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內斯特·勒南,
19世紀法國哲學家、歷史學家和宗教學家
該文是歐內斯特·勒南(Ernest Renan)于1882年3月11日在索邦大學發(fā)表的演講。參見 “Qu'est-ce qu'une nation?,” Oeuvres Complètes (Paris, 1947-61), vol.I, pp. 887-907. 此前更早的譯本,詳見A. Zimmern (ed.), Modern Political Doctrines(London, 1939), pp. 186-205.
現在,我要和大家一起解析一個雖然很清晰,但最易誤解的概念。請仔細思考,在中國、埃及或古巴比倫尼亞發(fā)現的大規(guī)模人類遺跡,希伯來人和阿拉伯人的部落,就像雅典或斯巴達一樣的城邦,加洛林帝國統(tǒng)治下的各領地;像以色列人和帕西人(Parsees)那樣,不以國家的方式(patrie)僅靠宗教紐帶維系;法國、英國和大多數的現代歐洲主權國家;瑞士或美國這樣的聯(lián)邦國家,日耳曼民族或斯拉夫民族這樣不同分支建立起以種族或語言為紐帶的國家。這些群體都存在,或者曾存在過,將其中任何一個與其他群體混為一談,將會導致荒謬的后果。大眾通常認為,法國大革命時期,斯巴達和羅馬等獨立城邦的制度可能同樣適用于我們現在擁有3000萬或4000萬大國。如今,有一個嚴重的錯誤已經發(fā)生:將種族與國家的概念混淆,將真正存在民族的類似主權歸屬于種族,更確切地說是語言群體。
現在,我想試圖將這些難題更精確一些,爭論開始時,只要詞義上失之毫厘,結果就會謬以千里。我在此將做一些類似活體解剖的細節(jié)分析;像尸檢一樣對待鮮活的現在,保持冷靜和公正的態(tài)度。
一
自羅馬帝國衰亡以來,或者更確切地說,自查理曼帝國解體后,眾所周知,西歐分裂成數個國家。在其中某些時期,一些國家試圖對其他國家實施霸權,但卻從沒有長久。此后,再難有后人做到,如查爾斯五世、路易十四和拿破侖一世都未曾做到。如今,再建立一個新羅馬帝國或者新加洛林帝國已很難實現?,F在歐洲已經分裂,任何想要統(tǒng)一其他國家的野心國家,都會導致前者的聯(lián)合對抗,將后者驅逐回自己的領地邊界中。因之建立起一種長遠的平衡。未來的數個世紀內,無論發(fā)生什么事情,法、英、德和俄等都將是獨立的國家,雖然這些在歐洲棋盤上重要棋子的影響力和大小永遠不會一致,且不可能完全地混為一談。
由此來看,國家是近數百年出現的新概念。古代并沒有這個概念,埃及、中國和古代迦勒底絕非現在意義上的國家。這些是由天子或者太陽之子以宗教方式統(tǒng)治的群體。無論是埃及抑或中國,都沒有真正的公民。古典時期,存在共和國、地方王國、聯(lián)盟國家和帝國這些國體,但很難被認為是現在國家的概念。雖然諸如雅典、斯巴達、提爾(Tyre)和西頓這些區(qū)域中心有民眾擁護的政體,但終歸只是領土狹小的城邦國家。被羅馬帝國統(tǒng)治之前,高盧、西班牙和意大利只能算是部落群體的集合,雖然它們經常聯(lián)盟,但沒有中央政府和王朝的統(tǒng)治。亞述帝國、波斯帝國和亞歷山大大帝國同樣不是國家。亞述從沒有國家主義者,波斯帝國僅為一個龐大的封建結構,同樣沒有任何國家將歷史起源追溯到亞歷山大大帝的東征建立起的帝國,盡管亞歷山大深深影響到整個人類文明史。
羅馬帝國與現在意義上的國家比較接近。雖然起初羅馬人的統(tǒng)治比較殘酷,但很快因結束多年戰(zhàn)爭惠及民眾,因之被后者所接受。羅馬帝國是一個龐大的地方聯(lián)盟,成為秩序、和平與文明的代名詞。帝國末期,道德高尚的哲人、開明的主教和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都將羅馬作為祖國,以自己羅馬公民的身份為榮,并以此共同抵御蠻族入侵。但這個比當今法國領土大12倍的國家并非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帝國東西部的分裂不可避免,公元3世紀,在高盧重建帝國也沒有成功。事實上,正是日耳曼人的入侵將此后國家存在的基礎原則引入世界。
從公元5世紀的大規(guī)模入侵到公元10世紀的諾曼底征服,日耳曼民族究竟取得何種成就?他們在種族血統(tǒng)方面幾乎沒有改變,但以日耳曼命名的古羅馬帝國大片領土,并建立起朝代和軍事貴族制度。這就是法國、勃艮第和倫巴第以及后來諾曼底的起源。法蘭克帝國南征北戰(zhàn)迅速崛起,很快重新統(tǒng)一西方。但9世紀,法蘭克王國再度分裂成數個小國。如我們今天所見,凡爾登分裂后, 法、德、英、意大利和西班牙通過數次戰(zhàn)爭和興亡,最終形成當今國家的疆界。
事實上,是什么形成如今不同國家的政體呢?是國家內部民族的融合。在上文提及國家中,在土耳其難以找到任何類似的民族,現今,土耳其人、斯拉夫人、希臘人、亞美尼亞人、阿拉伯人、敘利亞人和庫爾德人仍如當初民族獨立時一般,彼此并不認同。關鍵因素有二:首先,日耳曼人與希臘和拉丁民族的長期接觸后皈依基督教。當征服者或被征服者信奉同一宗教,換言之,當征服者信仰被征服者的宗教時,土耳其式(即人類宗教信仰方面的絕對區(qū)別)的民族存在方式便不復存在。其次,征服者已經不再使用自己原來的語言,克洛維斯(Clovis)、亞拉里克(Alaric)、岡德巴爾德(Gundebald)、阿爾博因(Alboin)和羅蘭(Roland)的后代已開始說羅馬人的語言。其中一個原因,即法蘭克人、勃艮第人、哥特人、倫巴第人和諾曼人這些征服民族很少娶同族的婦女。數代人以來,雖然這些民族的首領只與日耳曼民族女子聯(lián)姻,但他們的妾室多是拉丁民族女人,就像是他們后代的奶媽;整個部落的男子均娶拉丁女子。這意味著,自法蘭克人與哥特人在羅馬帝國的領地上建立自己國家始,便不再說法蘭克語和哥特語。
但英格蘭并非如此,入侵的撒克遜人給英格蘭人帶來婦女;另外,凱爾特人逃亡,加之,拉丁語不再或者說從未是英格蘭的主導語言。若公元5世紀的高盧人普遍使用古法語的話,那么克洛維斯和他的國民便不會舍棄古法語而使用德語。
關鍵是雖然德國侵略者行徑極其野蠻,但他們的政體模式影響到之前數百年其他國家的政體運行。法國境內只有少數法蘭克人,但法蘭克仍是這個國家的名稱。公元10世紀,《傳奇贊詩》(chansons de geste)中將法國境內的所有民眾都稱為法國人,這充分反映出當時完美的時代精神。大主教格里高利認為,法國由不同民族組成的觀點顯而易見,但休·卡彭(Hugh Capet)之后的法國哲人和學者并不認同。貴族和農奴之間矛盾尖銳,但絕非是任何意義上的種族差異;而是勇氣、文化和教育這些世代相傳的特性;而這些差異源于一場入侵。早在公元13世紀,貴族制便隨蠻族入侵而來,根據此制度,這些貴族們南征北戰(zhàn)以換取國王授予的爵位,作為他們每個人的殊勛。諾曼底征服后同樣如此。僅一兩代人之后,這些征服者與其他民族已基本一樣。但他們的影響并未因此減弱,他們帶來此前從未擁有的貴族制、軍事強度和愛國之心。
我甚至認為,忘記歷史錯誤是構建國家的一個關鍵因素,這是為何歷史研究的進步往往會影響到民族性原則。事實上,歷史研究往往會重提過去源于政體初建時的暴力事件,即便政體對未來歷史發(fā)展有益。統(tǒng)一通常通過暴動殘忍的手段完成,如法國北部和南部(Midi)的統(tǒng)一便是經過近百年的大屠殺和恐怖統(tǒng)治實現的。恕我直言,法國君主制是有史以來的完美國體,以國王為尊統(tǒng)一整個國家,但太過謹慎地審視歷史摧毀了自己的權威。曾經建國史反而被選擇性忘記,只有人文學者才會關注到國家之前的價值和成就。
相較之下,西歐的一些優(yōu)異的基本法則逐步為人所知。如今很多國家已再難取得法國國王以暴政和仁政取得令人欽佩的成就。在圣斯蒂芬的統(tǒng)治(Crown of Saint Stephen)下,馬加里亞人(Magyars)和斯拉夫人在近800年內仍然各自為政。哈布斯堡王朝沒有強制治下各民族融合,因此它們各自獨立,甚至互相對立仇恨。例如,在波西米亞,捷克人與德意志人互不相容,如杯中水油一樣層次分明。土耳其以宗教區(qū)別民族的政策產生嚴重后果:導致東方的衰落。若以薩倫尼卡(Salonika)和斯麥納(Smyrna)為例,這些城市的五六個城區(qū)均有獨立的歷史記憶,幾乎沒有共同之處。然而,國家形成的本質是于遺忘的過程中創(chuàng)造更多共同的歷史。法國公民難以說明自己究竟源于勃艮第人,艾倫人(Alan),泰法爾人(Taifale),抑或西哥特人,但他們必須遺忘圣巴托洛繆(Saint Bartholomew)大屠殺和公元13世紀的法國南部大屠殺。在法國,只有不足十個家族能夠拿出證據證明自己血緣源于何處,但這些證據并不充分,數百年的聯(lián)姻和相處早已將家族的邊界模糊。
因此,現代國家的誕生源于一系列歷史事件的發(fā)生。有的國家由一個王朝完成統(tǒng)一,如法國;有的國家是地方聯(lián)合組成國家,如荷蘭、瑞士和比利時;有的國家是民眾普遍認同感取代封建王朝反復無常的統(tǒng)治,如意大利和德意志;這些歷史事件有著深刻且出其不意的內在原則。因此,現今的狀況是意大利戰(zhàn)敗后很快統(tǒng)一,而土耳其則在勝利中衰亡。于意大利而言,失敗是成功之母;于土耳其而言,每次勝利都蘊含著更大的衰敗,其原因是意大利是一個國家,而土耳其小亞細亞以外的國土并不算是國家。通過法國大革命,法蘭西可以宣稱它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若其他國家如法炮制,我們應為此高興。因為我們找到國家的本質,但何謂國家的概念?為何荷蘭可以稱為國家,但漢諾威和帕爾馬大公國就不能稱為國家呢?當法國建國的本質不復存在時,為何還能以國家的形式繼續(xù)存在呢?為何瑞士境內擁有三種語言、兩種宗教和三四個種族的仍是一個國家,而同樣情況的托斯卡納(Tuscany)卻不是?為何奧地利是地方邦而非國家?國家原則與種族原則有何不同?這些問題值得深思。但世事并非只有一個運行規(guī)則,需要深入思考后,透過復雜的表象看本質,以解除疑惑。
二
某些政治理論學者認為,國家本質是王朝更迭,它始于前期成功的征服,先被人民接受,后為大部分人民所遺忘。據上述學者觀點,若王朝始于戰(zhàn)爭、聯(lián)姻或者盟約形成的各地方的聯(lián)合,那么也會因王朝滅亡而終止??梢源_定的是,多數現代國家起源于封建王朝貴族對土地的統(tǒng)治盟約,形成以前者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制。1789年的法國邊境并非天然形成的,也不是戰(zhàn)爭擴張。除據《凡爾登協(xié)定》規(guī)定法國占有的狹長區(qū)域外,其他的國土區(qū)域是卡彭王朝在戰(zhàn)爭中擴張所得。當時,人民既無所謂天然疆界的概念,也沒有國家主權和地方權力意識。英格蘭、愛爾蘭和蘇格蘭的聯(lián)合即是王朝統(tǒng)一的結果。意大利之所以很晚才形成國家,是因為本世紀之前,眾多王朝統(tǒng)治者從未形成以城市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奇怪的是,最后是薩沃王朝(the house of Savoy)以意大利之外,鮮為人知的撒丁島起家,實現意大利的統(tǒng)一。即使是以強力手段建國的荷蘭,仍與奧蘭治王朝聯(lián)姻,當姻親關系破壞時,國家也會面臨困境。
然而,這樣的規(guī)則絕對適用于任何國家嗎?毫無疑問,事實并非如此。瑞士和美國即采取聯(lián)邦制,隨后不斷地并入加盟州,并非以王朝更迭為基礎。我不會以此為基礎來討論法國未來的走向,因為要準確地預測,我需要有預知未來的能力。簡單來說,過去偉大的法國是法國王室創(chuàng)造的,但王朝更迭后,這個國家仍會屹立不倒。此外,18世紀已將一切改變。經過數百年的自我懷疑,人類開始重拾古代精神,尋求自我尊重和民主權利?!皣摇保╬atrie)和“公民”兩詞已經回復到最初的含義。到此為止,史上迄今為止最大膽的分析已經完成。若將之比作外科手術的話,相當于將心腦等關鍵器官去除后,重塑身體。
因此,可以確定的是一個國家可以沒有王朝更迭存在,即便是王朝統(tǒng)一的國家在王朝滅亡后仍會存在,也不會因王朝滅亡而消亡。若舊王朝的君主權力已不再維系國家統(tǒng)一,君主與國家就需分離。那么衡量國家權力的標準是什么?哪些等同于國家權力?哪些具體史實可證明國家權力的存在?
某些學者自信地指出國家源于種族。一些學者指出,封建制度、君主聯(lián)姻和外交協(xié)定等人為因素都促使國家的分裂,是國家衰亡的表象。國家的基礎是穩(wěn)定的種族,由權力和合法性構成。若按筆者所述觀點,德國有權將四散各處的日耳曼整體政體集合起來,即便這些政體已無聯(lián)合的需求和必要。德國政體對地方的控制比居民自主權力強。于是德意志產生君權神授的政體,以民族原則取代國家原則。但這是個謬誤,若以此觀為主導四處攻伐,歐洲文明將不復存在。相較之下,激進的種族主義是狹隘且危險的,國家的基礎原則應是公正和守法。
我認為,在原始部落和古代城邦中,種族不可或缺。部落和城邦更像是家族的延伸。在斯巴達和雅典,所有公民都有或親或疏的親戚關系。班尼以色列部族(Beni-Israelites)如此,阿拉伯部落同樣如此,但羅馬帝國與此完全不同。羅馬帝國以戰(zhàn)爭發(fā)跡,后來則以廣授公民權的方式建立起公民的共同利益,但帝國內各省份的區(qū)別很大。這說明種族主義并不適用于羅馬?;浇痰钠帐佬院徒^對性使其以宗教取代羅馬公民的種族之分。當基督教成為帝國國教后,帝國的世俗統(tǒng)治與基督教的宗教秩序之下,數百年內,羅馬公民的種族之分不再是帝國政治事務的重要部分。
盡管如此,蠻族侵略還是促進了帝國的向心力。蠻族入侵所建立的國家與他們的種族無關,國家的疆域是由入侵者的力量和他們臨時起意的想法決定的。他們絲毫不會考慮被征服者的種族。查理曼大帝獨樹一幟,將多元化的種族統(tǒng)一為帝國,簽訂《凡爾登協(xié)定》時,統(tǒng)治者絲毫不會考慮根據協(xié)定劃分的兩國界線東西兩邊民眾的種族。中世紀時期,疆域的劃定同樣沒有考慮種族的差異??ㄅ硗醭菩械恼叽偈构糯弑R地區(qū)統(tǒng)一為今法國,那是因為這些地區(qū)和民族本身就有結盟的傾向。德菲內(Dauphiné)、布雷斯(Bresse)、普羅旺斯和弗朗什-孔德(Franche-Comté)地區(qū)的民族已不再記得他們是否同宗同源。公元2世紀,歸屬于法國的觀念已經取代高盧,如今只有從學術的角度才能重新獲知高盧民族的獨特性。
因此,在現代國家中,民族其實并沒有發(fā)揮相應的作用。法國境內同時有凱爾特、伊比利亞(Iberic)和日耳曼等民族。德國有日耳曼、凱爾特和斯拉夫等民族。意大利是民族最復雜的國家,境內的高盧人、伊特魯里亞人、佩拉斯基人(Pelasgians)、希臘人以及其他民族混居,已難尋起源。整個不列顛諸島嶼則是凱爾特人和日耳曼人混居,至于兩者種血緣的比例已難確定。
事實上,早已沒有單一的民族,將政治分析依賴于民族分離,無異于天方夜譚。如,英、法、意大利等貴族國家均是民族混居最復雜的國家。在此方面,德國會排除在外嗎?它是單一日耳曼民族組成的國家嗎?恐怕并非如此。過去德國南部居住的是高盧人,易北河(river Elbe)往東主要是斯拉夫人。那么其他號稱單一民族的地區(qū),真的只有日耳曼人嗎?只有解決上述當務之急的問題,才可避免錯誤,明晰正確的概念。
關于種族的爭論從未中斷,因為以語言解析觀點的歷史學家與以生物學角度解析的人類學家對此的解釋完全不同。人類學家認為,對種族的定義,人類學和動物學方面的定義基本相同,即遺傳的血統(tǒng)和血緣。然而語言學和歷史學方面,種族的含義與生物學的角度并不相同。從歷史學和語言學的角度來說,從沒有短頭人族(brachycephalic)和長頭人族(dolichocephalic)這樣的詞語概念。在創(chuàng)造雅利安語言和生存方式的人類種族中,長頭人與短頭人同時存在。創(chuàng)造閃米特語言和制度的原始部落同樣如此。簡言之,人類生物學的起源遠早于文化、語言和文明。原始雅利安人、閃米特人和圖拉尼亞人生物學角度上并不完全相同。15000年至20000年以前,因歷史久遠,人類的生物學起源已不可考。毫無疑問,語言學和歷史學角度的日耳曼人是一個特殊的種族,但從人類學角度而言,日耳曼人算是種族嗎?當然不是。日耳曼族的形成是公元前的數百年,但有些觀點認為并非是那個時代。此前,日耳曼人與斯拉夫人混居在斯基泰這個大族當中,并未形成自己的種族。英國人則是人類族群中的特例。然而,現在將他們歸屬盎格魯-撒克遜種族有些草率,因為他們既非朱利葉斯·凱撒時期的不列顛人,也非亨格斯特(Hengist)時期的盎格魯-撒克遜人,又非卡努特(Canute)時期的丹麥人,更不是征服者威廉時期的諾曼人,而是上述時期各種族混居的結果。同樣,法國人既非高盧人,也不是法蘭克人和勃艮第人,而是法國國王統(tǒng)治之下各民族混居和融合的結果。就血統(tǒng)而言,澤西島(Jersey)或根西島(Guernsey)上的居民與海峽對面的諾曼人同源。但公元11世紀,即使是眼光最毒辣的人,也難以分辨英吉利海峽兩岸居民有何細微的區(qū)別。因為一些瑣事,菲利普·奧古斯都(Philip Augustus)并沒有征服諾曼底和周邊的島嶼。所以經過近700年的分離,兩岸不僅形同陌路,而且生活習慣區(qū)別很大。因此誠如歷史學家所言,種族是一種被建構和被解構的歷史概念。于研究人類歷史的學者而言,種族緣起的研究是歷史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政治學角度的研究并不重要。在繪制歐洲地圖時,作者出于意識本能,并不會考慮種族的分布,因為現在歐洲的主要國家基本上都是各民族的混居和融合后的結果。
種族誕生之初相當重要,但隨著歷史發(fā)展至今,種族的重要性逐步降低。人類的歷史發(fā)展與動物的發(fā)展完全不同,人類的種族并不意味著一切,然而嚙齒類動物和貓科動物在動物分類中相當重要,我們不能隨意摸著其他人的頭蓋骨或者掐著脖子判斷他們的種族:“咱們血出一脈,屬于同一個種族!”人類除生理學的特征外,還擁有諸如理性、公正、善和美等共性特征。因此,我們需要警惕以種族區(qū)分的政治行為,如今我們以此打擊對手,未來對手同樣會以此手段打擊我們。誰敢肯定現在實行種族政策的德國人,未來不會被斯拉夫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斯拉夫人會不會反過來分析薩克森和盧薩蒂亞(Lusatia)地區(qū)村莊的名字,尋找威爾茨人或者奧博特人(Obotrites)的蹤跡,并要求德國人為奧托斯對他們先祖的屠殺和大規(guī)模奴役賠償?所以,人們應當學會遺忘。
我個人對民族學很有興趣,因為這是一個鮮為人知的學科,但就自由角度而言,我希望它獨立且不受政治影響。像其他學科一樣,人種學研究的不斷變化促進了學科本身的進步。因此,國家的疆界會隨著人種學科變化而變化。愛國主義僅存在于篇幅不定且自相矛盾的論文當中。有人會說愛國者們:“你們弄錯了,你們因為自己是凱爾特人而奮斗,但并非如此,你們現在是德國人。”然而,十年后,有人會告知你其實是斯拉夫人。若我們相信科學,我們就不應以此衡量涉及許多利益的問題??梢钥隙ǖ氖牵魧⒖茖W強行作為一種基本原則,它將會導致駭人聽聞的犯罪行為(délit)??茖W應用在更重要的事情上,即還原事物本質。
剛剛針對種族的研究方法同樣適用于語言。語言容易給使用相同語言的人帶來對彼此的強烈但不強迫的認同感。如英國與美國、拉丁美洲和西班牙雖然說一樣的語言,但均為各自獨立的國家。相反,瑞士是由三四個地方州聯(lián)合的結果,因此國內有三四種語言。顯然,人民的自由或者聯(lián)合的意志遠高于語言。盡管瑞士國內同時存在多種語言,但他們統(tǒng)一意志的重要性遠高于其他斗爭等因素。
值得稱道的是法國至今沒有強制境內各部分統(tǒng)一語言。難道一個人不能用不同的語言表達擁有同樣的情感和思想,或者熱愛同樣的事物嗎?剛才我談及國際政治過度依賴民族學的缺點,若將之應用于語言比較學上,同樣如此。因此,我們應給予這些有趣的研究充分的學術自由,不應將之與其他破壞學術自由事情混淆。語言學的研究被認為是政治的重要部分,是因為使用共同語言是種族的標志之一。但事實上并非完全如此?,F在只講德語的普魯士人數百年前講斯拉夫語;威爾士人講英語;高盧人和西班牙人講阿爾巴隆加(Alba Longa)的古老方言; 埃及講阿拉伯語; 還有其他無數的例子。因此追根溯源,使用相同語言的人并不意味著是同一個種族。以古代雅利安或閃米特原始部落為例,這些部落的主人和奴隸使用同一種語言,但兩者往往并非同一個種族。因此,比較語言學家很機智地將語言分類出諸如印歐語系、閃米特語系和其他語系,但此分類與人類學的分類并不一致。語言是在歷史中形成,但并不會決定語言使用者的血統(tǒng)和種族,而且當涉及到人或部族的生死存亡時,語言的異同并不是影響決定的理由。
若單以語言作為區(qū)別的工具,就像過度關注種族的作用一樣危險。這會將人束縛或限制在一種特定的民族文化中。若有人為獲取與同胞的身份認同而拋棄自己對自由的追求,這會殘害人的心靈,是對人類文明的破壞。這讓我們必須放棄一個基本原則:被語言、種族和各種文化束縛之前,人類就已擁有理性和道德。在法、德和意大利文化之前,人類已有文化出現。因此文藝復興之前的偉人,既非法國人,又非意大利人或者德國人。他們全身心投入到古代文明的研習,重現人類原始精神的奧秘。他們取得令人驚嘆的輝煌成績!
宗教同樣不是建立現代國家的基礎。起初,宗教的作用是凝聚家庭乃其延伸的社會群體。宗教儀式即家庭儀式。雅典宗教的本質是雅典人對雅典宗教本身、雅典城守護神、法律和習俗的崇拜,它不含任何神學信條。簡言之,雅典宗教即是對城邦本身的信仰。不信仰宗教的人就不是雅典的公民,雅典宗教基本即對城邦崇拜的同人同性化。阿格勞羅斯(Aglauros)祭壇上的宣誓即等同于宣誓效忠雅典,為城邦(patrie)出生入死。宗教的意義是公民為城邦作戰(zhàn),就像我們對國旗宣誓一樣。拒絕信奉宗教即等同于不為城邦作戰(zhàn),相當于宣稱自己不是雅典的公民。換言之,此宗教對于非雅典公民而言毫無意義,也不會強迫外邦人改信易幟,雅典的奴隸們并不信仰雅典的宗教。中世紀時期的一些小共和國與古代雅典的制度大致相同。若有人不信奉圣馬克,那他就不算是一個合格的威尼斯公民;任何一個善良的阿馬爾菲坦(Amalfitan)公民一定將圣安德魯視為至圣。這些小邦國中,當時的一些合法事件后來被認定為政治迫害或暴政,這等同于我們每天為父親賀壽或者恭賀新年一樣。
亞歷山大征服后建立的王國已無斯巴達或者雅典的宗教邦國制度,更遑論羅馬帝國。安條克·埃皮法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發(fā)動恐怖迫害,強迫東方信奉朱庇特·奧林匹斯(Jupiter Olympus),羅馬帝國以恐怖手段維持宗教統(tǒng)治是錯誤、罪惡和荒謬的。如今,情況非常清楚。不再有人民相信可以此手段維持統(tǒng)一。人們更關注個體本身與信仰自由,完成自己所想所作。不再有國教的概念,一個人可以是法國人、英國人或者德國人,同時也可以是天主教徒、新教徒或者猶太教徒,甚至是無宗教信仰者。宗教信仰成為個人自由的選擇,它關系到個人的內心?,F今,國家不再以信仰劃分為天主教國家或者新教國家。50年前,宗教是比利時建國的重要因素之一,成為國家法庭宣判的重要依據,但如今,宗教已經不再是界定國籍和疆界的方式。
共同利益無疑成為維系人與人之間重要紐帶。然而,僅是利益就足以維系一個國家嘛?可能并非如此,共同利益可以促使貿易協(xié)議的簽訂,但國家的成立還有其他內外因素,關稅協(xié)定下的聯(lián)盟(Zollverein)并不等同于國家(patrie)。
地理方面,或所謂的自然疆界,毋庸置疑是國界劃分的重要因素。歷史上國家疆界的劃分,地理往往是重要因素之一。很多種族往往逐河流而居,山脈則會阻擋民族的遷徙。歷史上,前者多會促進民族遷徙,后者則將民族活動限制在某個區(qū)域內。然而,一些政黨認為,如地圖所示,每個國家有權界定自己的疆界,邊界擴展到哪座山和那條自然河,國家人為的疆界劃定權真的大于自然地理嗎?我認為此觀點有些武斷,這會使戰(zhàn)爭和暴動起義合理化。無論是山或者河流真的是國家的自然界限線嗎?就目前所見,山脈分割居民,河流促使統(tǒng)一應當無疑。但是,并非所有山脈都是分割國家邊境的界限,究竟哪些山脈如此,哪些山脈并不是呢?從比亞里茨(Biarritz)到特若尼亞(Tornea)的地區(qū),沒有河口灣比其他標志更合適作為國家之間的邊界。若果真如此,盧瓦爾河(Loire)、塞納河、默茲河(Meuse)、易北河與奧得河(Oder)會像萊茵河成為國家的自然邊境,這顯然會侵犯人類的基本意志和權利。大眾公認某地為戰(zhàn)略要地,但世事無絕對,顯然,妥協(xié)也是常有之事,但我們不能常采用這些中庸之策。否則,任何國家都會攜軍事之利挑起戰(zhàn)爭,因之軍禍不斷。因此,自然土地與種族一樣均非國家形成的根本原因。土地是國家的基礎,人民據此勞作獲取生活資料;人民才是國家的靈魂。人民構成神圣的民族,這是任何其他物質不能取代的。國家的精神原則是歷史深刻演進發(fā)展的結果,它是以精神凝聚的實體,而非地理形勢促成的群體。由上述可知,種族、語言、物質利益、宗教、地理和軍事等都不是形成國家的條件,那是構成國家的條件是什么呢?因此,我們需要立刻下結論。

三
國家是靈魂,一種精神核心。其中兩種因素是構成靈魂和精神核心的關鍵,一種源于過去,一種事關未來。前者是人類歷史上形成的共同記憶,后者是共同生活、統(tǒng)一與傳承歷史記憶的永久愿望。各位紳士們,人不能隨意做任何事,國家的發(fā)展像人一樣,是長期發(fā)展、奉獻和犧牲的結果。因此,祖先崇拜是所有信仰中最有價值之一,因為它們是造就現在的原因。傳奇的歷史、偉人、榮耀(即真正的榮耀)等皆是建立國家的思想的社會資本。歷史上的共同榮譽、過去的共同意志、共同的歷史記憶以及未來共同事件的希望,都是凝聚民族的基本條件。當我們付出愈多,遭受痛苦愈多,則會難以割舍。我們會珍惜一磚一瓦親自修建的房屋,同樣也會熱愛祖先傳承下來的房子。斯巴達人曾有一首歌曲:“我們是你們的曾經;我們也會變作你的現在?!焙喲灾?,這首歌體現出對國家的贊美。
迄今為止,分享光榮歷史的遺產和遺跡、共同奮斗未來的計劃或同甘共苦這些遠比設立關稅壁壘和以戰(zhàn)略劃定邊界更具價值。盡管有種族與語言的差異,但這些都可以被大眾明晰。如前文提及“同甘共苦”,事實上,共苦比同甘更易團結民眾。在國家共同的歷史記憶中,悲痛遠比凱旋更有價值,因為悲痛賦予國民責任感和共同奮斗的動力。
因此,國家的統(tǒng)一是由共患難的歷史和共奮斗的共同理想構成。但是,該統(tǒng)一是以過去為前提,之后可以概括為個體對國家的認同,國民凝聚一體的愿望。容我以此比喻,國家存在的意義像是每時每日進行公投,就像個人的存在是對生命的自我認同。我認為,這并非像神授權利那般超自然,也不像所謂的歷史權利那樣殘酷。據上述可知,國家與國王無權對地方說,“你屬于我,我擁有你。”據我所知,地方即等同居于此地的居民;只有后者才擁有對當地事務的發(fā)言權。因此,國家不能違背國家民眾的意愿去吞并或者控制他們的土地、利益和意志。總而言之,國民的意愿是國家統(tǒng)一唯一的合法標準。
我們已經將超自然和神學的概念從政治中抽離。那遺留下的是什么呢?是人、人的欲望和需求。你們可能認為,若政體處在不太開明的統(tǒng)治之下,那么國家長期的分裂將是制度唯一的結果。顯然,要明晰這一狀況,我們可使用任何的方式和原則剖析。然而事實的真相卻掩蓋于大眾的普遍思維當中。人的意志總會改變,那么意志內部不會改變的本性是什么呢?國家不是永恒的存在,國家會經歷王朝的更迭,有始有終。歐洲聯(lián)盟未來可能會取代國家,但不會發(fā)生在現在。如今,國家于人民有益甚至必要。國家存在是人民自由的保證,若全世界只有唯一的統(tǒng)治者,唯一的法律,由此,自由也隨之消失。
各國通過彼此對立與權利制約,共同參與到人類的文明;在人類的偉大建設中,每個人都參與其中,以實現人類至高的共同理想。若孤立發(fā)展,每個國家的缺點均會被放大。我常常告誡自己,個人缺點放在國家中將不再是缺陷。一個人愛慕虛榮、嫉妒心強、自私自利、易沖動或暴力傾向,那真是令人難以包容。但若將這些不協(xié)調的因素放入到人類整體歷史中,便不再顯眼??蓱z的人類已承受多少苦難!未來還將有無數的考驗!愿萬能主的智慧引導你們,使你們平安無事,成功避免未來道路上的艱苦!
紳士們,我將做一個總結。人不是種族、語言、宗教、河流和山川的奴隸,而是歷史上的先賢和善者們創(chuàng)造出支撐國家信念的精神與道德。這要求個人為社會的利益放棄犧牲自己,以證明偉大的國家信念這一合法正當的權益。如果對國家邊界有爭議,那么最好應該采訪當地居民。毫無疑問,他們在此爭議上最有發(fā)言權。這個建議會被政治家們嘲笑,這些政治家們自認優(yōu)越且自我陶醉,他們以看似崇高的原則來俯視考察我們的俗務:“這太天真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多關注一下底層的百姓吧!這些法國人愚蠢且卑鄙的想法,他們企圖用幼稚簡單的方式取代外交與戰(zhàn)爭。”稍等一下,先生們,請超脫統(tǒng)治的歷史,忍耐這些強者的不屑。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勇于探索,未來一定會有更溫和的解決方案。在未來,保持正確的最好方式是承認自己在特定時期的不足和過時。
本文刊于《新史學》(第三十一輯)。譯者:殷開輝,山西師范大學歷史與旅游文化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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