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下午,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發(fā)聲明稱,有培訓機構自稱與該校合作招生,在該機構參加培訓或繳納一定“學位費”,即可預定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學位。
為此,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嚴正聲明:
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以“提前錄取”的名義誘導報名,沒有以“內(nèi)部指標”或“預留學位”等形式提前招攬生源。
沒有與任何機構或個人合作開展招生工作,沒有設立分校。沒有以各類考試、競賽、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或參考,沒有以面試、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
從未以“擇校費”“贊助費”“介紹費”“學位費”“定位費”等名義向家長收取費用,從未以“提前報名減免學雜費”、預收學費或定金等形式招攬生源,從未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向家長收取學費、住宿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如有發(fā)現(xiàn)機構或個人冒充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名義組織考試或巧立名目收取費用的,請及時與該校聯(lián)系舉報,舉報電話:0752-2151585、2151588,舉報郵箱:hzzhgz@126.com。如被騙錢財,請家長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絕不姑息招生詐騙行為,共同維護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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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惠州綜合高中、羊城晚報?羊城派(記者 李海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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