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各大金融機構推出的貸款服務,一些不法分子動起了歪腦筋。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審結了一起離奇的貸款詐騙案:兩名被告人合謀偽造死亡證明,企圖騙取網(wǎng)貸平臺免除債務。最終,這對“搭檔”雙雙獲刑。

案情回顧

2023年7月,劉某與丁某合謀實施了一場荒誕的騙局。他們通過某平臺申請貸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同)1.9萬元,丁某再偽造劉某的死亡證明和火化證,向平臺謊稱借款人“已去世”,騙取債務免除。隨后,二人用此方式分別詐騙各平臺貸款共計10余萬元。

打開網(wǎng)易新聞 查看精彩圖片
打開網(wǎng)易新聞 查看精彩圖片

▲涉案的偽造死亡證明和聊天記錄

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2024年5月,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丁某主動投案。經(jīng)上鐵法院審理,二人行為已構成貸款詐騙罪。法院綜合考慮劉某的坦白情節(jié)、丁某的自首表現(xiàn)及兩人認罪認罰態(tài)度,最終,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判處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

法官說法

打開網(wǎng)易新聞 查看精彩圖片

曹霞

上鐵法院刑事審判庭四級高級法官

一、偽造死亡證明騙取貸款構成貸款詐騙罪

根據(jù)《刑法》第193條規(guī)定,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jīng)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chǎn)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本案中,被告人劉某與丁某結伙,以被告人丁某提交偽造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等方式,騙取貸款平臺免除被告人劉某歸還貸款債務10萬余元,二人均構成貸款詐騙罪。被告人丁某提議偽造死亡證明,被告人劉某積極響應,二人構成貸款詐騙罪共犯,地位、作用相當。鑒于二人分別具有坦白、自首及認罪認罰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罰。

二、各方應共同協(xié)作維護社會經(jīng)濟秩序

被告人通過偽造相關機構證件、證明騙取金融機構貸款,作案手段低劣,性質(zhì)惡劣,一旦被仿效將嚴重影響社會管理秩序和金融運行秩序。對此,法院建議,相關平臺應加強管理,協(xié)同應對,如:貸款平臺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質(zhì),增強防范意識;整治非法證件交易,嚴防此類案件蔓延滋生,確保社會治理和金融發(fā)展協(xié)調(diào)有序。

法官也通過此案提醒大眾:借貸行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任何偽造材料、騙貸套現(xiàn)等違法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廣大市民應樹立正確消費觀,量入為出,若遇還款困難,可通過協(xié)商延期等合法途徑解決,切勿鋌而走險。同時,大眾應增強鑒別能力,通過正規(guī)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業(yè)務,共同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會誠信體系。

打開網(wǎng)易新聞 查看精彩圖片

供稿| 刑庭 曹霞

編輯| 黃詩原

點擊上方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