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覺得平鑫濤偷偷立遺囑不告訴瓊瑤,甚至在瓊瑤叮囑他把錢分一分,以后孩子們好繼承的時候,都是一笑而過。讓人覺得平鑫濤就是希望不跟瓊瑤吵架,畢竟跟瓊瑤爭執(zhí)的話,瓊瑤估計也允許平鑫濤把錢都給自己跟林婉珍的子女。

但是為了自己晚年的安寧,索性遺囑怎么安排都不讓瓊瑤知道了,但也有一個說法是,平鑫濤偷偷的立遺囑,而且不告訴瓊瑤,其實有很多好處。這個好處,不僅僅是瓊瑤不找他的麻煩。更主要的是,如果瓊瑤也相信平鑫濤沒立遺囑,她在金錢上也不防備平鑫濤,瓊瑤自己早走的話,最后吃虧的就是陳中維。
因為瓊瑤不立遺囑,她的財產(chǎn)就會被四個三個繼子繼女跟陳中維一起繼承,陳中維沒有全部得到母親的遺產(chǎn),自然吃虧了。所以說女人自己財產(chǎn)多的話,還是對遺囑早做安排,而不是男人表面上跟你說,他不做安排,你也不做安排,不然你自己的孩子你都守不住了。
以下帶著大家詳細看一下平鑫濤不立遺囑,不公開立遺囑的好處,感覺確實有點心機的。
第一,平鑫濤不公開立遺囑,避免瓊瑤跟他的爭吵,維持他在瓊瑤面前都是愛妻子的好丈夫,接納妻子的一切,覺得妻子是自己的天,改變了自己的人生。所以平鑫濤讓人覺得很感恩,對瓊瑤自然也是很珍惜的

如果平鑫濤告訴瓊瑤,他打算把夫妻共同財產(chǎn)全部給林婉珍的子女,那瓊瑤就會覺得這個男人對我的愛都是假的,不是真的。夫妻肯定會吵架,然后彼此撕破臉,互相爭財產(chǎn)都可能也會發(fā)生。所以平鑫濤不公開說自己立了遺囑,也估計也是避免瓊瑤跟自己吵鬧,維護自己的名聲。
第二,平鑫濤不立遺囑,不公開立遺囑,瓊瑤也不公開立遺囑。如果瓊瑤早走,陳中維會吃虧
仔細看平鑫濤他當年立遺囑的時間其實蠻早的,據(jù)說是二零零七年還是二零零二年,反正那時候的平鑫濤距離二零一九年走的時候還要十幾年,所以平鑫濤那么早立遺囑,他估計也不知道自己會走在瓊瑤的前面的。


但是如果當時瓊瑤比平鑫濤先走了,瓊瑤自己沒有立遺囑,瓊瑤跟平鑫濤之間的財產(chǎn),那就會在平鑫濤的主持下,分給林婉珍的三個子女以及陳中維等四個孩子。這樣子的話,瓊瑤自己那一部分財產(chǎn)其實也要分給繼子繼女,陳中維得到的自然就少。
所以瓊瑤她自己不立遺囑,自己不小心早走的話,只是吃虧的還自己是自己的親生子女。這多少讓人覺得平鑫濤確實也有點算計瓊瑤的。
第三,平鑫濤不公開立遺囑,以防止子女們不孝順
可能大家也知道,很多子女之所以對老人那么孝順,是因為父母手上有一大筆錢,所以父母還沒有分之前,自己必須孝順。等到這筆錢真的落袋為安了,子女們可以不孝順。平鑫濤自己跟子女們相處的時間就很少,也跟子女們沒有多少感情。



所以如果平鑫濤早早的公開立遺囑,讓林婉珍的子女覺得父親給了自己很多的遺產(chǎn)。那林婉珍的子女估計很快就不愛平鑫濤了。畢竟錢也到手了,對你也沒有恩情,憑啥還對你恭恭敬敬,在你生病的時候還我要去伺候呢。
所以說平鑫濤他不敢公開,可能也是防備子女。
可見,有錢的富豪對孩子沒有感情,也只能在金錢上算計子女、防備子女呢。
綜上,平鑫濤不公開立遺囑,不讓自己形象崩塌,不讓瓊瑤早一點看清自己,跟自己爭財產(chǎn)。同時,如果瓊瑤相信了平鑫濤不立遺囑,瓊瑤也不立遺囑,瓊瑤自己早走的話,陳中維吃虧,林婉珍的子女又得到繼母的遺產(chǎn),自然受益。
平鑫濤自己跟子女們的感情也不深,他不公開立遺囑,估計也是防備子女們得到遺產(chǎn)以后,跟他早早的鬧掰吧。所以說平鑫濤這人是真的心機蠻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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