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韓媒報道稱,中國在黃海韓中“暫定措施水域”內(nèi)設置了一座鋼結構構造物,韓國船只在試圖前往調(diào)查時,遭到中國船只攔截,回顧25年前,韓國私自在蘇巖礁修建鋼筋建筑,如今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我們是不是該收回蘇巖礁了?

蘇巖礁爭端從何而來
蘇巖礁是位于我國東海與黃海交界處附近的一處水下暗礁,南北長約1.8公里,東西寬1.4公里,面積在2平方公里左右,低潮時也處于海平面之下,距離海面最淺處能夠達到4.6米。
蘇巖礁向西距離我國江蘇南通大約150海里,地處我國東海大陸架上,屬于長江三角洲的海底丘陵,其礁名也有著“江蘇外海之礁石”之意。
從地理角度來看,蘇巖礁完全屬于我國,并且與江蘇外海的麻菜珩和外磕腳,嵊泗列島以東的佘山島、雞骨礁,舟山群島東北側的童島,共同構成了我國東海的外圍島鏈,對我國東海和黃海劃界意義重大。

并且據(jù)歷史文獻記載,蘇巖礁附近海域自古便是我國山東、江蘇、福建、臺灣、浙江等沿海漁民的重要捕魚場所。數(shù)千年前,因該島礁在海上若隱若現(xiàn),沿海地區(qū)民間還流傳著東海仙山、東海龍宮等各種神話傳說,山海經(jīng)中對其也有過相應記載。清朝時,北洋水師建立,蘇巖礁還明確被標注在北洋水師的海陸圖上,并且近代以來,我國對蘇巖礁的主權,日韓等國際社會都不曾提出過異議。
然而到了20世紀中葉,韓國卻開始對蘇巖礁提出主張,并在1952年將其劃入自己海域,但并未得到國際承認,此時的韓國,甚至還不清楚蘇巖礁的具體位置,直到1970年才首次確認。1987年韓國又在蘇巖礁非法設立航海浮標,自2000年開始,韓國私自在蘇巖礁高峰南側,建設了一座高76米,重達3600噸的巨大鋼筋建筑物,并在2001年將蘇巖礁非法命名為離於島,試圖借此擴大在相關海域的領海范圍。導致中韓在黃海和東海的專屬經(jīng)濟區(qū)出現(xiàn)爭議。

為此,中韓在2015年就海域劃界展開談判,但韓國卻提出所謂“中間線”原則,妄圖鯨吞大半個黃海,這一主張與我國堅持的“等比例”原則存在分歧,導致中韓在相關海域專屬經(jīng)濟區(qū)出現(xiàn)重疊問題。2024年11月,中韓就黃海劃界已經(jīng)舉行了第13輪談判,但依舊沒有完全解決相關爭議。
近日,韓國人又開始在蘇巖礁上做文章。據(jù)韓國人稱,自去年4月至5月,以及今年年初,韓國在蘇巖礁附近海域發(fā)現(xiàn)中國設置了高達幾十米的鋼結構構造物,所在水域是黃海韓中“暫定措施水域”。
近日,多家韓國媒體報道指出,上個月26號,韓國派出1400噸級的海洋調(diào)查船“大地號”,在韓國海警船的護送下,前往蘇巖礁附近海域進行調(diào)查,但在靠近中國所建鋼結構設施1公里左右時,遭到了中國船只的攔截,并形成約2個小時的對峙局面。

但實際上,我國在該海域設置的建筑物,只是一個臨時的養(yǎng)魚場。況且,蘇巖礁是我國固有領土,在該海域,韓國沒有資格進行強行調(diào)查。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韓對這片海域的權益主張存在分歧,為了積極推進海域劃界談判,中韓共同簽署漁業(yè)協(xié)定,在中韓暫定措施水域內(nèi)積極開展合作。在這一協(xié)議框架下,韓國更沒有理由妨礙我國在這一海域的漁業(yè)活動。針對此事件,我國強調(diào),當前黃海局勢是穩(wěn)定的。
25年前,韓國趁我國不備,非法在蘇巖礁設置大型鋼筋建筑物,如今我國在自己島礁海域設置養(yǎng)魚場,也合情合理合法。甚至很多人認為,接下來,我國對蘇巖礁及相關海域的實際管控會一步步上升,未來收回蘇巖礁指日可待。
蘇巖礁的戰(zhàn)略價值有多大
蘇巖礁雖然只是一處水下暗礁,并不具有領土地位,也不能作為島嶼劃分海洋專屬經(jīng)濟區(qū),但這一暗礁依然價值非凡。

首先,蘇巖礁是我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收回蘇巖礁,是我國捍衛(wèi)主權和維護海洋權益的重要體現(xiàn),對日后我國管控南海等相關海域島礁意義重大。
并且蘇巖礁向西毗鄰我國長三角地區(qū),向東眺望日韓,南北又扼守東海和黃海要沖,可作為我國東部沿海地區(qū)航運安全的一處重要海上哨崗。
同時,蘇巖礁及周圍海域漁業(yè)資源豐富,是我國沿海漁民經(jīng)濟發(fā)展的重要保障,并且這一海域還蘊藏著大量油氣資源,未來對我國的海洋資源開發(fā)利用也將產(chǎn)生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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