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京報》官微報道:3月末,一則“為65歲母親和年邁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聞上了熱搜,引發(fā)社會關注。有媒體記者調查發(fā)現,北京、上海等城市大部分的中介直言“房東不租給老人”,部分平臺甚至將“60歲以上租客”自動歸類為高風險群體。
3天被拒20次,老人租房難卻是個“老大難”問題。但是,如果就此說,房東不是個好東西,或者就得出是因為歧視導致的結果,顯然這種論調也是不公平的?!袄先?a class="keyword-search" >租房難”房東的苦衷也要聽一聽。我們需要首先搞清楚一個問題:房東為何不愿意將房子租賃給65歲以上的老人?
房東群體普遍存在的顧慮有其現實合理性:老年人突發(fā)疾病風險較高,且一旦出現糾紛或意外,房東將面臨較高法律和經濟風險。最擔心的還是,一旦無人照顧的老人,在租來的房屋里出現死亡,不僅會降低房子的原有市場價值,還會導致繼續(xù)租賃的困難。
作為房東,租賃房屋本來是為了“賺兩個”的,如果老人因為行動不便造成傷害,突發(fā)疾病得不到救治,甚至可能“在房屋里死亡”,顯然任何房東都是不樂意的,這是人之常情的事情,我們不妨問自己一句:假如自己就是房東,或者是自己的房子是嶄新的房子,自己是不是也會有相同的擔憂?
答案顯然是不言自明的。房東不愿意將房子租賃給60歲以上的老人,不過是一種“風險規(guī)避”,不想因此惹麻煩。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3年中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為2.16億人,占總人口數的15.4%。其中,我國獨居老人數量呈上升趨勢。老齡時代的房屋租賃問題確實是個不小的問題。我們確實需要實現“老有所住”和“老有所助”。
不過,不能把“老人租房難”的問題一股腦兒的推給房東。房東畢竟是為了賺錢的,不是為了惹事的。更深層的問題在于,現有住房租賃市場缺乏對老年群體的適配機制。目前國內租房合同普遍未考慮老年群體的特殊性,既無針對性的風險防控條款,也缺少配套的照料服務銜接。同時,社會養(yǎng)老服務體系與住房市場尚未實現有效銜接,社區(qū)養(yǎng)老設施與適老化改造服務的供給不足,進一步弱化了老年人租房的可行性。
破解這一困局需要政府、市場與社會多方協同。首先,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科學的老年人住房保障體系,通過稅收優(yōu)惠、保險補貼等方式,引導房東接納老年租客;其次,租賃平臺應優(yōu)化算法,建立基于個體健康狀況而非年齡的評估體系,降低房東的風險;再者,政府應該打造一批“老人公寓”實現公益租賃,以填補市場的空缺。
3天被拒20次,“老人租房難”不是歧視是待解題的難題!而破解這個難題,顯然不能讓房東一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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