宴抱有期待,她一邊等待一邊繼續(xù)保持跟胡某社交賬號的互動留言。而直到王女士接到了其他粉絲發(fā)來的私信,才發(fā)現(xiàn)自己原來已經(jīng)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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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劉婕:見面會這些承諾都沒有實現(xiàn),粉絲就催著胡某還錢,她一直沒有還錢,還以她父親生病去世這些理由去拖延,粉絲感覺到不對勁就報案了。

以活動改期、取消為由 企圖蒙混過關(guān)

直到有同樣被騙的粉絲找過來,王女士才知道,被騙的遠不止自己一人。胡某以參加所謂明星見面會或晚宴的理由給數(shù)十名粉絲發(fā)去了私信。那么胡某的說辭為何會得到大家如此的信任?究竟使了哪些手段?

據(jù)被告人胡某交代,她通常會說活動的機會十分難得,名額有限,且活動需要保密沒有對外公開,這也使得被害人無從找到機會辨別信息的真假。

而為了樹立自己有內(nèi)部渠道的人設(shè),被告人胡某還利用自己的兩個社交賬號模擬自己與該藝人經(jīng)紀人的對話,企圖營造自己可以與藝人團隊有緊密溝通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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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劉婕:被告人她自己有兩個微信號,為了增加自己行為的可信性,她會通過自己的兩個微信號之間互相發(fā)信息,說見面會的一些情況,然后把信息編成聊天記錄,再轉(zhuǎn)發(fā)給粉絲,這樣粉絲就更加相信確實有見面會。

錢交了,見面會卻沒有著落,面對受騙粉絲的質(zhì)問,胡某只能以活動臨時改期、取消為由企圖蒙混過關(guān),實在推脫不過去,就用后騙到的錢堵前面的“窟窿”拖延時間。直到有人報警,胡某最終落網(wǎng)。經(jīng)查,她詐騙的數(shù)十名粉絲遍布各地,詐騙總金額達2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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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后作出判決,被告人胡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近年來,針對粉絲群體的詐騙類型不斷增多,心理學專家表示,這些相關(guān)騙局正是利用粉絲對偶像的崇拜以及天然的信任感等心理,極其有針對性。

法官提醒,粉絲在追星過程中要保持理性警惕,對所謂內(nèi)部活動等信息進行理性甄別,保護好自身財產(chǎn)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