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徐鳴)“河北邯鄲男子自制爆炸裝置炸死三侄女”一案于4月28日在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新京報記者從該案代理律師臧梵清處獲悉,二審未當庭宣判。被害人家屬王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她的訴求是判處被告人死刑。

“河北邯鄲男子自制爆炸裝置炸死三侄女”案二審未當庭宣判(資料圖)
代理律師臧梵清表示,庭審持續(xù)了約五個小時,庭上氣氛異常激烈。控辯雙方圍繞DNA鑒定、證物鑒定、現(xiàn)場勘查、證物是否被污染、鑒定及勘驗人員是否具備專業(yè)資質、結論是否合法、爆炸物制作過程、偵查實驗等多個問題展開了辯論。被告方的辯護意見主要集中在“證據(jù)不足、事實不清”上。與一審相比,被告方提出辯護的細節(jié)更加具體、全面,“提出了十幾項反對意見”。
庭審結束后,被害人家屬情緒悲痛,但態(tài)度堅定,要求判處被告人死刑。臧梵清表示,如果當事人對二審結果不滿意,將進一步申訴,并會竭盡全力促使犯罪嫌疑人承擔最嚴厲的法律制裁。臧梵清指出,被告人的行為造成三位女性死亡,導致五個孩子失去了母親。
被害人家屬王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被告人是她的大伯(即父親的親哥哥),“因為我家全是姑娘,他搶我家的地(宅基地)。”事發(fā)后,被告人家屬未曾向王女士一家道歉,也未繼續(xù)就宅基地問題與其家族爭執(zhí)。
據(jù)王女士介紹,她的母親共育有五個女兒,她在姐妹中排行第三。事發(fā)當天,她和最小的妹妹因未回家而幸免于難,其余三位姐姐和妹妹均在爆炸中遇難。王女士稱,自案發(fā)以來,母親幾乎每天以淚洗面,“走著走著就哭了,也不怎么吃飯”。她提到,去世的二姐非常善良,看到小動物走失都能為之痛哭;四妹妹十分優(yōu)秀,考上了重點大學,畢業(yè)后在法院工作。
新京報記者從該案一審判決書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東與其三弟王某山一家因耕地等糾紛,常年存在矛盾。2021年3月,王某山去世后,有人舉報其違規(guī)土葬。王某山的妻子劉某芳經(jīng)與其姐姐劉某英、姐夫賀某芳商議后,將墳遷至邯鄲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一處耕地上。
2023年5月,兩家因瑣事再次發(fā)生沖突,王某山的二女兒(被害人王某歡)在爭執(zhí)中將王某東的妻子毆打致輕微傷。自此,王某東對王某歡等人愈發(fā)懷恨在心。
2023年11月13日,王某東尾隨王某歡等人上墳,掌握了王某山墳地的具體位置。2024年12月20日,他將裝有爆炸裝置的綠色編織袋放到自己的吸污車右后方,駕駛車輛行至王某山墳地附近,并將爆炸裝置埋于墳頭東南側地下后返回家中。
2025年1月31日,被害人王某晶、王某歡、王某娜等人到父親王某山墳前燒紙祭拜時,紙錢引爆了王某東事先埋藏的爆炸裝置,導致王某晶(歿年37歲)、王某歡(歿年33歲)、王某娜(歿年26歲)當場死亡。
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王某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判令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共計143,331.44元。
編輯 甘浩
校對 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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