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石家莊4月9日電(記者馮維健)記者從河北省承德市有關部門了解到,4月8日21時許,河北省承德市隆化縣一養(yǎng)老院發(fā)生火災。據初步統計,截至9日凌晨3時,火災共造成20人死亡。目前,養(yǎng)老院內其他老人已轉運至附近醫(yī)院接受進一步留觀治療。河北省、承德市兩級專家組已前往事故發(fā)生地指導救助和善后工作,火災原因正在調查中。

我是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這是一個很沉重的新聞,這不僅是重大安全事故,更涉及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行政監(jiān)管失職等多重法律問題。結合現行法律框架與實務經驗,我們需從以下維度展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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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追責層面

根據《刑法》第134條,若調查證實養(yǎng)老院存在消防設施不達標、安全通道堵塞、應急預案缺失等情形,直接責任人員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若發(fā)現管理人員為降低成本故意采購劣質消防器材,則可能升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將突破十年。實務中,2019年河南某養(yǎng)老院火災案院長被判刑6年,正是因日常消防檢查記錄造假導致悲劇發(fā)生,此案判決可作為類案參考。

二、民事賠償路徑

依據《民法典》第1198條,養(yǎng)老院作為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必須對死者家屬承擔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以2025年河北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單名死者賠償金額預計達128萬元(含6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上限),20名死者總賠償額將超2500萬元。需特別提醒家屬:應立即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防止養(yǎng)老院及其股東轉移資產,實踐中曾有肇事方在事發(fā)后三天內將名下房產無償贈予親屬,導致判決執(zhí)行困難。

三、行政監(jiān)管失職追查

根據《消防法》第55條,民政部門對養(yǎng)老機構的年度消防檢查記錄將成為追責關鍵。若查明監(jiān)管部門對養(yǎng)老院長期存在的消防隱患未下發(fā)整改通知或虛假通過驗收,相關責任人可能涉嫌玩忽職守罪。2024年湖南某養(yǎng)老院火災案中,2名消防驗收人員因受賄出具虛假合格報告被判刑,此類教訓值得本案警醒。

四、證據固定要點

律師介入后應第一時間要求封存養(yǎng)老院監(jiān)控硬盤、員工值班記錄、消防器材采購票據,這些證據將直接影響責任劃分比例。2023年浙江類似案件因監(jiān)控視頻被覆蓋,導致無法證明火災初起時護工是否及時報警,最終法院對養(yǎng)老院的責任比例從70%降至50%,家屬損失近千萬元賠償。

律師行動建議:

1. 死者家屬應立即聯合委托律師,向應急管理部門申請火災事故認定書副本,該文書是索賠的核心依據;

2. 向民政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調取涉事養(yǎng)老院近三年的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及整改通知書;

3. 對存在失智失能老人的家庭,需特別收集護理等級協議,證明養(yǎng)老院對特殊人群負有更高注意義務,可主張懲罰性賠償。

此次火災暴露出養(yǎng)老機構“重審批、輕監(jiān)管”的積弊,建議幸存老人家屬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43條,向檢察機關申請公益訴訟,推動行業(yè)系統性整改。每起悲劇都應成為法治進步的契機,而非止于個案賠償。我是李肖峰律師,歡迎關注賬號,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可以向我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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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