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央廣網(wǎng)報道,近日,一名店主稱,4月底,沈陽一職業(yè)技術學校60多名學生集體網(wǎng)購衣服,參加完運動會后又集體以“質量問題”為名退貨退款。店主表示,自己的這個服裝鏈接被封了3個月,3個月賣不了,損失8000元左右。經(jīng)媒體曝光后,該店主表示,校方已就此事道歉,并承諾回收服裝、承擔相關費用,雙方目前達成和解。

據(jù)店主表述,她在學校官網(wǎng)看到學生們穿著自家店鋪的衣服,吊牌都沒有摘,而且退回來的衣服上面還有學校草坪上的渣。這“渣”落在衣服上,也落在學校的形象上,更落在教育的顏面上。雖然不必對此事上綱上線,但誠信是最基本的做人道理,也是教育最應該恪守的底線。很遺憾,這種事發(fā)生在學校,而且是一種集體行為。

7天無理由退貨,原本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性舉措,但僅適用于“未使用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商品。但現(xiàn)實中,由于平臺更傾向于保護消費者,商家相對弱勢,該項條款有被過度濫用的趨勢,前置性規(guī)定淪為擺設。學生將穿過的衣服以“質量問題”為名退貨退款,不僅道德有虧,也存在明顯的違規(guī)行為。與其說這是制度的漏洞,不如說是人品和人性的缺陷。

演出服穿過后再無理由退貨的鬧劇,近年來沒少發(fā)生。2023年4月,寧夏銀川一學校將80余套演出服集體退貨;2023年6月,山西某大學學生在一家網(wǎng)店統(tǒng)一購買了一批表演服,活動舉辦完就出現(xiàn)了學生集體退貨的情況;2024年6月,黑龍江一所學校多名學生網(wǎng)購店鋪服裝,之后將400多件穿過的裙子集體申請退貨退款。

看來,各地學校把此舉當成了一種“先進性經(jīng)驗”,相互模仿和抄襲,已然成為一種現(xiàn)象。這很難不讓人困惑:真的沒有人認識這是一種錯誤行為嗎?真的沒有人對此感到哪怕一絲絲的羞恥嗎?為了占百把塊錢的便宜,誠信已經(jīng)不值錢到如此地步了嗎?

當然不是。沈陽一職業(yè)技術學校工作人員回應稱,“太不講究了,這是屬于詐騙了,報警吧”。而學生委屈地表示,“老師強制讓買的,老師讓退的”。相互推諉中,已經(jīng)很難認定誰是第一責任人,但至少說明一點,當事人都很清楚自己做了一件錯事,只是羞于承認。這可能是比退貨更令人擔憂的事情:明明道理都懂,但該犯的錯還是要犯,該薅的羊毛還是要薅。這背后,既有一種盲目的從眾心理,也是是非觀和價值底線的失守。當一種錯誤行為不被懲罰,還能從中獲利的時候,這種錯誤就會被不斷復制。

學生退掉使用過的演出服,成功地薅到了羊毛,但商家損失慘重,不止這一單生意血本無歸,連帶著這個服裝鏈接被封了3個月,損失8000元左右。對于一些規(guī)模小的商家而言,這對商譽和經(jīng)濟上的打擊不可謂不大。他們的聲音誰能聽見?大學生們也將走向社會,如果遇到同樣的困境,當情何以堪?

目前,校方已就此事道歉,并承諾回收服裝、承擔相關費用。學校的應對值得肯定,但這種囫圇吞棗的道歉,以及基于輿論壓力下的補救,并不是終點。學校有必要展開調查,厘清事件的來龍去脈,找出具體的責任人,給商家和大眾一個有誠意的道歉。這是最好的誠信教育,也是教育應該有的樣子。

開屏新聞首席評論員 吳龍貴

責任編輯 呂世成 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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