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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中,內也。從囗、丨,上下通也?!?/p>

又:“央,中也。從大在冂之內。大,人也?!?/p>

這是說,“中”就是“內”;“央”就是“中”。

許慎對“中”的解釋,有對有錯。

“中,內也”,不錯,但不精準。

“從囗、丨,上下通也”,大概率錯了。

殷商甲骨卜辭有“中”字,但用為“大、中、小排行之稱”,即“伯仲”之“仲”。

如“后下二三·六”“前六·五九·二”“乙五四0五”等卜辭。

卜辭中,偶見“左中右人”之契刻“中”,便是后來“仲”字淵藪。

此用法,金文亦可顯見。如題圖。

卜辭中,“中央”之“中”,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三小類。金文仍如此,如仲姞鬲、仲師傅鼎、仲義父鼎、兮仲簋、宗仲匜等眾多彝器銘文皆是。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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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圖錄于中華書局《金文編》二八、二九頁。

其注曰:凡“中”,金文正字皆如是;伯仲字“中”。

捋一下“中”字發(fā)展脈絡——

從字形說,現(xiàn)在橫平豎直的“中”字,由隸變后的字體延續(xù)發(fā)展而來;此前篆體的“中”,“扁口”為橢圓形;還往前的金文,則“扁口”基本圓如滿月;再往前的甲骨文,契刻為圓困難,中間的部分反而棱角分明。

從字義說,前圖“彩旗飄飄”的“中”,當為“中央”之“中”本字;作為“伯仲”之“仲”的“中”字,從本字簡省而來無疑;再往后,“伯仲”之“仲”的“中”字,又進一步取代本字,有了“中央”之“中”和“大中小”之“中”的廣泛含義。

“中”之本字,何以“長這個樣”?

上圖里,“彩旗飄飄”的“中”,飄揚的其實不是“旗”。

甲骨文、金文“旗”的本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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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字飄的,古人稱為“斿”,亦作“游”。

“斿”,《玉篇》:“旌旗之末垂?;蜃饔巍!?/p>

說文》:“游,旌旗之流也?!?/p>

前文說到,上圖飄斿之“中”,實分中間“有圓”和“無圓”兩大類;“有圓”一類,又分上有飄斿和上下皆有飄斿兩小類。

殷商卜辭的“中”字,同樣是這樣的兩大類、三小類。

唐蘭先生在《殷虛文字記》中說:“(飄斿之字)本為氏族社會之徽幟,古時有大事,聚眾于曠地先建中焉,群眾望見中而趨赴,群眾來自四方則建中之地為中央矣?!?/p>

他舉《周禮·司?!贰埃〝缙欤┙援嬈湎笱?,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象其名,家里各象其號”為證,說此“顯為皇古圖騰制度之孑遺”。

又舉《周禮·大司馬》建旗以致民,晚來者誅之,說這也是古之遺制。

他的結論是,“中本徽幟,而其所立之地,恒為中央,遂引申為中央之義,因而更引申為一切之中。”

此說頗有道理,但又不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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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盡然”,是必須注意到《周禮·大司馬》所言,是“質明弊旗,誅后至者”。

“弊旗”,與《史記·司馬穰苴列傳》“仆表決漏”之“仆表”同義,即古之聚眾行事必“表”“旗”共建;建旗聚眾,亦需立表計時——“決漏”,是有了“漏壺”之后的計時方法。

殷商卜辭里,有很多“立中”的記載,俱用飄斿之“中”字。

“立中”,即“立表”或“建表”,其含義均為“立桿測影”以校準時間。

可知,最初的飄斿之“中”,雖或有“建旗”之義,但更重要的是“立表”。

許慎說,“(中)從囗、丨,上下通也”,未及其本,“丨”應該是立桿測影之“表桿”。

即然古時“表”“旗”共建,那么,甲骨金文“中”字的兩大類、三小類里,“無圓”而有上中下“三對”飄斿之字,當為“中”字初文。

而“有圓”之“圓”,則會意的,是“圭表”所測定的日影限界,也是辯方所畫之規(guī),更為“邑”制之初——這將“中”之作為“立中”之“表桿”含義,格外強調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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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也不難理解——“伯仲”之字“中”,在將甲骨文“左中右人”變形為“仲”字之前,確也借用了“表桿”處于日影限界中間之義——而“有圓”且保留飄斿的“中”字,實為與之相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