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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視劇中,賭場裝潢豪華,紙醉金迷。不少人想過化身“賭王”一夜暴富,但每個深陷其中的人最后只換得家財散盡、家破人亡的結果。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線上、線下開設賭場的形式更加豐富,越來越多的人誤入“賭場”。請跟著檢察官一起走進今天的案例。

案例一

黃某通過手機微信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收取參賭人員的押注賭資和押注號碼后再統(tǒng)一報給上線,由上線坐莊與參賭人員對賭,黃某從中收取水費返利。經(jīng)查,黃某非法接受他人六合彩押注約130期,收取六合彩投注額46萬余元,黃某個人違法所得達3萬元。最終,黃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案例二

俞某以營利為目的,組織他人在莆田市荔城區(qū)新度鎮(zhèn)、黃石鎮(zhèn)等隱蔽地流動選點作為賭博場地開設賭場,為賭博提供場所、賭具、車輛接送,設定賭博方式,并大肆招攬賭博人員參賭,涉案賭資500余萬元。經(jīng)法院依法審理,俞某的行為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情節(jié)嚴重,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案例三

在卡塔爾世界杯期間,林某通過前期取得的“皇冠”三級代理賭球盤口,在莆田市某茶館招攬賭徒在自己的朋友圈發(fā)布廣告,讓他人開通“皇冠”賭球會員賬號。經(jīng)統(tǒng)計,林某共收取押注盤口流水23萬余元,與他人賭資結算16萬余元,違法所得六千余元。林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二萬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y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賭博害人害己,百害而無一利,但仍有不少人抱有幻想,渴望從賭桌上翻盤人生。賭博不僅是一種惡習,更涉嫌違法犯罪。無論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縱留他人賭博,還是自身參與賭博中,均觸碰到了法律的紅線。

檢察官在這里提示大家:遠離并警惕賭博和網(wǎng)絡賭博,避免自己的人生滑向失控的深淵!

▌編輯:小吳同學

▌校對:小陳同學

▌審核:蔡蔡子

▌來源:閩中網(wǎng)轉自荔城檢察

▌法律顧問:陳少東律師(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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